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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淑洲

简介:
颜淑洲
(Yan,Shuzhou), 女 , 47岁 , 湖南大法弟子。原湘印机械厂职工,家住宝庆西路362号43栋3单元501号。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二十五岁的湖南省邵阳市法轮功学员龚颜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书,控告一手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

在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的十六年中,龚颜家无数次被警察抄家、骚扰、恐吓。龚德元被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母亲)颜淑洲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被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龚颜也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利,并且两次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六点多,大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大法弟子龚德元、颜淑洲夫妇,抢走电脑、打印机及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将龚德元、颜淑洲夫妇绑架至邵阳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二十五日又非法逮捕他们夫妇俩,至今(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仍不许亲属接见。

现在邵阳“六一零”恶人李其林等又开始迫害龚德元、颜淑洲夫妇在邵阳医专读书的女儿龚颜,强迫她看诽谤法轮功的录相、强迫她写保证书。邵阳医专积极配合“六一零”恶人威胁:龚颜如不写保证书就不准许她读书。

邵东的罗同春、邵阳的雷丽华、王五秀、龚德元、颜淑洲同时被邵阳恶警非法破门从家中绑架至今已六个多月,邪党邵阳市政法委曾指令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于2009年5月25日签发逮捕证,后北塔区检察院因邵阳市公安局制造的诬陷材料不合法而退捕,现邵阳市公安局又继续制造诬陷材料报北塔区检察院,并将被非法关押在邵东县看守所的罗同春转至邵阳市第一看守所,将被非法关押在新邵县看守所的王五秀转至邵阳市第二看守所,妄图非法起诉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被大祥区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违法当事人张红兵、唐美香、廖志峰、唐玲等法官只是让龚德元、颜淑洲夫妇指认被国保大队抢劫的电脑、打印机等物件是否为他们家产,并以此为“罪证”非法判刑四年半。龚德元、颜淑洲夫妇向邵阳市中级法院上诉。现邵阳市中级法院将案件打回大祥区法院重审。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10点多钟,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龚德元、颜淑洲夫妇进行非法开庭。开庭前,法官威胁俩人不能对法轮功合法问题做辩护,不能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否则就要判重刑。

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底,被非法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对法轮功学员颜淑洲女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湖南邵阳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以起诉江泽民为由带走非法拘留在邵阳杨家垄拘留所。据称要拘留十天。这八名法轮功学员分别为石开元、刘勇、颜淑洲、龚颜、刘志红以及其他三位暂未确定姓名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九月份,邵阳市610警察谢安平指挥绑架了宋小英、颜淑洲等四男四女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邵阳市新邵县邪党校宾馆洗脑班。

二零一七年九月至十月,湖南省邵阳市610指挥街道办和派出所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目前还不知道具体绑架到那个洗脑班,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赵艳波、雷冬华、颜淑洲等。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颜淑洲因外出讲大法真相被人恶意举报到当地派出所,后被绑架至邵阳市杨家垅看守所。她的女儿龚颜(也是法轮功学员)于六月二十六日被城西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洗脑班继续迫害(洗脑班位于邵阳市专属大院的招待所里)。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该法院再次诬判颜淑洲一年半,并判非法罚金五千元。两次诬判都是因为颜淑洲女士修炼法轮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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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绑架非法关押: 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副局长:何小春 国保大队0739-5312270 大队长:吴东邵 教导员:陈笛 阵积良 尹洪峰 邵阳市大祥区湘印机社区陈苏联07396616003 邵阳市二看守所所长:伍姣龙 副所长:汪从进0739-6983424 赵东13973970075 邵东县国保大队长龙颜云13973993959 邵东县610办:李示华、彭玉英13508426622 灵官殿镇邪党书记敬犮明13973595221 灵官殿镇610办罗湘成073927832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祥区公安分局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br>副局长:何小春<br>国保大队0739-5312270<br>大队长:吴东邵<br>教导员:陈笛<br>阵积良 尹洪峰<br>
邵阳市610邵阳市610<br>电话:0739-5488678 <br>
邵阳市公安局邵阳市国保大队 0739-5233358<br>李林志  13973919131<br>刘雪娇  13574998251<br>红旗路232号 0739-5324240<br>
邵阳市洗脑班
双清区公安分局值班室:0739-5228585<br>局长:龙卫平 5229966 (办) 13367391111<br>政委:易爱民 5229966、13367391199<br>副政委:王冬新 5226066、13607391873<br>副局长:罗文忠 5227066、15807390225;彭萍艳 5227766、13707390898;孟铁骑 5228066、13607398859;朱顶新 5228366、13307391133;夏立坤 5238069、13907394698。<br>[国保大队]<br>值班室:0739-5229969<br>大队长:李飞英 5229969(办) 13973979839<br>教导员:呙文武 13786961505<br>副大队长:<br>孙伟宏:监察大队长(兼任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迫害大法弟子最积极的恶人)13307390708、18073900209。<br>监察大队长恶警:孙斌玉,电话号码13307390708<br>姜弟芳 13973961258。<br>李雄飞 13973950680。
北塔区公安分局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  07395231868<br>局长郑亮: 13973987616<br>政委魏敏: 13387398333<br>副局长肖辉: 13973909269  李林志:13973919131<p>国保大队     07395233358<br>大队长谢超:   15907393528 <br>教导员陈立云: 13973586878<br>教导员刘雪姣: 13574998251<br>
邵阳市第二看守所(杨家垄看守所)所长:伍姣龙 <br>副所长:汪从进0739-6983424<p>赵东 邵阳市第二看守所警察 13973970075<br>王某 邵阳市第二看守所警察 13973989895
邵阳市大祥区法院
杨家垄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4日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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