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卫宣
简介:
汤卫宣(Tang,Weixuan),
女 ,
36岁 ,
1999年7月19日,汤卫宣依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监禁9天。1999年9月8日再次去北京上访,返回途中在车上夜间12点多被恶警强行戴上手铐,押到青县公安局之后,又改为戴背铐,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在此期间恶警不给吃,不给喝,不让睡觉,后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拘留证上填写的关押期限为一个月,可到期后也不放人,继续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看守指使犯人谩骂、虐待、折磨汤卫宣,用顶墙、戴手铐、立墙根、罚跑步等卑劣手段迫害她。有一次她因坚持炼功被罚跑步长达九个小时。后来在曹寺镇,以高永才、王星辰等为首办的所谓的洗脑班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准出大院,甚至连去厕所都要请示,她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了。政保科向她勒索现金1000元。2000年底,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王召庄派出所私自闯入她的家中,欺骗汤卫宣说是到镇政府谈两句话,结果又被非法送入看守所,政保科又索取现金1500元。汤卫宣被释放回家后,长期受人监视、看管,使她无法正常生活,周围邻居也被搅得不安宁。河北沧州青县东白庙村法轮功学员贺春芳、汤卫宣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出门回四川老家,二十二日早晨七点钟左右给家发信息说当天下午到,直到二十三日晚上八、九点钟家人还能联系上他们。十点二十分左右,家人收到贺春芳的信息“我出事了”,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私闯民宅;
非法拘留;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谎诈;
监视/跟踪;
看管/蹲坑;
骚扰;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沧州青县法轮功学员贺春芳、汤卫宣失踪
河北青县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青县曹寺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317-4061019; 司法所:0317-4061099; 派出所:0317-4061059; 看守所:0317-402222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县公安局
王召庄派出所
:
高永才
曹寺镇司法所
:
王星辰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4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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