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靖娟(晶娟)
简介:
宋靖娟(晶娟)(Song,Jingjuan?jingjuan?),
女 ,
53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宋静娟到了北京,便有两个便衣跟踪;问宋静娟是哪里人,让宋静娟骂师父未果。他们把宋静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那里已有好多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警察非法审问所有的大法弟子住家及电话号码。宋静娟不想给单位及领导找麻烦而没报姓名,因那时只要单位有人去北京,就让领导下岗。 后来,宋静娟被家人还有三江食品公司的保卫科人员一同接回佳木斯,又劫持到佳木斯铁路看守所继续迫害,这期间宋静娟的丈夫到处托人找关系花了不少钱,在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六天之后才释放。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闯静、文英、刘桂芹、张春英、王玉新、王金霞、张庆余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宋靖娟家,遭到佳木斯南岗派出所和前进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其间闯静和孙玉富曾遭南岗派出所副所长刘金山等人毒打迫害。因闯静出现大流血症状,被佳木斯看守所拒收,在主抓迫害法轮功的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施压下,强制佳木斯看守所收下。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之久的闯静、宋靖娟、王玉新等五人被送入佳木斯劳教所继续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宋靖娟(宋晶娟)、丁茜和另一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她们已被转至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劳教所解体,丁曦和张淑琴、任淑贤、王晓云、刘海兰、曲永学、李玉英、丁洁、解威、宋静娟、陈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转押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 管理科的刘某、梁X梅和大队长牛晓云、刘巍、中队长孙宝莲、刘丽,警员王海英、于淼、谢丽佳、姜周、张春景、于坤、陆博雅 、师帅、何X娜等劳教所警察,不仅在身体精神上折磨,对洗漱上厕所也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定时间,几分钟时间根本不够用的,加上那些犹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个方面处处刁难,尤其对于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舍内的塑料桶里方便,还不能及时倒掉,得等着批准才能去厕所倒掉。 一个多月以后,她们回到宿舍,因为一直没有被所谓转化,她们就一直呆在这个“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减期不能享有他们规定的所谓“权利”,如不能亲自给家人打电话,不能会见家人等等。 警察又怕她们这些没转化的去车间干活影响其他人,又不甘心她们闲着,就弄了一个小车间强制劳动,并且让一个犯人天天看着她们,在这种黑白颠倒的地方,偷盗抢劫卖淫赌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帮凶。 直到二零一零年的九月十八日宋静娟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更是发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门骚扰绑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恶性事件。参与绑架的警察透露,他们是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提供的名单抓人,并且接下来还要将参与诉江的一个不漏的抓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多,佳木斯南岗派出所三个着便装的警察开黑色轿车法轮功学员宋晶娟家敲门,当时家中只有她一人。警察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对现场拍照,后把宋晶娟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谎诈;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不给穿衣服;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打骂;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监视/跟踪;
手铐/脚镣;
洗脑/送洗脑班;
坐小板凳;
非法拘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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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宋静娟自诉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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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被迫害致残、媳被劳教 祖孙诉冤遭驱赶(图)
闯静五人被关佳木斯劳教所 家人遭刁难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这次绑架大法弟子的相关责任人有:南岗派出所教导员李文胜、所长郑成岩、副所长刘金山、市公安局陈万友、劳教委李新波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门派出所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李秀锦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刘微,
于坤,
刘丽,
江周,
谢丽佳,
陆博雅,
张春景,
石帅,
张莉
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
佳木斯市铁路看守所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
:
牛晓云,
于渺,
王海英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三江食品公司
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佳木斯拘留所
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南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8日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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