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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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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群

简介:
饶群
(Rao,Qun),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党悍然发动了令天怒人怨的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为了给师父和大法讨回一个公道,饶群的丈夫陆志勇率领全家毅然踏上了去北京的上访之路。在北京他们被非法抓捕并关押了一天,然后被押送回黑水县关押了三个月。在被分别关押期间,饶群被当地狱警强奸。

因为饶群写信讲真相,被当地邮递员告发,深夜十二点被警察闯入家中抓走。天一亮陆志勇就到县公安局、政法委到处要人,恶警说“只关一个月就放了”。过了一个月,陆志勇去要人,却被告知:“早就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了,州里批的要关三年。”

为了不中断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陆志勇只好又回条件艰险的“九零四”巡山。即使这样,他在下山采买生活必需品时,不忘给人们讲真相。但是,在饶群被关入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的第二年,陆志勇在讲真相时再次被不明真相的小孩告发,又一次被关入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自此,陆志勇的女儿失去了双亲的呵护,只能靠年近七十的奶奶靠一点微薄的退休金供养着读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强奸、轮奸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大法弟子陆志勇遭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非人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区号:0832<br>传真:5212057<br>总机:521205l、5212052<br>办公室:5212057<br>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br>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br>教育科科长:李志强<br>八中队队长:李奇<br>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黑水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9年9月8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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