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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友发


沈阳法轮功学员潘友发


沈阳法轮功学员潘友发


医院诊断书

简介:
潘友发
(Pan,Youfa), 男 , 65岁 , 团职军官,曾参加对越作战功绩显赫、老山战役。家住和平区南京街沈阳军区干部家属大院。原籍黑龙江省明水县,父母都是农民,中学毕业后,参军入伍,因为表现突出,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到副团长等职务。

1999年4月25日开始,潘友发四次进京讲清真相,迫害开始后的2000年2月29日,他进京送人大代表一封公开签名信,陈述法轮功利国利民的真相,却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强制洗脑。从劳教所回家不久,又被中共人员骚扰,沈阳铁西国保大队等多次到家蹲坑欲实施绑架,造成十年来潘友发一直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潘友发被沈阳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后关押于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张士教养院。关押期间,恶警欺骗加暴力,迫使潘友发放弃信仰,违心转化后的潘友发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潘友发曾被中共恶党非法劳教一年半,从2001年底到现在,潘友发已经被迫害的十多年不能回家了,十几年来,没有工资,没有生活来源,一直过着流离颠沛的生活,家属时常被恶警骚扰,有时,他家住的部队大院布置着许多便衣警察蹲坑。

2012年8月28日晚六时左右,在沈阳市国保大队的指使下,新民市公安局西北街派出所、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沈阳市皇姑区警察,采用电话监控的方式,通过跟踪,将潘友发(去胡林家串门)、胡林绑架,并强行闯入其住所非法抄家。

这伙人身着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共抄走现金近万元,私人财产和物品若干。非法抓捕潘友发时,潘友发的腿部、肋部被打伤,手臂被刀划伤,恶警欲制造案情立功,反诬陷潘友发持刀伤人,将刀抛掷楼下。

王德刚又出去捡刀,八、九分钟回来了,上来后就把刀柄往潘友发背铐着的手中插,想做指纹。潘友发竭力抵制,王德刚没做成。

沈阳国保支队警察陈福洋、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王兴宽、刘鹏与上述部门等警察将潘友发腿部打伤、肋骨打折;并将他推倒在地把内裤蒙在头上,强行戴“背铐” 致使手铐嵌入双手手腕致双手肿胀,血肉模糊,而且手臂被刀划伤。陈福洋对潘友发进行非法审讯时,往其脸上浇凉水,多次对他拳打脚踢,并用鞋跟击打其头部致浑身是伤。陈福洋拽着这位比他父执辈还年长的老人的头发,把他使劲的往墙上撞击,致使潘友发颅内重创、肋骨骨折、腿部及身体多处创伤。

恶警强行将其二人抬上车,并用胶带将二人的头部、胸部和腿部固定,戴上头套,开车送往新民,又连夜对胡林和潘友发进行非法审讯,直到凌晨三点结束。在两人的强烈要求下,才给松开背铐。胡林和潘友发戴背铐时间长达9小时,手手腕两侧血肉模糊。

潘友发、胡林二人次日被送看守所。参与此次行凶的责任人有: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陈福洋、新民市国保大队大队长苏剑平、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王兴宽、刘鹏等。

参与绑架、迫害潘友发的犯罪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胪列如下: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刚、国保支队队长马立新、副队长刘鑫、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等;新民公安局副局长李兴;新民市国保大队队长苏剑平,副队长王炳元;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新民市看守所所长齐富春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2012年8月29日清晨六点多,警察将胡林和潘友发送往新民市看守所。胡林后脑一伤口流血,右眼严重充血,双手手腕两侧血肉模糊,左膝盖处严重擦伤,后背瘀青。看守所拒收,要求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做CT。胡林和潘友发被非法送进看守所后,胡林即绝食抗议, 在胡林绝食多日、身上伤口未好的情况下,强迫其洗冷水澡,往其身上浇凉水,导致伤口再次溃烂。晚上睡觉时,强迫胡林仰面躺着,趁其睡着后,往嘴里倒浓盐水。

2012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警察制造了一起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暴力事件。其中沈阳市国保警察陈福洋在强闯民宅、暴力绑架法轮功学员潘友发的过程中,用刀刺伤潘友发,之后却反诬潘友发持刀袭警。潘友发被恶警殴打致重伤,生命垂危,中共公检法还急于对他非法开庭、判刑。

在经历极度痛苦的八个小时后,两人被劫持到西北街派出所,立即被锁在“老虎凳”(铁椅子)上,警察王兴宽立即非法审问,所问的内容都是沈阳市国保大队编的材料,如:“拿刀伤人了”、“董维佳说你十年前给他东西”等。

胡林绝食6天后,2012年9月3日晚,被释放。潘友发仍被非法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9月29日上午八点半,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来两警察,将潘友发从看守所转移到塔湾派出所,到那就给绑在老虎凳(铁椅子)上。警察下午两点通知家属去接人。潘友发的老伴儿在当天傍晚六点多赶到后,派出所警察又告诉她所长不在。潘友发带着满身的外伤和内伤,约于2012年9月30日被非法关入新民市看守所。

本案的主要犯罪单位是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绑架潘友发后,沈阳市国保、“六一零”不断串通、指使新民市国保、西北街派出所捏造所谓证据,图谋操纵新民市检察院、法院构陷潘友发。沈阳市国保警察先是派两个男警和一个女警到已被他们残酷迫害至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董欣然家,让其配合作证准备构陷潘友发,国保警察对其老伴恐吓未果。几天后二度上门,带了点米面粮油略施小惠,并拿出预先写好的表单,哄骗董欣然夫妇这纸上按手印。董欣然这样一个被迫害的精神恍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被拽着按下的手印何以作为证据?

2012年10月,沈阳市国保警察又到辽阳市铧子监狱,找到2002年被非法判十年刑,将届期的另一法轮功学员,也是拿着事先写好栽赃潘友发的文字材料,威逼胁迫下教唆伪证,此作证的所谓“证人”根本就不认识潘友发。

恶警还没完,他们给潘友发、胡林戴上手铐(前铐),拽进屋里按倒在地上,又把前铐改为背铐,再给俩人戴上头套,陈福洋、王德刚、霍守军及新民西北街派出所其他恶警又开始一通暴行,他们一边污言秽语,一边用皮鞋狠狠的踢潘友发的两肋、踹腰、踢肛门、把他的两小腿向上折叠交叉后用脚使劲踩碾,丧心病狂地群殴……

潘友发被抢走的物品粗计有:两部手机:一部黑色天宇VE209,一部白色天宇手机,一本《转法轮》,mp3一个,老年乘车卡,军官证,近1000来元现金,一串钥匙。


沈阳市政法委“610”不顾潘友发死活,一直唆使新民市检察院、新民市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潘友发。新民法院原定2013年3月18日非法开庭。新民检察院陈洪岩以“潘友发拿水果刀伤人,妨碍公务”的罪名及发现了多少光碟,多少小册子、《明慧周刊》为证据,非法起诉潘友发。当日法院以潘友发身体不适合开庭而取消此次非法庭审。

在潘友发要求下,3月22日,看守所狱警带潘友发到新民市医院,头部做了磁共振;拍了四个X光片子:肩膀、颈椎、左腿髌骨、做后软肋。

法院在完全了解潘友发严重病情后,还是决定2013年4月19日开庭。四月十八日晚,看守所狱警李英福通知潘友发说:你的律师来了,太晚了没让他见你。然而开庭当日,法院再次因为潘友发身体高度不适而取消开庭。二检时,检察院陈洪岩对潘友发说:我问你啥你说啥,不问别说。潘友发说:你不问我也得说。

潘友发被绑架前身体健壮。因遭受陈福洋等警察的暴力殴打和关押期间的酷刑迫害,导致现在生命垂危,被新民市看守所送到沈阳市二四二医院抢救。

从潘友发被绑架的八个半月中,新民市看守所长齐富春一直向家属隐瞒潘友发身体受创的严重情况,欺骗家属说无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013年4月9日,被打折一根肋骨、浑身是伤、脑部重伤的潘友发被送去沈阳医大一院抢救,医院病历的诊断结果:“脑部因外伤所致”“右侧脑部积液”。看守所所长齐富春不让家属看病历,告诉家属说没事儿;4月12日潘友发又被送往医院抢救,齐富春还欺骗家属说没事儿;4月22日家属询问潘友发身体状况时,齐富春还对家属说:潘友发身体很好、很健康。

2013年4月25日半夜,潘友发被送二四二医院抢救并住院。医大一院建议5月9日做开颅手术,并需要做核磁共振,齐富春仍然欺骗家属说潘友发没事。

沈阳市国保警察和新民市国保仍意图让齐富春把潘友发从医院接回看守所接着迫害,执法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难脱责任,目前唯有新民市看守所立即释放潘友发,尽速进行救治、补正作为才是明智的决断。

新民市法院向新民市看守所要病历,了解潘友发的严重病情后,不去追究造成这一切伤害及后果的责任人,相反,王萌、计兴东到看守所还要潘友发出庭。


潘友发的律师两次要求取保候审,新民市法院都不同意。2013年5月8日下午,律师到医院看潘友发。潘友发告诉律师自己身体的状况,想上告。5月10日,新民法院刑庭庭长景连柱,审判长计兴东到医院面对已经生命堪忧的潘友发还在发问:“能不能开庭?不行就上医院判(开庭)!”

潘友发冤案主要犯罪单位──沈阳市国保警察,面对潘友发生命危急状况卸责推诿,并对外指称已交新民法院处理,明摆着──沈阳市国保警察烧红了黑锅,让新民市法院背着!

法院两次图谋开庭未遂。 面对生命垂危的潘友发,沈阳市政法委“610”人员把责任推给新民市法院,他们对家属说:“我们把案子交给新民法院了,没我们事儿了!”

在家属坚持要人下,2013年5月16日,潘友发终于出狱回家。他已经一个月不能吃东西了。

2015年11月3日一点多,沈阳市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潘友发和老伴儿李秀琴正在家中照顾一岁的小孙女,突然有四个警察找上门,询问控告江泽民的事情。

其中俩警察叫王忠峰、吴宇洋,说是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的,所长徐宝伟让来的,指导员叫吕建生。问潘友发起诉的是谁?因为什么?还问李秀琴起诉没?问他们向哪个部门起诉的,投递几封诉状?另俩警察在一旁对潘友发和李秀琴录像和拍照。

浑河湾派出所警察还没有走,新民市国保七个警察闯入潘友发家,其中一人亮出警员证(李秀琴没看清名字),骗说让潘友发跟他们去新民法院“结案”。又欺骗李秀琴说本周五就回来,让李秀琴在一张纸上签字。李秀琴相信了他们,也没看纸上的内容就签字了。

趁潘友发进屋换衣服时,新民国保警察把一张纸给了李秀琴,潘友发被新民国保七个警察劫持到一辆大警车带走。事后李秀琴拿出警察给她的“纸”给别人看,那是“逮捕通知书”,名头是“新民市法院”,陷害罪名为“破坏法律实施”,将潘友发劫持到新民市看守所。

2015年11月9日上午,沈阳市新民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潘友发非法开庭,新民市检察院公诉人陈洪岩极力构陷,要求重判潘友发。

陈洪岩在2013年曾构陷法轮功学员王静。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绑架/劫持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戴背铐非法关押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毒打/殴打揪头发撞墙“死揣”撞墙人身侮辱打骂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迫害亲属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看管/蹲坑逼双盘坐着,然后五、六个人都坐在身上骚扰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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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民市参与迫害潘友发的部份责任人名单:
沈阳市国保支队队长:马立新(音)、副队长:刘鑫(音)陈福洋
新民公安局:
副局长李兴(主管国保):电话 27510118 27625688 13609835688

新民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副主任、610副主任:王占岭:办公电话:02487505093手机:15524018181
国保大队长苏剑平:电话024-27510015 13889186666
国保副队长王炳元:电话024-87852554 024-87505782 13504977263
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电话024-287852471 13940481588

检察院:
陈洪岩:电话024-27509805 13604908722
计兴中:电话27600283 13842051112
周冬天:电话27600283 13998177656
程旭川:电话27600253 13504978896
法 院:
计兴东:电话024-27509900 024-27509832 15840397103
王 萌:电话024-27509800 27509805 18704090969
王成林:电话27509799 13514289026
庭长景连柱:电话27509800 13840443666
新民市看守所:
所长李英富:电话 13889842828

一、新民市检察院 邮编:110300
公诉人:陈洪岩 电话:024-27509805 13604908722

二、新民市法院 邮编:110300
部门 姓名 职务 办电 手机
院职 张东波 院长 27509701 13700059016
刘海磊 副院长 27509702 13904043866
曹喆 副院长 27509703 15998111388
王树志 院长助理 27509705 13040302999
郑庆新 政治处主任 27509706 15940265528
王卓文 监察室主任 27509707 15998127778
刑庭 景连柱 庭长 27509800 13840443666
刘会平 副庭长 27509802 82223699
张红明 审判员 27509798 15940458678
王成林 审判员 27509799 13514289026
专职委员 鄢德海 27509709 13390112421
吴永春 27509710 13897971387
厉智 27509711 13998255999
蔡雨润 27509928 15041208888

王建兵 27509733 13909888826
政治处 杨新春 副主任 27509756 15998376399
刘洋 书记员 27509745(传真) 13898822732
李亚涛 27509746 13998159815
监察室 陈欢 副主任 27509762 15940267777
刘哲 审判员 27509765 13898809886
研究室 李学英 主任 27509742 13614003518
王野潇 统计员 27509740(传真) 82220300
督察办 黄晓亮 副主任 27509729 13664139999
李永恩 审判员 27509731 13889393688
陈光 审判员 27509736 15904020802
徐建新 书记员 27509732 138979716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皇姑公安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邮编110030<br>电话:86402205、86404493、86402205、86412786、86412796、86412797、86414052、86412797、86459828、86403033、86409559、86594955、86410843、86412396、86861705、86459992、86861750、86413666、86427390<br>局长:王世辉<br>副局长:付玉明<br>政委:邵锐<br>政治处主任:刘威<br>[皇姑分局国保大队] 电话:024-86404354 : 陈福洋
张士教养院邮编:110027<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张士村<br>沈阳张士教养院政委、副院长程殿坤  <br>电话:25363255(办)13700027456(手机)<p>张士教养院接见日为每月十七--二十日<br>犯罪院长程殿坤手机:13700027456<br>管理科电话:024--25811657<br>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所谓大队的电话:024--25811547
沈阳市公安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br>电话:23105090,2310583, 23105090(总值班室)。<br>局长:杨建军(2017.4.27~迄今) 18741427555、23105188。<br>前任:刘国秀(2016.3~2017.4),许文有(2008~2016.3)。<br>副局长:许树文 23105089;王晓刚 15945698994、23105007;邓万宏 23105005;王佩军 23105016;王晓东 23105888;魏平 23105052;于江 23105757。<br>纪检组组长:王龙刚 23105196<br>政治部主任:赵金府 23105180<br>[沈阳市国保支队]<br>电话: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br>支队长:马立新 15904065273<br>副支队长:刘鑫<br>[沈阳市国保610]更名为:[沈阳市公安局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7号,邮编:110000,<br>电话:024-2842260、23105972、23106021、24844574、24850789、25850233。<br>[反恐支队]<br>董队长,电话:024-23106002 4<br>支队长:马立新、副队长刘鑫、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br>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 024-23105075传真024-23105129电子邮箱:syjwgk@163.com<br>监督举报电话:024-24847161<br>总值班室23832677、信访接待室23832902、纪检接待室22825491<br>控告申诉处 22833119 : 王晓刚
新民市公安局报案:024-27520115<br>局长曾彦 13822441263<br>局长吴震 024-27511001<br>副书记王铁 13504988801<br>国保大队:<br>电话:024-27510015<br>苏剑平 13889186666<br>张守忠 13889182998<br>佟静涛 13604908382、17702495626<br>王炳元 024-27510068<br>国保打电话者:18640667868 : 李兴
沈阳市610办公室沈阳市610办公室设在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楼上(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附近),电话:(024)23106009<br>沈阳市610办公室:25842329<br>董队长024-23106002
沈阳市国保大队电话区号:024<br>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邮编110011<br>电话:24842260、24850789、24844574<br>大队长:张廷彦13840229338、24842260<br>何彪13478303799、24849109<br>副队长:李伟光、王文胜13998131321<br>徐宝军,王弘钰、赵晨、李光伟、高维良、赵清海、毕同先、金鹏、李学<br>电话:24842260、24854965、24863509、24842019、24858897、24850789、24844574
新民市国保大队 : 苏剑平王炳园
新民市看守所电话:024-87532701<br>会见:024-87532508、87532191 : 李英福齐富春
皇姑区检察院地址:皇姑区华山路45号,邮编:110031<br>电话区号:024,电话:86413083、86403033<br>公诉科86459925<br>检察官:张锦逸(音)<br>检察官杨义瑶(音)86459811<br>检察官王一茹86459992<br>李春宏 13700018858<br>吕树江15040111511<br>高艳13514215555<br>张朦朦13889883870<br>王璐15040333733<br>吴艳13940301230<br>杨春15840020099、13940338833<br>李东宇13889886557<br>张帅13998253880<br>王鑫15140049118
皇姑区法院电话区号:024<br>地址:皇姑区珠江街172号,邮编110031  <br>电话:86863333<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57号,邮编110031<br>电话:26219613、26219500、86863333<br>传真:26219719<br>院长:张立斌<br>[刑一庭]<br>庭长:段雷26219797<br>法官:林风雷26219626(女)(多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br>法官:金军26219567(多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br>吕晓辉、王蕊26219568<br>朴银实26219628<br>于洋26219625<br>曲大志26219615<br>李丽26219969<br>李丽26219616<br>林风雷26219626<br>郎冰26219618<br>张仁宣26219622<br>张凤娟26219627<br>张雷26219623<br>郑浩26219630(内勤)<br>姜玉红26219977<br>[刑二庭]<br>卜静:26219577<br>史红莹26219668<br>朱小丽26219609<br>夏世萍26219687<br>徐肖梅26219610<br>徐佰梅26219562
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 024-287852471 邮编110300<br>所长:苏华林 13940481588<br> : 苏华林王兴宽刘鹏霍守军
新民市法院新民市辽河大街60号,110300<p>张东波,院长27509701、13700059016<br>刘海磊,副院长27509702、13904043866<br>曹 喆,副院长27509703、15998111388<br>王树志,院长助理27509705、13040302999<br>郑庆新,政治处主任27509706、15940265528<br>王卓文,监察室主任27509707、15998127778<br>贾舒民,执行主任27509708、13889849999<p>审判长:新民市法院 计兴东(新民检察院计兴中的兄弟),024-27509805 15840397103 : 计兴东王蒙景连柱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刘鑫马占良马立新
新民市检察院新民市检察院<br>部门 姓名 职务     办电        手机<br>张丰才 检察长     024-87500050 13604908860<br>吴继伟 副检察长 024-27600095 13840390015<br>常春林 副检察长 024-87512266 13504998868<br>王春东 副检察长 024-87853251 13604908071<p>新民市检察院公诉人:<br>陈洪岩:024-27600280 13604908722<br>计兴中:024-27600283 13842051112<br>程旭川:024-27600253 13504978896<p><br> : 陈洪岩
塔湾派出所沈阳市皇姑公安分局塔湾派出所<br>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90号<br>电话:024-86873344<br>邮编:110035<br>所长:左强 <br>
皇姑区怒江派出所 : 王德刚
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浑河湾派出所:<br>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南路7号<br>电话:024-23301348<br>所长徐宝伟13921751926<br>副所长王俊涛18601416598<br>副所长张华嵩15542247373<br>指导员吕健生13961267868<br>刑侦中队长姜英旭 15152036117<br>其他成员:穆良波、王忠峰、吴宇洋、刘启顺13605238882、佟明刚13382336866、常春155024120152<br>沈阳市和平分局浑河湾派出所:<br>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南路7号 邮编110001<br>电话:024-23301348<br>所长徐宝伟,警号106339<br>教导员吕健生,手机13840009688,警号109736,身份证号21010519621104143x, : 吴宇洋徐宝伟吕建生王忠峰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3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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