王长顺
简介:
王长顺(Wang,Changshun),
男 ,
53岁 ,
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大法弟子李艳华女士被恶警毒打致死,大石桥市的相关单位,在上级的指使下,不去查谁打死了李艳华,而是四处去查谁照的相,谁上的网。 二零零二年的大年初一,离家在外的王长顺见一横幅角耷拉下来,就给绑上了,被埋伏的金桥警察绑架。还有几位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并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判决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王长顺被非法判了十年徒刑,路国赞、刘方旭、伏艳被分别非法判了八年。王长顺被非法关押在瓦房店监狱。 二零零三年三月下旬,又有路国赞、刘方旭、王长顺、杨国谦、张德、李军、畲钺、孟勇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分到辽宁瓦房店监狱集训队。 四月,适逢监狱领导,监狱长来集训队检查。王长顺、路国赞、刘方旭、杨国谦、畲钺、高辉、张亮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举手要和领导反映问题。路国赞、王长顺被狱警先后找去谈话,每人谈了大约十五分钟。之后路国赞、王长顺被送严管,坐“严管凳”。四月末才放出。王长顺坐严管凳反省期间痔疮复发,天天便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在瓦房店监狱的十七名大法弟子,被转押到锦州监狱。他们是:陈鑫,许志斌,苗俊杰,徐兆宾,薛兴龙,杨国谦,张亮,寇建华,佘铖,王长顺,高辉,李尚荣,张春铎,李富春,谭某,另外二个学员姓名待查。 二零一七年五月以来,大石桥市南楼分局的一位姓武的副局长带着几个民警,对大法弟子刘方旭(曾被非法迫害8年)、王长顺(曾被非法迫害8年)、沈军(不在家,打电话骚扰)、刘谟龙、于恩邦、冯丽娟、王桂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骚扰。主要是拍照,摄像,问炼不炼了,要电话号码。期间大法弟子也不断地向他们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真相。
迫害类型: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关禁闭;
其它酷刑;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坐/锁在铁椅子上;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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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石桥市南楼公安局
南山监狱(锦州监狱)
瓦房店监狱
:
朴某,
宋文军,
侯某,
丛政,
左晓,
吕成林,
刘伟东,
李旭,
许某,
姜某,
刘淼增,
常国栋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3日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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