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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容

简介:
罗春容
(Luo,Chunrong), 女 , 38岁 , 吉林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家住站前街。

2003年她被辽源市东吉警署非法抄家后绑架,在随后的九天当中,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并把她投入劳教所继续迫害。

在警署,由李斌、江洋对她进行审讯,因抄家时没有抄到一张纸,一个字,也就是没有任何迫害的理由和借口,他们狠命的打她嘴巴,用皮鞋踩脚趾。让她光着脚,穿着皮凉鞋,手在后背用手铐反铐着。恶警又用手猛拽手铐,打了一阵,又换楼下一个大屋子,把门锁上,这里就成了他们严刑逼供的场所了,手铐,脚镣齐全,让她光脚站在水泥地上,把她打倒了拽头发起来再打,打累了用脚踩,用四棱棍打脚底;然后逼迫跪下,不跪用脚踩,用脚踢,一直到后半夜2点钟,他们累得精疲力尽,然后由几名联防人员看守,把她两手伸平,这样站不起来,也蹲不下,而且眼睛也不许闭。

第二天她脚底成黑紫色。下午恶徒用方便袋套头,然后用手捂住口不让透气,这样一吸气塑料袋就把鼻子堵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喘不过来气来。这样折腾了几次。恶警又一阵拳打脚踢,晚上他们买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瓶盖扎上眼,往她脸上浇水,又往身上浇水。

第三天打一大桶水,把头按进去,一次比一次时间长,然后用醋精往鼻子里浇,堵上嘴,这样一吸气呛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因两手铐在铁管上,又不能擦,顺鼻子流黄水,流了两天。

第四天,眼看着不让吃、不让喝,又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眼睛都陷进去了,身上连泥带水的,恶警让她蹲着。这时来了一个司机,手拿玩具枪,子弹是塑料球,她成了他们的枪靶子了,一枪下去,身上便是硬硬的红豆子,非常疼,数了数,一共有二十几个。

下午由江洋、李斌,一边一个,用脚后跟狠命的踩她的后背,她被踩倒在地上,然后拽头发起来又用脚踹,他们还用脚踩手铐处,硌得手脖子渗出了血。

第五天她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样,脚肿得不能走路,一直没有穿鞋,已经站不稳了,他们才搬来凳子让她坐下,江洋用脚踩脚脖子,来回摩擦至出了血印子,像扒了皮一样疼痛。又用蚊香烧大腿部至少20多处,起了大泡,再用打火机的气冲入矿泉水瓶子里,点燃后往我骼膊上印,一个瓶口出一个大泡,还叫喊:“打死你白死,上面有令”。

第六天,市公安局派来兰玉芹(女)科长,代继璐对她进行审讯,说局长发话,不把我拿下(指让我屈服)绝不收兵,然后开始体罚,站姿不断换样。又给她上绳,代继璐开始疯狂的抓住她的头发转几圈,兰玉芹科长大骂一阵子走了。

第七天上边来人给摸脉,又翻眼皮,然后开始灌食,七个男人把她按在地上灌食,没灌进多少,弄了一身小米粥加盐,那几个男人也累得呼呼直喘气。

第八天,因怕她死在那里没打她。

第九天开始草草记录她的个人简历,下午六点,她被送入辽源市看守所,坐了11天老虎凳,不许吃,不许喝,不许上厕所。被非法送看守所时,她两腿不能行走,两手臂不能下垂,红肿的臀部不能坐,这样过了几天,又被提外审。

恶警把她眼睛蒙上,不知道带到哪里,他们又让她坐老虎凳,吊起来打6天放回来,一关就是四个月,直到10月14日送入劳教所。劳教理由是2001年判三年劳教不符合法律程序,无效,2004年又重新判。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劳教抄家不准上厕所摧残性灌食长时间吊拷罚蹲上绳体罚老虎凳非法审讯烧烫射击塑料子弹火烧炮烙手铐/脚镣绑架/劫持毒打/殴打人为窒息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往鼻子里浇醋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源市罗春容2003年被酷刑折磨的九天经历
吉林省辽源市大法弟子罗春荣惨遭酷刑逼供的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源市610办公室电话:0437-3311714<p>610主任:皮富国13351560686、0437-3317610<br>科长齐锐13943445919 : 兰玉芹
辽源市公安局东吉警署 : 代继璐李斌江洋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9日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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