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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玲娜


郭玲娜

简介:
郭玲娜
(Guo,Lingna), 女 , 61岁 , 昆明西山区法轮功学员。原是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图书室管理员,居住在华西山区永昌小区华昌路44号。

于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后按照真善忍法理的要求,身体健康,原先患有的肩周炎、鼻窦炎、气管炎、子宫肌瘤等疾病都不翼而飞,身心健康。郭玲娜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家三口和睦幸福。然而在中共泯灭人性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在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工作的丈夫李德山,迫于对中共邪党的畏惧,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迫害妻子郭玲娜与女儿李腾腾。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郭玲娜女士在昆明市国防路附近发《天赐洪福》的小册子被一个便衣绑架到派出所,随即五华国保大队来了两个便衣对她非法审讯,审讯后到下午三点多就放她回家了。

五天之后,郭玲娜的丈夫李德山(昆明市国家安全局第七处侦查员)和处长郝浩就到昆明市水泥厂图书室找到正在上班的郭玲娜。郝浩一直坐在车子里,丈夫李德山就找到郭玲娜,对她说他们单位知道郭玲娜修炼法轮功,让他来“做工作”,让写不炼功的保证,接着就开车带郭玲娜回家。

从那天开始,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就让李德山不要上班了,专门在家强制郭玲娜“转化”。郭玲娜也请假在家,没有上班了。李德山对郭玲娜说让她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写了要交给昆明市国家安全局,郭玲娜写自己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受益,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写完之后就让李德山拿到单位去。

单位认为这是弘扬法轮功,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副局长和邪党党委开会后对李德山说,如果要保住工作就和郭玲娜离婚,不离婚就自动辞职。李德山回家对郭玲娜说,用假离婚的方式应付一下单位,时机成熟了再重婚。紧接着,李德山就自己写了离婚协议,将家里所有的财产和房子都划到自己的名下,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从离婚协议上看,郭玲娜什么都没有,但是她还是签了字。紧接着李德山将离婚证迫不及待的拿到单位,证明自己离了婚。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将郭玲娜绑架到兴安宾馆洗脑迫害,西山区610董主任和工作人员刘艳每天都来逼迫郭玲娜放弃信仰,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一个星期左右单位昆明市水泥厂保卫科就将郭玲娜接回单位,郭玲娜从单位自己回家。

回家后郭玲娜和李德山俩个人依然生活在一起,期间郭玲娜多次提出要求重婚,但是李德山一直不同意,一直推托。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郭玲娜被昆明市刘家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整个过程中家属未收到任何拘留和劳教通知书。郭玲娜所在单位保卫科人员协助派出所恶警参与了对她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来到劳教所在郭玲娜本人没有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在《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模仿她的笔迹代她签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而《关于解除郭玲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决定》(云泥昆司发〔2007〕一百号上抄送单位包括西山区六一零办公室、西山区社保局、西山区国保大队等。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因为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生产,被扣分,延期五天,劳教人员考核延期决定书(2008)计延字第3-1号。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非法劳教结束回家。

在郭玲娜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丈夫李德山违背当初所谓假离婚,待时机成熟后再重婚的承诺,从新组织了家庭。为此,他的女儿李腾腾曾和他争执过,认为他这样做对不起妈妈。李德山不但不听,还不准女儿告诉郭玲娜自己再婚的事。

等郭玲娜从劳教所回来后,李德山就不让她进家。从李德山再婚后,除了每月给女儿生活费之外,也就很少关心女儿,基本上都不管女儿,后来女儿也回到自己外婆家住了,郭玲娜从劳教所回来后,也只有一直住在自己母亲家里。不仅如此,李德山还将郭玲娜存折里的钱取走,不还给她。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回家仅四个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讲真相时,遇到两名散发商品广告传单的大学生递给她一份广告传单,郭玲娜随即向他们赠送了一张神韵晚会光盘和一个法轮大法“护身符”,并祝福他们吉祥平安,过后两名不明真相的学生向巡警诬告,大观派出所的毕雪峰(警察)、钱永斌(保安)绑架了郭玲娜,又将其转送到西山区国保大队,遭到邱学彦与刘某某(指导员)、王忠芳、刘振羽、温荣升、刘杨曾福(警察)的非法抄家、迫害。

昆明市中级法院二零一零年七日六日早上十点半对郭玲娜非法开庭,为郭玲娜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遭到云南省司法厅的恐吓威胁而无法辩护,开庭过程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2010)昆刑一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对郭玲娜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家属从律师处获悉郭玲娜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刑三年。郭玲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然而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云高刑终字第1359号仍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李杰,审判员张迎宪,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董秘。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郭玲娜被转到了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一进去,就让她背监规,她不背,让她干活,她不干,因为不配合“转化”,就让她坐“小板凳”,整整坐了两年,一直坐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出监狱。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洗漱后,开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十点二十分,一共坐十五个小时。坐“小板凳”时,要求不能动,要坐到端端正正,双手要放在膝盖上,背要挺直,不能往后靠,不能说话,不能闭眼睛,旁边还有两到三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并且暗中用笔记录我的一言一行,不能和其它刑事犯说话,如果不按照要求做,就会被包夹人员打骂。监狱里的医生检查时说,她的臀部因为坐的时间太长,就像被刀子削平削下来一块肉一样,出狱半年以后,才慢慢恢复过来。

二零一二年二月份,郭玲娜的女儿通过找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的负责人后,才允许和两年没有见面的她得以见面半小时,并且得知了她在里面的大概情况。在整整一年时间里,这是唯一一次的会见。

二零一一年三月,女二监让西安的人来做攻击大法的报告,二零一一年十月,在监狱期间,女二监还从外面聘请社科院的人来进行“转化”,还要拍摄录像,但被她拒绝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郭玲娜从女二监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西山区大观派出所警察对郭玲娜非法抓捕和审讯时,对她使用暴力,连续搧耳光,用脚踢人。郭玲娜把自己被打告诉另一警察时,该警察竟又对郭玲娜搧了两耳光。郭玲娜不配合签字,警察竟用力轮番踩郭玲娜的双脚,导致郭玲娜身体多处受伤。看守所对郭玲娜的伤情进行拍照存档。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郭玲娜的女儿委托北京律师第一次到昆明西山区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及阅卷,西山区法院要求律师安检,律师告知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律师不需安检。但律师仍遭三名法警阻拦,其中一名法警态度恶劣辱骂律师。律师随后向最高法院举报此事,最高院有关人员经调查就此事向律师道歉,西山区法院之后也不再对律师安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西山区法院第一次对郭玲娜非法庭审,律师出庭没有被安检。

在法庭上,郭玲娜表明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犯法,也不会破坏任何法律,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为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法庭调查时,公诉方提供的第一个证据是口供笔录。由于郭玲娜遭刑讯逼供,律师向法庭指出,指控证据存在刑讯逼供嫌疑,要求法庭排除非法证据,要求参与抓捕和暴力审讯的五名警察杨银祥、温永翔、孟亚君、朱正保、张贤出庭作证。由于控方提供的第二个证据是“六一零办公室”对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诬蔑,律师也明确指出:“610办公室”不具备鉴定资格,此证据不合法,要求重新鉴定。于是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昆明西山区法院利用安检阻止律师入庭为法轮功学员郭玲娜进行无罪辩护。之后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郭玲娜连续多次说:“律师不来,我不回答任何问题。”审判长称:你的律师拒绝安检,自动放弃辩护权。郭玲娜站起来要求退庭,被法警强行按住,直到非法庭审结束。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律师前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和调查了解郭玲娜遭受监管虐待的情况,被狱政科以六一零口头通知拒绝。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下午两点左右,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杨兆锦、永昌区片警(女)和永兴社区办事员(男)一行三人敲门入室后,说是奉上边的命令而来,郭玲娜善劝无果,国保大队警察杨兆锦到各房间查看,抢了大法书籍六本,单张日历数张。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原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职工郭玲娜女士被昆明市西山区永昌派出所等候在门外的警察非法绑架、抄家、拘留了15天。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郭玲娜回家打开门时,在楼道口蹲坑的永昌派出所便衣警察肖明一下窜出来堵在门口,随后他即刻打电话叫来了一个很胖的便衣警察和两个二十多岁的警察(其中一个叫张梓童)。肖明把郭玲娜按在客厅的椅子上,后来的其中一人出示了盖有西山区公安分局印章的搜查证,随后开始在房间各处翻找,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真相挂件、书签、手抄经文、修炼心得和炼功播放器等共计一百余件私人物品抄走。肖明还抢走了手机和钥匙,连推带拉的把郭玲娜绑架到永昌派出所。

下午2点左右,两个身穿便衣的西山公安分局警察来给郭玲娜做笔录,其中一个警察说普通话,说他叫和平。讯问结束后,因郭玲娜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被八个男的又抓又扭地在笔录上强行按上郭玲娜的手印,还对郭玲娜强行进行采血。后来,他们又把郭玲娜家中抄走的私人物品放在地上要我进行所谓的指认拍照,被拒绝后,还是这八个人抓住郭玲娜的头发,扭住手,用膝盖顶着腰强行进行拍照。

当晚7点左右,永昌派出所的警察把郭玲娜绑架到昆明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日(昆公(西永)行罚决字[2019]35号)。

事后,郭玲娜问永昌派出所的警察为什么要绑架,他们说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西山国保叫他们做的。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郭玲娜决定请律师代为提起诉讼。二零二零年三月底,代理律师到西山区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因为解除拘留书上是写的是永昌派出所,所以起诉状上告的是永昌派出所。法官说:派出所没有拘留权,应该告公安局,于是改成状告西山公安局行政处罚违法,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

律师接到法官电话说,起诉违法和赔偿要分开成两个案子,要求重新立案。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律师再次去西山区法院立案。随后,西山区法院通知律师,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开庭。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下午,西山法院电话通知郭玲娜的代理律师,原定五月十二日下午的开庭推迟,下次开庭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

郭玲娜起诉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违法一案,原定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开庭,推迟到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下午2点第5法庭。

郭玲娜被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后,自二零零九年八月起一直到二零一六年郭玲娜一直是以个人参保的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直到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正式办理退休(已经超过正常退休年龄十三个月,因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郭玲娜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郭玲娜按企业职工退休办理,工龄(即缴费年限)36年,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共拿了两年零两个月的养老金,但是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她的养老金却被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法扣发至今,同时还被要求退回正当领取的养老金十万余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早八点半左右,郭玲娜到云南省高级法院递交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由于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未被受理。郭玲娜回来修改后当天下午两点再次到云南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两点半左右,西山区永昌派出所片警潘云红、一张姓男警察、协警张悦、永昌社区工作人员李俊,开着警车一路跟踪到省高院门口。郭玲娜办完手续从高院出来后,几人不由分说,要叫郭玲娜坐上警车,由几个人带回。郭玲娜要求他们出示其行为的法律依据,几个人拿不出,说郭玲娜是重点监视对象,现在昆明在开COP15会议,不准许郭玲娜出行。郭玲娜正告几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坚持不上警车。无奈之下,潘云红、张悦和李俊三人叫了辆出租车,让郭玲娜上车,三人也一起上车,把郭玲娜送到住家附近。下车后,片警潘云红不让郭玲娜回家,强行把她带到永昌派出所,威胁她不准她出门,要出门要先打电话给潘云红。之后郭玲娜从派出所回家,潘云红又一路跟踪直到郭玲娜进家。

十月十三日早八点,郭玲娜出门要去西山区法院,从家出来刚走到家门口的华昌路,就被尾随其后的不告知姓名的女青年(在小区门口蹲坑监视的那个)叫住,叫郭玲娜等一下,同时急忙打电话叫来了永昌社区的李俊。郭玲娜告知两人自己要到法院办事,二人不让郭玲娜乘公交车去,要坐他们安排的车去,僵持了一会儿,郭玲娜怕时间耽误了影响去法院办事,就坐了他们的车。一同坐车的还有片警潘云红,协警张悦。到了西山区法院,潘云红、张悦一直跟着郭玲娜进到法院的诉讼大厅,并且一直监视着郭玲娜。郭玲娜办完事后,也不让她自己回家,又强迫她坐上车把她送到家门口。

十月十六日早八点半,郭玲娜出门交煤气费,刚走到路口,就被之前身份不明的女青年叫住,并立即打电话给片警潘云红说她(郭玲娜)出来了,潘云红在电话那头叫这个女青年跟着,这个女的就一直跟着郭玲娜,郭玲娜让她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为什么监视并跟踪自己,这个女的不说话。郭玲娜边走边打12345市长热线,将自己这几天无端被永昌派出所、永昌社区人员监视、跟踪、骚扰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做了反映。郭玲娜说自己已近六十岁,独居,无故就被永昌派出所人员监视、跟踪,威胁不准出门,自己连买菜、基本生活都无法进行,同时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每天心慌、心跳,希望尽快调查解决。

郭玲娜走到华昌路段时,片警潘云红和几个警察冲过来堵住她的去路,并强行拖拽将她带到永昌派出所,郭玲娜叫几人拿出法律依据,几个警察根本不理会。到了派出所后,郭玲娜控诉永昌派出所这几天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片警潘云红还对郭玲娜大吼大叫,之后还抢走了郭玲娜的手机(已归还)。在派出所郭玲娜再次致电12345,反映自己走在路上就被永昌派出所警察强行拽到派出所,现在自己人身自由又被非法限制。直到上午九点多钟,片警潘云红等人才让郭玲娜离开。

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的一天,永昌派出所一男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家敲门,郭玲娜在门内问他是谁,有什么事。他说是永昌派出所的警察,宣传电信诈骗,让郭玲娜开门要给她宣传页。郭玲娜说自己已经知道了,门不会开的。那个警察无奈就离开了。郭丽娜之前曾多次被永昌派出所警察以各种接口骗开门拍照、威胁恐吓等。

二零二二年九月份,郭玲娜曾被以宣传电信诈骗为由,被警察敲门,郭玲娜没有开门。至中共邪党“二十大”召开前夕,郭玲娜住家单元楼下就有一妇女开始每天坐在单元楼门口,只要郭玲娜下楼出门,她就跟着。

有一天,郭玲娜出门安牙,这个妇女没有跟上。结果,等郭玲娜安牙回来,在公交车站下车时,片警潘云红早已在车站守着,看见郭玲娜,就赶紧迎上,去问她出去干什么?这个妇女一直在郭玲娜家单元楼门口守到“二十大”开完的第二天,才没有再出现。

二零二四年一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向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监察委等部门控告昆明永昌派出所社区警察潘云红长期骚扰及其它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最高检、省、市、区检察院均以短信12309回复当事人,控告状已收悉,所反映问题已转有关承办部门。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强制离婚毒打/殴打违反庭审程序骚扰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关押抄家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判刑加期(延期)/超期关押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审讯逼迫放弃信仰坐小板凳私闯民宅看管/蹲坑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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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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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610办公室 : 刘艳
五华区大观派出所地址:云南省 昆明市 五华区西安马路24号<br>邮编:650034<br>电话:0871-65321779<p>昆明市大观派出所副所长杨振宇电话:13577189480 : 毕雪峰钱永斌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地址:昆明市西郊林家院166号。<br>刑罚执行部门举报电话0871-65126165<br>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871-65126144 <p>监狱长:杨明山<br>副监狱长:刘彬山、王丽美、倪丽江、张英<br>狱政科:雷煜<br>宣传科;丁莹<br>管理科:赵晓霞、张燕华<br>教育科:李冬冬、马丽霞、何晴、吴玉玲、徐绍娟、周薇妮。<br>卫生院:杨晓平、杨瑞英<br>生卫科:刘燕<br>一监区:雷雅梅、莫瑞、汤敏、汤建芳、陈雷、王孝晋、叶丽萍、宋文芝、吉春、王倩、张燕<br>二监区:王丹、林晓雯<br>三监区:付志琼、金辉<br>四监区:司晓燕、宋建丽、王益娟<br>五监区:李春梅<br>六监区:陆如斌<br>九监区:杨欢(女,四十岁左右,原专管队队长,现教育科副科长)、夏昆丽、汤玉芳、谢玲、万雪梅、杨永芳、梁洁、王黎黎、黄涛(禁闭室主任)<p>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br>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br>邮政编码:650102<br>工作电话:0871-65137285<br>电子邮箱:ynsnejxjk601@sina.com<br>监督电话:0871-65126144<br>女二监人事领导机构成员信息<br>赵桂芬(ZHAO,GuiFen),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手机号码:15969411646<br>杨星(YANG,Xing),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416169<br>雷雅梅(LEI,YaMei),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288899<br>李冬冬(Li,DongDong),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590909<br>赵峰(ZHAO,Feng),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992513<br>施万华(SHI,WanHua),政委,手机号码:13769430009<br>张瑛(ZHANG,Ying),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手机号码:13608711428<br>杨明山(YANG,MingShan),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云南坤宇服装总厂厂长兼中国服装协会理事,云南省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监狱系统服装生产协作会会长,手机号码:13888589739<br>孙晓红(SUN,XiaoHong),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br>胡惠珍(HU,HuiZhen),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公司总经理<br>李红钢(LI,HongGang),党委委员,副政委<br>付志琼(FU,ZhiQiong),党委委员,督察专员兼公司总经理<br>雷煜(LEI,Yu),狱政管理科科长,2018年调到办公室做办公室主任。<br>叶丽萍(YE,LiPing),组织干部科科科长<br>袁洁(YUAN,Jie),工会主席<br>吴剑波(WU,JianBo)<br>莫瑞(MO,Rui),教育科科长,自2002年一直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2018年调任,接替雷煜作狱政科科长。<br>代维思(Dai Weisi)2018年接任莫瑞作教育科科长<br>曹蕾(CAO,Lei),教育科副科长<br>吴吕(WU,Lv),狱政科副科长<br>吴玉娥(WU,YuE),原九监区主管所谓教育的队长,2018年调到教育科任副科长<br>罗娅婷(LUO,YaTing),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监区长,2016年调到教育科<br>陈苗(CHEN,Miao),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监区长,2016年接任罗娅婷,2018年调任<p>工会委员:刘丽柟 赵予撰<br>机关一支部:雷煜 莫瑞 赵小霞 陆斌 吴宇 吴吕<br>机关二支部 赵郁荣<br>机关三支部:吴剑波 王红 张忠伟 李春梅<br>指挥中心:黄凯 张晓露 谢蕾<p>其他相关责任人狱警名单<br>苏峰(SU,Feng),五监区监区长<br>李晓燕(LI,XiaoYan),七监区监区长<br>司晓燕(SI,XiaoYan),七监区监区长<br>段兴锯(DUAN,XingJu),十监区副监区长<br>马丽霞(MA,LiXia),二监区教导员<br>余英(YU,Ying),二监区<br>苏妍(SU,Yan),三监区<br>刘文俊(LIU,WenJun),四监区<br>李红仙(LI,HongXian),七监区<br>秦敏(Qin, Min),七监区教育队长<br>杨洋(Yang, Yang),七监区专管组狱警<br>洪娅(Hong, Ya),七监区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监区长<br>张霞(ZHANG,Xia),八监区<br>王维清(WANG,WeiQing),八监区<br>钟琼(ZHONG,Qiong),一监区党支部书记<br>杨欢(YANG ,Huan),二监区监区长<br>何昕楠(HE,XinNan),二监区教育副监区长<br>徐秋月(XU,QiuYue),三分监区分监区长<br>陈晓琴(CHEN ,XiaoQin),五监区教导员<br>黄毅(HUANG ,Yi),八监区监区长<br>孙凌爽(SUN,LingShuang),九监区监区长<br>王丹(WANG ,Dan),十监区监区长<br>张卿(ZHANG , Qing),九监区警察<br>赵学良(ZHAO, Xueliang),九监区警察<br>李云娥(LI, Yun’e),九监区警察<br>魏正天(WEI, Zhengtian),(女)九监区警察<br>赵燕(ZHAO, Yan),九监区队长<br>陈达瑞(CHEN,Darui),九监区警察<br>夏昆丽(XIA,Kunli),九监区专管组警察,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专管组,积极迫害法轮功。<p>九监区专管(法轮功)分监区下设三个组,每个组由两个狱警负责,其成员有:<br>一组:罗娅婷,杨忆曼<br>二组:李国英、夏昆丽<br>三组:杨红彦(2018年调到其它监区) 魏闻(2016年调到其它监区)<p>2016年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由三个组变成五个组,每个组由一个狱警负责,其成员有:<br>一组:杨忆曼<br>二组:谢玲(2018年调到其它监区)<br>三组:李国英<br>四组:杨红彦(2018年调到其它监区)<br>五组:杜元婷<p>在专管组做法轮功学员包夹的犯人,积极配合狱警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部份):<br>林莉、张俊、杨红燕、刘溶佳、焦玉帕旺、王兴偶、王芳琼、赵小兰、马玉梅、曾钰婷、桂芬、顾尚琼、宋静、黄秀妮、韦秀红、李春玲、张玉香、白晓虾、普麻鲁、玉波香、王如心、王萍、哇、张表英、玛岳慧钦、邓建英、李兴朵、彭琴。<p>2019年中旬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由五个组变成三个组,专管分监区专门做法轮功学员包夹的犯人(部份):<br>一组包夹的犯人:马玉梅,张玉香,曹海蓉,康翁,罗双萍,李燕<br>二组包夹的犯人:王如心,胡丹,李美,陈方,赵祖勤,阿惠<br>三组包夹的犯人:尹敏,邓建英,邓松银,洪翠美<p>2019年6月,女二监做了大的调动,只要是有文化的中国籍犯人都调到其它监狱,每个监区都调。只留下外国籍、职务犯和法轮功学员,这次调动调走了好几百人。专管(法轮功)组的包夹犯人有文化的就只剩马玉梅(常年在专管组,积极配合警察转化法轮功学员)。<p>2019年中旬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由五个组变成三个组,负责的警察:<br>一组:李芳<br>二组:张婧<br>三组:刘婷<p>九监区监区长:司晓燕<br>九监区副监区长:何昕楠<br>九监区队长(教导员):贺敏<br>九监区队长:李春艳<br>九监区队长(专管法轮功):冉涛<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监区长:张鹤芸<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何奕霖<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王艳茸<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王爱军<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路西<br>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陈达瑞<br>九监区警察:夏昆丽<br>九监区警察:张连芬<br>九监区警察:马英<br>九监区警察:耿存兰<br>九监区警察:杨忆曼<br>九监区警察:杨雪娇<br>九监区警察:魏正天<br>九监区警察:保毅<p>以下68人被列入“追查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名单:<br>孙凌爽、林小婉、景娥、宋建丽、司晓燕 、李翔 、曹锐、妥红芬、张迎芯、靳娟娟 、沈丹、叶融慧、郭琼生 、王艳、杨永芬、马丽霞 、曾觉 、王丽 、周颖、景绒、郑频、倪丽宏、李莹瑞 、孔茵茵 、李金会 、张定芳、雷亚梅、王琳琳、梁敏、朱梅、王国燕、王昆鸽、王红、朱玲、丁桧、丁一、李吉、李燕、周莹、王黎黎、杨永芳、龙雪松、张楠、黄涛、于桂云 、吴旭英、万雪梅、汤玉芳、张燕华、赵晓霞、雷煜 、张英、倪丽江、文晓琴、刘振华、孙晓红、吴剑波、张瑛、王燕、赵峰 、刘燕、刘彬山、刘淑琼、夏昆丽、林晓雯 、张顶芳 、陈竹芬、梁洁
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级法院<br>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br>邮编:650238<br>电话:0871-64096501<br>传真:0871-64572985<br>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br>院长:尹波<br>副院长:王锋、付永江、赵锐<br>为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br>立案一庭庭长:杨晓萍<br>政治部副主任:刘欣
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邮编:650031,区号:0871--,办公电话:<br>0871 --4189001, 4189032, 4189029, 4189021, 4189063, 4189045, 4189047, 4189009, 4189038, 4189031, 4189012, 4189212, 4189015, 4189026, 4189030, 4189050, 4189060, 4189022, 4189070, 4189005, 4189016, 4189071, 4189020, 4189072, 4189043, 4189040, 4189037, 4189051, 4189046, 4189010。
刘家营派出所
昆明市国家安全局 : 李德山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8日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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