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赵昕玲于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被长春市双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
迫害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邪党法院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陷害情况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双阳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9日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