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杨明

简介:
杨明
(Yang,Ming), 男 , 年龄未知 , 泸州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明违法密审,冤判五年。杨明不服上诉,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这是一次伪法院耍阴谋的审判,一场迫害无辜的审判。

一、异常的开庭
四月二十七日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年来,泸州市第一起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讨还公道、作无罪辩护的庭审,可以说是震动泸州的特大新闻。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点半以后,闻讯前来旁听者近百人。有杨明的亲朋好友,有法轮功学员,有对此案关注的一些常人。一位高龄老人说,我就爱管闲事,就要来看看。

中院审判庭旁听席上人们等候开庭。这时有法院的人来偷偷数人数,还有人对旁听者摄像。律师发现后,立即对摄像的人进行制止。一会儿,几个黑衣人赶大家出庭,包括律师在内,说是要接受安检,其中一个矮个子黑衣人手持警棍。随后又通知出示身份证才可进场。

庭内庭外警力密布,有便衣、警察、六一零。长期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成员林敏、王旭、唐德元及江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也到场。一些社区干事也被胁迫到场监视属于本社区的法轮功学员。

被赶出法庭的人聚集庭外,便衣特务摄像,有人告诉了律师。律师唐吉田再次义正词严进行制止,并警告:不许拍像,侵犯肖像权,我要起诉你。

二、法官堵被告人的口
庭审开始,杨明向法庭陈述自己上诉的几点理由。一,本人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提高思想境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罪,应该无罪释放。二,向法庭揭露办案人员李正辉提审搞逼供,威胁说,把你的判决书拿到你女儿学校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把你父亲弄到看守所来看看你这个样子:多判你几年让你为父母尽不了孝……

法官李旭东十分惧怕在法庭上揭开诬陷法轮功以“×教”定罪的大骗局,就说杨明的辩护“扯远了”,“与本案无关”,武断地阻止、打断杨明的陈述,急敲法槌封住杨明的口,当庭剥夺杨明的自辩权。

三、法官堵律师的口
刘巍律师一正面提法轮功,法官李旭东就心发虚,使劲敲击法槌,打断律师的辩护,歇斯底里咆哮说,你还在这里宣扬法轮功。唐吉田律师举事实、谈证据,法官不准,出示杨明无罪的法律依据他也不准,说“只谈新证据”。 律师是为纠正一审的冤案而来,李旭东却要律师顺着他的意,为维持错误的一审判决举出“新证据”。

四、行正义讨公道 律师的辩护语惊四座
法庭上,北京的唐吉田律师、刘巍律师,以法律为依据为杨明作公正的无罪辩护。面对法官李旭东无耻的阻挠,两位律师力排干扰,从恶霸的气氛中,理直气壮地踏出人间正道来。唐律师对审判长说:请你把法轮功定为×教的法律文本拿出来,看看其中哪条哪款把法轮功定为了×教?

刘律师的辩护观点鲜明:判决杨明构成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用法律不当,判决的罪名不能成立。并向法庭提出,必须把没收杨明的东西退还杨明,无罪释放杨明。

刘律师问杨明:调查询问时,办案人告诉你违反了“三百条”哪条哪款了没有?违反到什么程度了吗?杨明回答,没有。刘律师向杨明提出一些问题后,在法槌疯狂的敲击声中,抓紧极有限的时间向法庭陈述法轮功有益人民身心健康的好处。并说明杨明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并没违反检察院指控的刑法“三百条”。 信仰法轮功无罪。国家并没定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答记者时自定的“×教”。刘律师分析证据说明: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过程中存在侦查员向证人暗示、诱导指证杨明,程序违法;杨明的笔记本、书籍、电脑是个人所有财产……刘律师还指出,本案从侦查开始就是违法。办案人李正辉与杨明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为李家漏水与杨家产生隔阂,李正辉参与本案违反刑事诉讼法侦查员回避的规定……泸州的法庭上第一次发出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的声音。由于无理的干扰,两位律师手中一大摞辩护词更精彩的篇章还未能充份展开。但是,律师踏破坎坷的短暂辩护,却已语惊四座,行正义讨公道的无畏气魄震惊了法庭内外,震慑了邪恶,在泸州的空间场里留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历史过程中永恒的瞬间。

五、法庭内外的呼声
由于伪法庭有预谋的蓄意破坏,律师的辩护无法正常进行。刘律师本将继续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人民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由于法庭干扰被阻断;唐律师一开口就遭干涉,准备充份的万言辩护也未能面世。两位律师面对李旭东的流氓与无耻,愤然离庭以示抗议。伪法庭逼走律师如释重负,公诉人立即向法庭提出“维持原判”。顿时,庭内庭外一片唏嘘,继而爆发呼喊:比窦娥冤还冤!特大冤案!错案!不让人说话,什么以人为本!有人直指法官:你们不出示证据,不让人说话,狗急跳墙,要向全球曝光你们,冤判,枉判太黑暗。

后记
据了解,杨明案一审被密审冤判后,有当地律师劝阻杨明的家人说,别请律师了,开庭只不过是走走过场,法庭不会听律师的不同意见。法轮功,哪个律师敢出来给你打官司?可是,人总是抱有冤案昭雪的希望。这次中院开庭,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知道消息的人都很关注。前来参加旁听的人有的对司法公正满怀期待,有的对司法公正似信非信,有的对法轮功有罪无罪一直心存疑惑,场内场外都在静观是非曲直。当看到伪法庭有预谋的不让被告人说话、不让与律师说话时震惊了。法院、法官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加害杨明,迫害无辜。有的人对司法公正失望了;有的人醒悟了,明白了为什么说法轮功遭受迫害,并亲眼见识了法轮功如何遭受迫害。在场的人不禁从内心发出“黑暗,真是太黑暗”的呼声,有的人当场就转变态度同情法轮功,支持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继续上告。

杨明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送往五马坪监狱。五马坪监狱强迫杨明写“三书”改变信仰、放弃修炼,杨明抵制所谓“转化”,坚定正信。在四监区迫害半年后,狱警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又把杨明转到二监区继续迫害。

到了二监区,杨明被关在1号监室里严管,所谓的“集训”:遭体罚面壁站、盘腿(散盘)十七小时、隆冬季节只准穿单衣、吃饭限量只能吃半饱还要干点体力活儿,恶警用体罚、冷冻、饥饿等毫无人性的方式对杨明残酷折磨,妄图摧毁修炼人的意志与信念。

对五马坪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杨明多次提出抗议,监狱的恶人不理睬,继续行恶。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杨明才从1号监室出来。

2006年12月至2018年6月,雷正云担任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期间,与泸州江阳区、龙马潭区、合江、泸县、古蔺、叙永法院合伙构陷、枉判泸州地区的法轮功的学员有:张利辉、巫德蓉、巫显珍、杨太珍、魏凤鸣、罗水珍、桂大律、杨明、梁文德、易群仁、冯德群、唐明海 罗玲蓉、张自琴 、罗正贵、舒安清,杨太英、李延钧(成都法轮功学员)等,不完全统计,至少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诬判。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罚站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万举修、雷正云等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四川泸州中院对杨明二审案成司法丑闻
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明
目击泸州中院迫害杨明二审案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br>刑事庭 电话:0830-3109781<br>    电话:0830-3109101<br>立案庭  电话:0830-3190850<br>民二庭  电话:0830-3190523<br>总机 0830-3108621 <br>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冯刚0830-4283032<br> : 李旭东
江阳区公安分局 : 李正辉
泸州江阳区法院
泸州市中级法院电话0830-3190567<br>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br>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br>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br>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br>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br>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br>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br>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br>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br>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br>孙帅0830-3109613<br>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br>二庭邹波0830-3129024<br>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br>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br>未成年庭长余琦0830-3109101<br>民事一庭长刘剑0830-3193962<br>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br>知识产权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br>赔偿委员会曾令敏0830-3102492<br>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br>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br>环境资源审判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br>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br>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2日 08:5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