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华
简介:
王春华(Wang,Chunhua),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王春华被弟兄山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15天,回来后,经常遭到弟兄山派出所的骚扰和威胁。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在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610”,丹东公安局的直接操控指挥下,东港市公安局及下属开发区和大东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110,街道派出所,各乡镇派出所与公安分局,倾巢出动,几乎在同一时间内将等十几名大法弟子绑架。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天还未亮,大法弟子王春华的丈夫(没有修炼)刚下夜班回家,一开门,从旁边窜出几个恶警,抢到屋里把王春华摁倒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个刚进屋的大法弟子张晶梅。这些恶警都是新兴派出所的。 王春华家中的现金和部份家用电器被抢走。王春华的丈夫被拉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录口供,直到下午才将其放回家。王春华与其它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东港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利用各种酷刑手段逼供,并说王春华是“重犯”,要给其重判等等,并以此为由不让任何人接见王春华。 参与绑架夫妻二人的恶警是: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的王辉、于明亮,还有尹高峰、孙庆芳、白颜庆、任大一。为制造迫害王春华的所谓“证据”,东港公安局及下属达到处心积虑的程度。 以上王春华等十几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人民币、车、电脑、打印机、家用电器、手机电话、耗材及大法资料合计几十万元。 东港市公安局在丹东和东港市邪党政法委、“610”的直接操控下,以捏造的事实和罪名,非法将王春华、王福华、邹吉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2日上午,东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谎言与罪名,分别非法庭审东港法轮功学员王春华、王福华。 庭审过程中,从开始到最后,律师一直要求公诉人当庭拿出给法轮功定为教的法律依据,公诉人拿不出任何依据。律师要求法庭应宣判法轮功学员无罪,立即释放两名法轮功学员。面对律师无懈可击的辩护,审判长无言以对,只好宣布休庭。 在法庭上,人们看到王春华被迫害得身体已不能站立,只能坐着。东港法院在宣布休庭后,秘密对王春华进行了判决,王春华被判七年半冤狱,王春华不服他们的非法判决,已提起上诉。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她被送进沈阳女子监狱,关押在监狱第一监区一小队。入狱的第二天,刚进入这个恐怖邪恶的环境中,怕心使她没有了正念,恶警问她认不认罪时,她就承认了,配合了邪恶。在以后的二十多天里,监狱安排两名犯人(包夹)把她关在犯人更衣室(也叫餐厅)里。天天看着她,用中共邪党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邪恶谎言给她洗脑强迫她放弃修炼,她反复拒绝后,恶警拿来他们伪造的「假五书」,内容都是栽赃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再就是逼迫她放弃修炼的谎言。她拒绝签字。监区科长郭某指使包夹犯人高美华等人以辱骂她、侮辱她的手段强迫她签字,在邪恶的高压下,她正念不足违心的顺从了邪恶,被迫在「假五书」上签了字。不久后,她写了一份严正声明交给监区科长郭某,她正告她;她不转化,她不放弃修炼,那个污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邪恶的「假五书」不是她写的,是你们伪造的,你们强迫她在那个「假五书」上的签字彻底作废,她不承认! 她被分配到车间干活后,每天吃饭、睡觉、上厕所两个包夹犯人跟着她。从早晨七点到晚上七点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的劳役。 二零一一年初,该小队队长换成任静,此人三十多岁,不明白真相,她又把她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同年春天,她因为没有完成劳役定额,包夹犯人辱骂她。从此以后她拒绝干劳役。狱警任静不重样的辱骂她有半个小时。 二零一三年春天,包夹犯人不让她上厕所,因为监狱规定「三人行动组」,上厕所必须三个人一起去,包夹犯人刁难她不陪她去厕所,她不承认她就自己去。包夹犯人气急败坏的将她放在包里的大法师父讲法给翻出来交给了王艺筒队长,她去找队长向她要大法师父的讲法,她不给她,她说她不敢,她要给她了,她这身警服就得脱了,意思是就得被开除工作了。她知道她不明白真相。她又把她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她又以写申诉的形式给她讲法轮大法救人的真相和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五年元月开始她就彻底拒绝干劳役了。当时队长又换成刘宇,她又把她写的那份「严正声明」交给了她,同时又给她写了一封劝善信,后来科长郭某又换成师静,她又找师静讲真相,她告诉她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为了你自己与家人的幸福平安,她希望你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她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辽宁省东港市法轮功学员刘梅到附进近一位病业法轮功学员家交流,被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王春华。警察没有穿警服,不报真实姓名,只说是公安局的。刘梅和王春华于当天下午回家。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上午,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大法弟子王春华和王桂芳,在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过程中,被绑架到东港市开发区派出所。当天晚上,她们被劫持到丹东市拘留所。 王春华和王桂芳均被非法抄家,她们两家的很多的大法书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抢走。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逼迫放弃信仰;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分别陷七年半和四年冤狱-王春华和王桂芳被绑架
辽宁东港市曲晓辉、王福华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8587.html#19611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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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丹东法轮功学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辽宁东港市十五位大法弟子被绑架情况
救救我妈妈
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绑架十几名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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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公安局长邵长江,15941566668
政委迟炳
副局长赵明辉,
副局长姜波,手机:13941503777
副局长:薛海林 手机:13842577799
副局长:邵奎德,
政治部主任张贵琦602317电13941585007
东港市开发区公安派处所办公电话:7103113
所长宋传南604537 13190201616,(负责全面工作)
副所长沙如锐604386 15102431717,(负责治安刑事)
副所长刘旭涛605131 13464589110,(负责刑侦治安)
副所长周洪臣601282 15304060666,(负责刑侦治安)
副所长辛丰604531 17641588006,(负责社区) 郝良F 65682辅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东港市公安局
:
王辉,
于明亮,
尹高峰,
孙庆芳,
白颜庆,
任大一
东港市法院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东港市检察院
新兴派出所
丹东拘留所
弟兄山镇派出所
开发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2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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