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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梅

简介:
胡红梅
(Hu,Hongmei), 女 , 年龄未知 , 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

湖北咸宁的公安、派出所等机构以及咸宁烟厂的恶人还利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勒索受害者本人或其工作单位的钱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胡红梅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咸宁烟厂的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为由开支四万多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在烟厂以办所谓“学习班”(实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洗脑班)为由开支二万五千元,由受害者单位买单。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咸宁市卷烟厂职工唐会云、胡红梅在晚上10点钟从附近的恒丰公司门口经过,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又向当地国安告密,当天晚上国保大队金国新一伙人到唐会云家骚扰,并非法入室抢劫。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号晚上十点左右,咸宁市温泉二号桥公安局一群恶警非法闯入胡红梅家中,一把将她按在椅子上不让动也不让喊,然后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张纸,声称是什么逮捕证和搜查证,没等她看清楚是什么,就开始强行抄家。其中一彪形恶警用力狠狠的打了她两巴掌,当时就把脸打肿了,并恐吓她不许动不许喊。

中共警察们在胡红梅家非法查抄了近三个小时,抢走诸多私人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左右。直到深夜一点左右,警察把胡红梅强行塞上警车,一共三辆警车,把她绑架到温泉铁疗招待所非法软禁和审问,十几人分两班轮流看守着。恶警们采用威逼利诱和谎言欺骗等手段,并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关材料,给胡红梅扣上大帽子和罗列罪名。直到第三天早晨七点左右,在不法警察们交接班时瞅准一个机会跑了出来,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胡红梅在上海打工期间再次被绑架,据知情人士说人已被转押回户籍地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当局以上海世博会为借口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胡红梅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在那里,她被强迫看诬陷、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胡红梅不看,他们就每天安排四个人强制抬她去看,最后没招了,就把她关到严管房间,不让她和任何人接触,怕“转化”不了她还影响一大片。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抄家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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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首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湖北咸宁市胡红梅被迫流离失所
2000年4月22日各地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邹誉是湖北省武汉市人,妻子的姓名是刘珍珠
邹誉电话:电话:办0715-8232059办公室电话:0715-8232057
手机:13872181056  警务通:18995826125
警号:86654

邹誉:原咸宁市国保大队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715-8256471(小周-办事员) 0715-8232528<br>度志祥 13907249839(科长)  刘颖(指导员)  左水生(大队长)<br>宋瑞生 13907249566(局长)  程乐赋<br>咸宁市国保大队长邹誉(电话:办0715-8232059) : 周瑜
湖北省咸宁烟厂地址:湖北省咸宁烟厂<br> : 王永光夏明翰
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 : 金国兴宋瑞生
温泉二号桥公安局
金叶小区居委会 : 艾豫华陈登洲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21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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