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孔凡华(繁华)


孔凡华


丛培清

简介:
孔凡华(繁华)
(Kong,Fanhua), 女 , 53岁 , 山东龙口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孔繁华与当时工作单位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厂保卫科,二天一宿不让回家,威胁利诱表态“不炼法轮功”,并强迫交出法轮功书籍。孔繁华不配合,决不交出指导她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大法书。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为维护大法,孔繁华与丈夫同修丛培清走上北京。在天安门城楼,他们打坐炼功,证实大法,北京便衣警察带着一帮聋哑人蜂拥而上,孔繁华和丛培清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

在那里,孔繁华和丛培清不配合警察的盘问,不告诉住址姓名,他们从车票上发现他们是潍坊去的,就把他们绑架到潍坊驻京办事处(专设的迫害法轮功的机构)。

在那里,孔繁华和丛培清遭受不法警察的谩骂、侮辱和殴打。特别是潍坊驻京办事处主任(其大约在二零零二年左右遭恶报,48岁患癌症死亡,明慧网有报道)指使女警翻遍孔繁华的全身,极尽对孔繁华人身侮辱。然后,用皮鞋踩、蹂、跺孔繁华的两脚背,双拳打孔繁华的头和脸,造成孔繁华双脚青紫麻木、不能走路。

丛培清则被年轻警察用手铐吊在暖气片上,用拳左右猛击脸、耳、鼻及头部,他被打得鼻口流血,牙齿松动,脸腮紫肿。经过几小时的施暴,一王姓警察诱骗送孔繁华和丛培清回家,把他们移送到龙口驻京办事处,由单位领回。

孔繁华被勒索现金一万三千元。她丈夫被关押在海岱派出所后,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现金三千元。参与迫害的责任人:龙口市驻京办事处警察马延会,海岱派出所所长孙积田,龙口公安局迫害法轮功责任人杜军。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孔繁华正在单位上班,突然被限制人身自由,关押一天一宿后,被绑架到龙口市下丁家镇洗脑班,被迫害二十天。参与迫害者有王成会(政法委副书记)、马道堂、戚壮大、刘晓利、于永路等。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孔繁华向世人讲清真相,发放真相资料,粘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干胶,被龙口公安局政保科李树强、王琪、于立军绑架。

警察们非法入室,土匪式的屋里屋外翻箱倒柜,就连冰箱、食品箱也不放过,家里被捣得狼藉一片,私人物品被掳夺,孔繁华被绑架到龙口市看守所。政保科长李树强用手掴脸后离去。

王琪、邹林把孔繁华铐绑在老虎凳上,揪着头发,拳打脚踢后,用柳条编成的软鞭猛烈抽打,非常疼痛。孔繁华被打得浑身青紫一片,腰腿严重损伤,几次晕死过去。

即便这样,他们仍不死心,又把孔繁华提到所外羁留室,铐在铁窗笼子上,不许睡觉。只要稍一闭眼,就殴打不停。入冬时节,在天很冷的情况下,他们让孔繁华穿着单薄的衣服挨冻。

在那种残酷迫害下,孔繁华的身体损伤严重,非常虚弱,他们因害怕担责任,让单位领导将孔繁华保释回家。

孔繁华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迫流离失所。

在流离失所的日子里,孔繁华与法轮功学员们一起做《明慧周刊》、真相小册子和真相不干胶粘贴,更大范围地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迫害,证实大法。龙口市邪恶非常恐惧,几次密令通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凌晨一点,烟台公安局严姓科长、龙口公安局李树强、王琪、邹林、王仁乾等不法警察联合闯入孔繁华朋友的农家果园,将孔繁华和丛培清、麻莲凤绑架,并将法轮功师父法像、大法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速印一体机、复印纸、丝网、手机、传呼机、汽油三轮车一辆、价值四千元的直流变压器一台、现金等私人物品抢劫一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八万多元。孔繁华和丛培清、麻莲凤被非法关押在龙口看守所。

期间,遭到恶警无数次的非法审讯,每次的非法审讯都会遭到恶警的拳打脚踢;每次都是手铐、脚镣(类似脚镣的绳索)加身,手脚和全身用锁链捆绑在铁椅子上。每天被强迫做奴工,当时男号主要做各种花篮盆景;女号做手工绣品,每天早上五点干到晚上十一点,甚至更长时间,完不成任务,就会遭到恶警的惩罚,轻者拳打脚踢,重者遭到警鞭警棍的抽打。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底,龙口市610、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做恶,将孔繁华与丛培清、麻莲凤、姚新人(十月份被绑架)五花大绑,手铐脚镣,脖子上挂着“×教”分子的牌子,在恶警的残暴押解下绕龙口黄城游街一上午,极尽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欺凌、羞辱。

其后孔繁华等四人遭重判:孔繁华被重判十年,丛培清被重判八年,麻连凤被重判七年,姚新人被重判4年。中共不法人员害怕龙口民众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底,再一次对孔繁华等施行游街和人身侮辱。

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孔繁华与麻莲凤被绑架到山东省女子监狱,丛培清被绑架到山东省男子监狱(迫害事实详见《山东龙口市丛培清自述遭受的酷刑迫害》),姚新人被绑架到潍坊监狱。

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孔繁华长期遭不明药物迫害,五监区监区长郑闵华、教导员李艳丽、队长吴香艳、姜素艺操控罪犯在食品、水杯、饭菜中施放不明药物,造成孔繁华身体虚弱,出现神志不清、记忆力衰退等多种不良反应。每天强迫做奴工十几小时甚至二十几小时,孔繁华几次被累得晕过去。

孔凡华因为帮助同修解决生活困难,被恶警以卫生不合格为藉口扣掉了其每月订制的生活用品和副食品,其实孔凡华卫生相当好。孔凡华被迫害的出现高血压,不能参加奴役劳动,就是这样,恶警江肃艺、李艳丽、吴湘艳对其恶语相加,辱骂一顿,致使孔凡华被迫害的吐血,恶警李艳丽还说:“再怎么有病,也得在监区干活。”根本不管大法弟子的死活。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孔繁华回到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孔繁华面对面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人诬告,曾被绑架到公安分局,后回家。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毒打/殴打洗脑/送洗脑班抄家强行施药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修大法粉碎性骨折痊愈-坚持信仰陷囹圄十年
山东龙口市丛培清自述遭受的酷刑迫害
龙口市公安局作恶事实
济南监狱恶警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龙口市参与迫害法轮功责任人: 王成会、李树强、马道堂、戚状大、于永路、刘晓利、王得安、马淑梅、田军、杜军、于介军、于立军、马延会、王琪、邹林、王仁乾、郭福兑、张红、曹承绪、尚玲、李文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口市公安局龙口市公安局:<br>李卫 书记、局长 18660069009 05358501001<br>王书平 副书记、政委18660066866 05358788712 13001606532 wanhshuping@f-lk.yts.sd<br>修先蒿 副局長18660067007 05358788713 13375359801 xiuxianhao@f-lk.yts.sd<br>石建强 副局長18660064807<br>徐文业 国保大队长 18660067115 13375359805 xuwenye@f-lk.yts.sd<br>郭福兑 国保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18660067090 18596118718<br>【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刘永来18660067092<br>副大队长:马淑梅18660066865<br>副大队长:郭福兑(身份证号码:370681197807097031),电话:手机18596118718、办公室0535-8788746。<br>遇锋 办公室主任 18660067086<br>王琪 民警 18660067088<br>李书强 民警<br>吴健松 民警 18660067091<br>于吉广 大队长 18660067447<br>王利厚 18660067333 13906456222<br>徐海生 局长 18660066861 13806459396<br>刘衍江 政委 18660066877 13905450199<br>仲昭慎 副局长 18660066896 13863808001<br>王书平 副政委 18660066866 13001606532<br>修先蒿 副局长 18660067007 13375359801<br>栾禄钧 副局长 18660066886 13395351601<br>杜敦华 副局长 18660066899 13583578599<br>李绍臣 副局长 18660066868 13863808068<br>于浩 党委委员 18660066869 13605451616 : 王琪
龙口公安局驻京办事处 : 马延会
天安门派出所天安门派出所:65129617
龙口市610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龙口市610办公室<br>610大队长刘永来 王可贵 姜医生 邹林 阎加运 王琪 王仁干 <br>北乡城 李振山 <br>徐福公安局 张义 <br>开平 司机 (姓名不详)<br>山东省龙口市610歹徒名单及电话<p>王成会:0535-162567083,13963801066<br>马道堂:0535-95958-7710,13001606810<br>戚壮大:0535-95950-6338949,13505451806<br>金汝歧:0535-95958-86120<br>刘晓力:0535-162563213<br>610基地电话:0535-8622610,0535-8622556<br>610办公室电话:0535-8503460<p>王琪,610组织主要负责人之一,在公安局四楼办公,家住在黄城港城大道南100米,怡园小区南区三号楼,手机13305454444 <p> : 邹林王成会戚壮大于永禄
济南监狱【济南监狱】电话:87072650 : 吴湘艳李艳丽江肃艺
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br>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3777号<br>监狱长:李厥瑞<br>狱政科:0531-85688205<br>十一监区:0531-85838310<br>山东女子监狱电话号码:0531-85838066<br>山东省女子监狱现地址:山东济南世纪大道高新区第一中学东1000米路北(埠东村西)<br>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822信箱,邮编250104<br>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电话:<br>监狱长 赵来春:0531-88928001<br>政委 隗建华:0531-88928006<br>副监狱长 赵鸿燕:0531-88928004(管迫害)<br>副监狱长 徐华:0531-88928005<br>副监狱长 谢文广:0531-88928002<br>副监狱长 刘永治:0531-88928003<br>办公室:0531-88928009<br>办公室主任 接金家(音):0531-88928000<br>纪委办:0531-88928026<br>驻监狱检察室:办 531-88928060 负责人 王选莉<br>狱政科 胡秀丽,付蓉、王淑英 办:0531-88928028 0531-88928029<br>教育科<br>科长室 0531--88928036<br>办公室 0531--88928035<br>心理咨询室 0531--88928037<br>教育分监区 0531--88928101:<br>政治处<br>王尤春<br>办公 0531--87072805<br>住宅 0531-- 82466123<br>手机 139053136326<br>唐应基<br>办公 0531--87072835<br>住宅 0531-- 87072728<br>手机 1390531300531<br>宁冬云<br>办公0531-- 87072815<br>手机 13969009727<br>陈淑忠<br>办公 0531--87072905<br>住宅 0531-- 870727
龙口市看守所龙口市看守所:5358788786 <br>所长 张海儒 13355455888 : 马道堂
龙口市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1号,邮政编码: 265701<br>电话:0535-8517832<br>院长:杜继桃18653518901、5358778277 13863801877<br>副院长:魏和嘉18653518903、5358778258 13905458703,王海涛18653518905、5358778256 13964511596,栾德禄5358778228、13906450808。<br> [政治处]主任:陈波18660535586、5358778289、18653518906,公开电话5358778301。<br>刑庭庭长:李文5358778288、13156924052、18653518913<br>刑庭法官:<br>赵瑜 13156934533<br>张红 18653518909<br>刘妮 8778369<br>徐德强 18653518907<br>于界明 18653518919<br>栾永智 18653578908<br>邹业军 18660032229<br>姜建军 8778253
龙口市610办公室
龙口市检察院龙口市检察院:<br>副检察长:袁新春 0535-3012810、18353502818<br>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港城大道703号<br>电话:0535-3012810<br>公诉人:丛姝玉 18353502837,栾美玲0535-8951597。<br>检察长:吴新明8951006、15908919936<br>副检察长:孙吉连8951002、15953560005,王文新8951003、13853500219,王子恺8951008、13863856577。<br>[批捕科]<br>科长:袁新春3012810、18353502818<br>周丽 18353502857<br>班子成员 职 务 分管工作 办公电话 手机<br>毕红光 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 5358951006 15908919936<br>孙吉连 副检察长 5358951002 15953560005<br>王文新 副检察长 5358951003 13853500219<br>王子恺 副检察长 5358951008 13863856577<br>张诚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5358951766 13954545566公开电话 5353012810<br>办公室 5353012810<br>传真室 5353012811<br>政工科 5353012812<br>纪检组 5353012806<br>侦查监督科 5353012813<br>公诉科 5353012815<br>反贪污贿赂局 5358500600<br>综合指导科5358503455<br>侦查一科 5358503451<br>侦查二科 5358517979<br>渎职侵权检察局 5358500611 5358500612<br>监所检察科 5353012820<br>控告申诉检察科 5353012826<br>举报中心 5358502000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2日 11:09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