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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润国

简介:
舒润国
(Shu,Runguo), 男 , 47岁 , 武汉大法学员,公交集团三公司531路公汽驾驶员。

舒润国自修炼法轮功后改掉了以前不好的坏习性,成为全公司上下公认的好员工、乘客信任的好驾驶员。

1999年12月舒润国因到公园炼功而被非法拘留15天,2001年10月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

其妻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以及中共邪党株连政策的迫害与其离婚,造成妻离子散的悲剧。由于父母双亲过世,他不得不孤身一人寄住在汉阳七里一村小区父母留下的房子里。

2009年1月5日下午舒润国在汉阳区七里一村108号104室自己家中遭到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国保大队伙同汉阳区分局琴断口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的绑架,(同时遭绑架还有另三名法轮功学员)并被非法抄家,抢走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过塑机等私有物品,抢劫走他女儿上大学的学费现金12800元,舒润国被非法关押在位于汉阳陶家岭的汉阳看守所。

2009年9月2日被汉阳区法院枉判4年,同年12月中旬武汉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

在法院2009年9月2日下达的非法判决书中称:2009年8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然而,舒润国唯一亲弟弟舒建国在开庭前并没有接到法庭的任何通知,直到十二月中旬到市中级法院咨询时才知道其兄长被无故判刑。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作为辩护人,旁听席上没有一个亲属。当舒润国在庭上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时却遭到法官的无理拒绝。

至今舒润国仍被劫持在汉阳看守所。

参与此案迫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汉阳区政法委书记、汉阳区“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徐必康,汉阳区公安分局局长,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国保大队警察刘俊,汉阳区琴断口派出所管段警察副所长桂云飞,汉阳区法院院长陈建生、刑一庭审判长梁志顺、审判员王玲、吴江涛、书记员祝旖旎,汉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员熊伟、代理检察员唐锴,武汉市中级法院。汉阳区看守所。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绑架/劫持非法强制离婚勒索钱财抄家非法判刑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武汉舒润国被非法判刑四年
一位公共汽车司机的遭遇
公汽驾驶员仍被汉阳看守所劫持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汉阳公安分局
汉阳陶家岭看守所
汉阳区检察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7号,<br>邮编:430050<br>电话:027-84871273   027-84875013 : 唐锴熊伟祝旖旎王玲吴江涛梁志顺陈建生
汉阳区610 : 徐必康
琴断口派出所 : 桂云飞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27日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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