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芬
简介:
梁丽芬(Liang,Lifen),
女 ,
29岁 ,
河北省涿州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日,在海淀公安分局附近张贴标语时,梁立分被蹲坑的恶警非法抓捕、审问,并连夜送到海淀看守所。十二月二十九日,梁立分被转至海淀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间,在没有本人签字的情况下,梁立分被非法劳教二年。 在海淀拘留所期间,国保大队强行「转化」迫害她十天,主要是精神上的折磨,无果。后又把梁立分的父母找来,仍无果。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恶警将梁立分非法送到北京调遣处。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梁立分和其它人一起,被卖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梁立分坚持「真、善、忍」,不「转化」,被单独关在库房后,又转至大队会议室,二十四小时被监控中。期间,梁立分被迫听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东西;「立杆」罚站;生理虐待,不准上厕所;不准正常洗涮、休息。 大队长常虹、黄旭红凶相毕露,戴上平日不带的帽子,扬言加重迫害。他们强迫大法弟子们听管理科科长袁蒙琴的“课”。袁蒙琴手拿一本厚厚的诋毁大法和有关内蒙地区如何迫害法轮功的书,胡言乱语。大法弟子梁丽芬、康冬青、赵燕(音)站起来制止行恶,被两名拿铐子的男警察铐起来,关入小号。 梁立分两次高喊口号,两次被吸毒人员殴打。第一次被打后,副所长郭香枝看到过她身上的瘀青,第二次挨打,大队长常虹在场,梁立分脸上被抓伤,管理科科长袁蒙琴、和另一科里的队长也都看到过。梁立芬、赵燕被折磨了二十二天,胳膊、腿都绑在架子上,让吸毒人员毒打她们,把电棍绑在她们的胳膊上和两大腿中间,最后还给梁立芬、宋加平加期四个月,其它人加期半月至两个月不等。此时的梁立分已经很长时间不开口说话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中旬,北京又卖给了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更多人,其中包括多名法轮功人员。梁立分被分到班里,和其它人一起出收工,做奴工劳动,但仍处于严密的监控状态下。 梁立分身材瘦小,繁重的劳动使她根本受不了,没有一天是能完成「定额」的,所谓的「定额」就是生产任务,是由所在三大队的生产大队长定的,是个变化浮动的值。因此,梁立分被连续加期六个月,每月五天共计30天。 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队里和科里恶警勾结,欲加重迫害被非法关押在三队的法轮功学员。在大会上,梁立分站出来说,「法轮功不像你们说的那样,真善忍是好的。」 梁立分立刻被肖广池(音同)和另一男恶警上铐,扭拽到场外。会后,梁立分被送回,第二天晚又被带走,12日被送回。据梁立分本人说,当晚一宿不准睡觉;十一日,袁蒙琴私设公堂,刑讯逼供(他们所说的口供),持电棍电梁立分的嘴和后背等。期间,电棍还要向梁立分裆里捅,被梁立分双肘夹住,未能得逞。从这次,梁立分才公开开始说话。 梁立分前后一共被加期三个月零二十天,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放回,二十二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劳教;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电击;
洗脑/送洗脑班;
关小号;
电刑;
毒打/殴打;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绑架/劫持;
罚站;
手铐/脚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故城县杨桂芳母女同遭劳教迫害
梁立分被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卖到内蒙古的经历
内蒙古女子劳教所加重迫害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内蒙古呼市女所所长 孙锦琰办公室电话:0471-5692968 三大队办公室电话:0471-5692967 生卫科负责人安平的电话:1365471587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内蒙古女子劳教所)
:
袁蒙琴,
常虹,
肖广池,
黄旭红,
郭香枝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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