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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丽英

简介:
苗丽英
(Miao,Liy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菏泽市大法弟子。

苗丽英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得到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懂得了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不计个人得失,与世无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一伙迫害法轮功以来,苗丽英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十年来多次被郓城县公安局非法抄家,拘留关押,敲诈勒索。
以下是苗丽英诉述自己十年来多次被郓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敲诈勒索的经历。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苗丽英因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被在天安门巡逻的警察拦截,将她与其它五位大法弟子强行推上警车并带到离天安门不远的派出所,随即审讯后,又让菏泽市驻京办事处的警察把她们强行带到驻京办非法关押二天。当时她们六人身上带的共一千四百元现金全部被郓城县公安人员李兆起扣留,私自占有,没有上交(不久后警察患了精神病,几年不能正常工作)。第三天她们被县公安局长陈军等人劫回后,非法关押郓城县派出所二十四天,违心地说、写了“不炼了”的话,被郓城县公安局敲诈三千元,郓城县派出所敲诈六百元,派出所向单位勒索三千元。过后,她家人又将钱还给单位。(参与迫害的人:侯仰余)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她和另一名大法弟子正在单位上班,郓城县公安局以“让她们去公安局谈些事情,一会就回来”为由,让单位负责人把她们骗送到公安局。到公安局之后,又没有任何理由的把她们押送到郓城县朝阳旅社。当时和她们一起被骗送的还有十多位大法弟子。随后公安人员就在朝阳旅社给她们办所谓的“学习班”,让她们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报纸、文章,实质上是对她们非法拘留并强迫她们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公安局恶警的此举,不但不告知她们的家人,还强行不让她们回家。

第二天夜里,她和另外两名被一起骗来的同修翻墙跳出旅社,去往北京为大法申冤。在北京南火车站附近她和另一同修晚上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巡警非法带到北京丰台区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夜,第三天被郓城县公安局长侯某某和姓张的科长劫回,非法关押看守所五个多月。在被关押期间,恶警恐吓家人要把她劳教,年迈的父母担心、害怕她被送走,就四处奔波求人托关系,让亲戚去菏泽市公安局找熟人李遵令(音)帮忙并送给其五千元,后又被郓城县公安局敲诈五千元。(参与迫害人:侯仰余、范贯军)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郓城县公安局又故伎重演,通过单位领导把苗丽英骗送到郓城县打靶场,强迫进所谓学习班“转化”,逼迫她和另外十多名大法弟子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决裂书”,并恐吓她们谁不写就送劳教所或判刑进监狱。后由郓城县“六一零”负责人褚兴院和夏祥义轮流给她们讲、放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并找了两个当时已邪悟的人进行欺骗。在那种情况下,她被欺骗邪悟“转化”,写了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决裂书”,再一次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使自己留下了污点。回家后,通过自己学法和同修的帮助,很快认清自己的错误,从新走入修炼中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因苗丽英继续坚持修炼大法,被郓城县公安局定为重点看管人员,限制了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因她再次去北京,一天两夜没在家里,被单位领导告知公安局“六一零”范贯军。第三天她去单位上班,被公安局恶警范贯军及手下孙诗栋勒索现金三千元,并说:“这是交保证金,一年内不出事退还。”一年后家人去要,范贯军却说:“还要啥,以后再有什么事,我照顾照顾就行了。”最后,钱没退还,而且没有任何单据和手续。(参与迫害人:公安局“六一零”:范贯军、孙诗栋)

二零零三年元月份,苗丽英去郓城县东风照相馆过塑师父照片,被照相馆老板李遵义举报。第二天另两位大法弟子去取照片时被恶警跟踪,并非法绑架直接关押到郓城县看守所。她被恶警范贯军、孙诗栋勒索现金五千元(后退回五百元),并说不交钱就关押看守所(没有任何单据和手续),另外两位同修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星期,各敲诈三千元。事过不久,东风照相馆老板李遵义患了绝症,花去近二十万元,最后仍没能挽救生命。(参与迫害人:郓城县公安局“六一零”人员:范贯军、孙诗栋)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晚,苗丽英被恶警跟踪,在张贴大法真相标语时被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到郓城县派出所。因不配合恶警的任何要求和指使,三天后,她被恶警范贯军送进郓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几天后,转到巨野县看守所。二十一天后,被郓城县恶警范贯军、孙德贞等人送到济南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期间家人又给菏泽市公安局李遵令(音同)送去三千元,给郓城县“六一零”范贯军送去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苗丽英和另一位同修王红艳在给人讲大法真相,在发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郓城县恶警商军、孙某某绑架,并由公安局“六一零” 人员李士国、孙某某等人非法关押县看守所八天。因为她没做坏事,没触犯法律,不应该被关押,在这八天里,她滴水未进、抗议迫害, 坚持向狱中的人讲清真相。第九天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苗丽英和同修王红艳就强行被公安商军、李士国等人送到济南劳教所。在体检中,她和王红艳都被查出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但恶警不死心,仍不罢休,把当时正在济南开会的郓城县公安局长王某某接回,在王某某的示意坚持下,对同修进行了第二次体检,把同修王红艳强行留下非法关押到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年零六个月。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罚款践踏信仰逼迫放弃信仰交保证金监视/跟踪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审讯非法劳教恶人举报强迫观看迫害过程抄家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菏泽市苗丽英自述遭迫害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人:县“六一零”负责人:褚兴院、夏祥义 宅电:0530-6581215,灵通:6193366;公安局“六一零”负责人:范贯军 手机:13905305627孙诗栋 商军、李士国,电话:0530-69002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郓城公安局 : 李兆起陈军侯仰余褚兴院夏祥义李遵义孙德贞商军孙某某李士国王某某范冠军孙诗栋

更新日期: 2009年7月2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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