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香(德香)
简介:
李得香(德香)(Li,Dexiang(dexiang)),
女 ,
60岁 ,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家住甘肃省金昌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德香,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的二十二年中,累计被非法监禁十三年之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李德香因为约定在家中与同修交流,电话被金川公安分局监听,六、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金川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拘留七至十五天。李德香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日,李德香和杨成梅、刘桂花辗转来到北京。被武警绑架到早已停在那里的其中一辆车上,拉到前门派出所。两小时后被驻京办接回非法关押七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遣送回金昌,由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接回金昌市被非法关押在戒毒所15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李德香等五人被劫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 在兰州平安台女子劳教所期间,李得香遭到残酷折磨。她被罚以苦役、罚站、剥夺睡眠、上背铐、整个身体悬离地面用绳子吊在空中等类似的酷刑。一次吸毒犯邓小琴等人在恶警指使下毒打李得香和法轮功学员王玉霞,用脚狠踢她们的小腹,两人被打的死去活来;还有一次,恶警长时间将李得香吊离地面,直到她昏迷。恶警还放高音喇叭,强制她听诽谤大法的谎言及诬蔑之词。恶警因李得香拒绝接受所谓“转化”,长期铐她双手,致使手臂骨肉分离,几乎致残,不能穿衣、不能端碗,恶警仍然逼她下地干活。 在兰州平安台劳教所,李德香被带出去折磨了一天,送回来时,李德香到处是伤。管教却当着众人说:她拉肚子,给她输液一整天。 在甘肃平安台第一劳教所七大队三中队三组,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李得香由于坚持修炼,绝不写三书,被邪恶之徒毒打并反铐长达一个月左右。第一次十五天关禁闭出来时,皮开肉绽,手上的伤口可以看到骨头,打完后审,如还坚持修炼,接着又毒打。她坚持不写“三书”,又关禁闭十五天,依然拒绝写“三书”,而被整天酷刑、毒打。三中队恶警队长李晓静还威胁她:你再不配合还要继续延长劳教期。她拒绝写“转化”书,被恶警非法延期三个月。 李德香被迫害一年九个月后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一日,李得香从劳教所出来十七天,被滨河路派出所警察马长贵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李得香绝食抗议,被强行灌食折磨好多次,身体虚弱不成人样。被迫勒索一千一百元后才允许家人把她接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二,韦凤玲和汪玉康被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赵凤莲(已被迫害致死)、李德香、曹芳、龚月华六人。参与迫害的有李叙和、刘成业、李青婷、李新华、戴宝吉、张树伟、邢富强。 二零零二年底,大法弟子赵凤莲拿着师父新经文到李德香家,被滨河路派出所警察跟踪闯入家中绑架,电视台还跟到现场,拍了所谓专题片。后两人被绑架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十多天,又继续非法关押在金昌市戒烟所一百天。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李得香因发真相资料被金昌市公安分局绑架到看守所,后因绝食抗议被放回。在这期间也是被恶警和犯人多次灌食,用的是开张器,折磨的腿都站不起来才送回家。同样被勒索八百元现金。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 因散发真像资料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因病未果。 被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李叙和、刘成业、李新华等为了查找资料点的下落,残酷折磨她,用脚镣、手铐,铐了几天。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被金昌国保特务李新华、戴宝吉、李叙和等人绑架到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李叙和、刘成业、李新华等为了查找资料点的下落,残酷折磨她,用脚镣、手铐铐了几天,李得香被折磨五天后,被关到金昌戒毒所关押,两个月后又转到金昌拘留所。由于残酷折磨,李得香的腿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走路。(全文见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文章《甘肃金昌市李得香遭八年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金川分局非法逮捕。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国安局人员非法刑讯逼供,李得香被“上大挂” 一天一夜,非法关押金昌市看守所。 李德香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金川区法院副院长魏崇文,刑庭庭长谢玉平,曾作为审判长、审判员参与多起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多次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张慧凝、马琳、祁世萍、李玉芳 、杨立强。几年来,被金川区法院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16人,二零零四年李德香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 李德香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 这是第二次被非法关入甘肃女子监狱,由于不转化、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狱警唆使包夹犯人不让李德香坐凳子,一直在地上蹲着,只能一个姿势,不让动。狱警对犯人包夹施加压力,以减刑为诱饵,蛊惑包夹犯人对李德香拳打脚踢,掐她拧她,李德香身上都是青紫印,洗澡时其她服刑人员都看见了,却不敢吱声。 为了逼迫李德香转化,狱警、包夹犯人时刻打骂侮辱李德香,软硬兼施,在李德香临出狱前的最后五个月,狱警唆使包夹犯人高晶晶(吸毒犯)对她拳打脚踢,不让她坐凳子,每天逼迫蹲着写思想汇报,李德香被迫害折磨得腰直不起来,走路腰都是弯着的,一瘸一拐。包夹不让李德香与其她法轮功学员说话,打招呼,眼神交换也不行,连笑一下也不行,也不准哭,否则要写出为什么哭。包夹犯人跟在李德香后面形影不离。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女子监狱大面积迫害大法弟子,强行隔离,每人一间房,四个包夹,强迫写所谓的“四书”。不让李德香睡觉,软硬兼施,以达到她们的目的,由于李德香不配合邪恶被关小号,用铐子把李德香的双手铐在一个五寸高,五寸宽的小凳子上,直不起腰,抬不起头,伸不开腿。那时正是严寒的冬天,刺骨的寒风吹的李德香手脚像面包一样。解除小号后还被迫洗脑,当时由刑事犯任丽写好东西,恶警科长朱虹把李德香迫害的迷糊时强行按手印。清醒后的李德香声明作废而被再次关小号,手段极其残忍。两个月后,又因李德香不开批判会和不念四书,被罚干重活和又一次关小号。强制写思想汇报,剥夺人身自由权和说话权。一监区监区长王文辉,教导员董某,恶警刘圆圆、陈小同、王文娟等。 在黑窝里,李德香们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奴役劳动,一天十几小时,专门生产民族帽,大批量的生产并出口到阿拉伯国家。 甘肃女子监狱六监区先后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有:李德香(金昌),祁丽君(兰州),张海明(兰州)等。其他不详,恶警朱红等。(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德香被金川公安分局从监狱接回,送到滨河路派出所按手印后由家人接回家。回家后恶人还时常骚扰找签字,被李德香拒绝。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在金昌市文化广场旁边的金昌饭店,不法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德香、段志虎,随后,金昌迫害法轮功的几个恶警头目李新华、李叙和、戴宝吉带领一群国保警察抄了法轮功学员李德香、段志虎的家,还把李德香的丈夫老王(常人)也关押了一晚,把段志虎在家中的妻子、女儿也绑架送到看守所。恐吓、威逼、利诱,恶人甚至拿着手枪顶着李德香二儿子的脑袋(太阳穴位置),“说不说,你妈把打印机送给谁了……不说就枪毙你。” 恶警后带老王去抄家,于凌晨三点多结束。老王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李德香没炼功之前老王每年都送精神病院,炼功后老王受益好多了,老王的智商就跟七、八岁的孩子一样。并且引诱他们辨认到他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通过恐吓手段,让其丈夫、儿子帮助构陷所谓的“口供”,比如:“你家中有打印机吗?”“没有?我们都掌握了,你家中有打印机。到底有没有?有,东西呢?转移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德香家人为她请律师,律师到金川区法院、检察院问询案件进展情况,法院、检察院均告之没有受理。下午两点多,律师在李德香母亲陪同下到办案单位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主管案件的负责人李德智接待了律师和家属,律师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当时李德智说十天后给予回复,但三天后却回复律师“取保候审行不通”。 第二天,李德香八十多岁的母亲与亲属再一次到龙首分局,国保大队以主管不在为由推诿,家人无奈找到龙首分局局长李毅,李毅推诿说他们只有三十天权限,案件已交至金川区检察院。李德香八十多岁的母亲扑通跪在地上伤心地哭泣。亲属问“法律是怎样定的?那我们明天去找检察院。”李毅说:“找检察院也没用”。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德香八十多岁的母亲与亲属又一次到金川区检察院,刚进门签字后被告之案件在公诉科,但到公诉科却被告知:案件还在龙首分局,早在两个月前因证据不足已退回龙首分局。公诉科的人后来又说准备与龙首分局联系后,再给予答覆。他们就这样来回推诿扯皮,欺骗家属。 二零一四年三月初,金川区检察院发起诉书,预谋再次冤判李德香。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三,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上演了一幕只有六、七人旁听的“冷清”的庭审。中共非法关押善良妇女李德香,罗织罪名近八个月后,公检法人员终于可以把所谓的“案子”摆到“台面”上来了。参加旁听的除了三位家属外,没有任何民众可以进去。 原定于九点开庭,可是八点不到,金川区法院门口和四周就陆陆续续的停放了各种各样的私家车,每辆车上都坐着两、三人。在“庭审”前半小时,法庭就在门外拉起来警戒线,周围站满了金昌市公安局以及各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可是这些警察,除了几个法警穿着警服,其余的都穿着便衣。李德香的亲朋好友与关心她的人士以及一些法轮功学员也陆续赶来了。那些穿着便衣的警察们,一会走到他们的身边,做些小动作;一会走到那个法轮功学员身边偷偷的瞄两眼。 大约十点钟,一个年轻的男便衣拿着照相机走到法轮功学员前拍照。警察开着一辆车牌号为甘C-09800的面包车,里面坐着三、四人拿着摄像机在马路的两边偷偷的摄像,还来回绕了两圈。据目击者辨认,其中有恶人代宝吉。 这次非法庭审参与的警察非常多,法庭四周和门前的车辆就有三十辆,四周晃悠的警察也有六、七十。据认识的人指证其中有市局的副局长张永生,广州路派出所的李玉俊、李永生,还有各派出所的正副所长。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金川区法院非法庭审李德香,后将她非法判刑五年半。李德香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没有再能看到女儿一眼,于二零一六年新年前去世。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早晨,滨河路派出所一男警察伙同龙津里社区两名女工作人员,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德香和家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社区人员让李德香签字,李德香拒签。过了一段时间,金昌国保大队的四、五个不法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进入家中抄家、拍照,未抄到任何东西才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李德香又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金川区看守所,现得知已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德香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金川区看守所。 李德香丈夫已68岁,他现在精神错乱,只吃一小半碗面糊糊。李德香儿子时常接到恐吓电话,有谁找你了,有人找你就给他们汇报等等。二儿子在六号区幼儿园门卫值班工作,在那工作了十二年之久,今年被工作单位辞退。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倒挂”;
毒打/殴打;
戴背铐;
关禁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劳教;
“背扣子上大挂”;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罚站;
剥夺睡眠;
绑架/劫持;
摧残性灌食;
非法判刑;
监视/跟踪;
非法拘留;
长时间吊拷;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关小号;
骚扰;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手铐/脚镣;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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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李德香被迫害信息补充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2074p.html#2131323218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2490p.html#2031423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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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迫害李德香 甘肃金昌市公检法兴师动众
甘肃金昌恶警对段志虎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甘肃省金昌市李德香再次被绑架、批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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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滨河路派出所 艾龙远:13993578878
张辉:13830576381
曹雪萍:18193514022
龙津里社区书记:袁新勇:13519466599
宿建萍:13139456711
邻居--楼栋长:13519457729
邻居--楼口长:陆勇13884508191
甘肃省金昌市区号0935
金昌市公安局
张承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5835001,
弭善庆,常务副局长 5835002,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长13909456818
张永生,党委委员5835004,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长5835005,1393565688
王军,党委委员5835003,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长8811101,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5835006,13993588879
王曰新,指挥中心主任5835018,13993560592
赵强,指挥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金川分局
冯海,副区长,局长13993560268
赵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长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长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长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长19809456999
祁世军,副局长5835189,13884518999
贾德兰,纪委书记19809458699
杨大勇,指挥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 (综治办)8329258区号0935
王世江(主导迫害):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座机 8212968 手机13993566016
樊崇高:副书记 座机 8213192 手机18909451699
范春德:副书记 座机8236970 手机13993560982
龙首分局
田昆山:副书记副局长8811820,19809450555
蒋才:副局长8811255,19809455123
祁世军:副局长5831288,13884518999法院,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万建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8619105,13909455001
陈春明:政治部主任8611908,17709451566
樊新平:副院长8619139,13993579098
沈晓岩:副院长8619103,18919351185
马瑛:纪检组长8619106,18093559053
唐昆山:政治部副主任8619110,18298930138
狄培明:办公室负责人8619136,13993578090
市检察院
赵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8619002,18093559008
周永生:副检察长8619098,13993586018
赵科年:政治部主任8619005,18093559086
柴红霞:纪检组组长8619004,18109459886
姚国庆:办公室负责人8619085,18993518515
徐勇:法警副支队长8619007,18093559007
广志英:政工科科长8829918,19809458005
开发分局
李兴荣:局长5835480,13884510998
孙永禄:副局长5835483,13993560839
姜伟基:政工监督室主任5835485,13519462366
李正德:办公室主任5835483,13993599944
永昌县分局
雷小宁: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检察长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法院,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万建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8619105,13909455001
陈春明:政治部主任8611908,17709451566
樊新平:副院长8619139,13993579098
沈晓岩:副院长8619103,18919351185
马瑛:纪检组长8619106,18093559053
唐昆山:政治部副主任8619110,18298930138
狄培明:办公室负责人8619136,13993578090
市检察院
赵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8619002,18093559008
周永生:副检察长8619098,13993586018
赵科年:政治部主任8619005,18093559086
柴红霞:纪检组组长8619004,18109459886
姚国庆:办公室负责人8619085,18993518515
徐勇:法警副支队长8619007,1809355900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
张树伟,
邢富强,
李德智
金昌市610
兰州女子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
朱红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
:
高晶晶
金川区公安分局
:
刘成业,
孟家贤,
戴宝吉,
李青婷,
李叙和,
李新华
金川区法院
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榆中县柳沟河女子劳教所)
金昌市劳教委员会
金川区检察院
:
张健
金川区人民法院
:
魏崇文,
谢玉平,
张慧凝,
马琳,
祁世萍,
李玉芳,
杨立强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李毅
滨河路派出所
:
马长贵
金昌市公安局
:
李新华
金昌市戒毒所
兰州平安台劳教所
:
邓小琴
金昌市国保大队
金川区六一零
:
王奎文
金川区滨河路街道龙集里社区
金川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7日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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