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玉
简介:
陈洪玉(Chen,Hongyu),
女 ,
年龄未知 ,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二十三日和四月三日,吉林省梅河市公安局、柳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柳河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吉林省“610”和通化市公安局(梅河市、柳河县公安局归通化市公安局管理),三次绑架19名柳河大法弟子(朱春和、陈洪玉、孙云启、杨晶、李景武、赵桂华、孙洪琴、孙影、沈桂云、吕建杰、孔令如、陶来凤、许少花、革(女)、苗凤霞、唐敬礼、(五道沟镇)一名、孙培英、徐立星),非法骚扰和抢劫几十名大法弟子家。非法判刑2人(朱春和被非法判刑4年、孙洪琴被非法判刑3年);下捕票3人;劳教9人;保外5人;造成7人流离失所。当时被绑架的17名大法弟子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柳河看守所、梅河看守所、通化看守所和通化县看守所。警察对待大法弟子的手段十分恶毒:把大法弟子叫出去把头给套上黑袋子什么也看不见,带上车,去的方向也不知道,左拐右拐一个小时左右,停下来,又给带进一个长长的走廊,进一个屋被摘掉头上的黑袋子,看见屋里有老虎凳、吊环、手铐、铁椅子、电棍、绳子等。逼供时他们什么刑具都用:打、电、上大挂……。二月份吉林天寒地冻,警察把大法弟子的棉衣扒下来只穿衬衣,铁板椅子浇上凉水,把大法弟子绑在上面,打开门窗,穿堂风冻二十多个小时,逼迫按照他们的要求回答问题。 朱春和、陈洪玉(夫妻)在同一天中午(二零零九三月六日中午)被绑架。当天中午朱春和正在家中吃饭,妻子在单位上班中午不回来被恶警骗回家中。 陈洪玉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期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半,陈洪玉被提外审,一出看守所大门,双手被铐,押上一辆黑轿车,头被套上黑头套,被带到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审讯室,才被拿下黑头套。恶徒将陈洪玉双手铐在铁椅子上,并用矿泉水瓶向其浇凉水。柳河县建设派出所恶警王之汉、迟海滨参与了非法提审,他们用诱骗的方式逼供陈洪玉签字。陈洪玉双手被铐在铁椅子上,一夜一天,未吃未睡,非法提审后他又被套上黑头套送回看守所,陈洪玉脸色发青、衣服冰冷潮湿。 无论恶警怎么逼供诱骗都无济于事,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送往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一一年七月陈洪玉被绑架到通化洗脑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戴背铐;
铐在某处上;
非法提审;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吉林柳河县“六一零”公检法犯罪事实
吉林梅河市、柳河县警察迫害善良民众
责任单位及恶人:
梅河口市公安局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
通化市公安局
柳河县公安局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通化市党校洗脑班
柳河县建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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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海滨,
王之汉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24日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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