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香
简介:
刘翠香(Liu,Cuixiang),
女 ,
年龄未知 ,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宋家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下午,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宋家村法轮功学员刘翠香被淄川区“六一零”、国保大队和岭子派出所绑架,家中现金和存折被抢劫一空。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被非法关押在王村劳教所,即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本案执法恶警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渠等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安、公安恶行
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原王村劳教所)
淄川六一零办公室
淄博市淄川区公安局
岭子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8日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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