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荣芳
简介:
吕荣芳(Lu:,Rongfang),
女 ,
年龄未知 ,
云南普洱县法轮大法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深夜,吕荣芳因为拒绝交书被带到了公安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吕荣芳与另一位大法学张凤琴员被郑永林、岳利红、张金才、梁小江,及地区政保科人员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到十一月八日。十二月十四日晚,郑永林、岳利红、梁小江等再次将张凤琴、吕荣芳绑架,次日凌晨秘密押到昆明火电公司洗脑班强制洗脑。 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十一月间,吕荣芳被非法抄了三次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及资料,连手抄本也不放过。期间遭受过非法拘留及通宵达旦的审讯。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吕荣芳又一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上午,县公安局郑永林、岳利红、华金波、徐娟、“610”头目畲娅、祁斌等,绑架张凤琴、吕荣芳,并非法抄家,抢劫大法书《转法轮》一本,《洪吟二》一本,经文若干,录音磁带六盒。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吕荣芳与同伴张青相约去看旧时的朋友。他们正走在景东县清凉镇的公路上,突然被景东县公安局警察抓捕。,非法关押在景东县看守所,一星期后转到普洱县看守所。原本由于修炼法轮功,吕荣芳成为一个健康且充满活力的人,被非法关押后,体重从原来的六十二公斤锐减到四十七公斤。出现了不明原因的低血压、头昏、脚麻等症状。 二零零六年六月,张凤琴、吕荣芳、张青、陆桂华、苏泽生五位大法学员先后被绑架、抄家,家中的私人财物,如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等被抢劫,随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五位非法判刑一至五年:张凤琴五年;吕荣芳四年;张青三年;陆桂华和苏泽生各一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投入到云南省女二监。到女二监不久,吕荣芳生平第一次出现人事不省昏死过去的现象。张青、吕荣芳、张凤琴分别被关在不同的监室严管,不准与其它犯人接触讲话,不准洗澡,不准购物,不准挂蚊帐,随时由两名重刑犯人(包夹)形影不离的看守,每天强制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到半夜十一点,臀部坐出疮。强制洗脑,逼迫大法学员写所谓“思想汇报”及“四书”(所谓“认罪书”、“悔过书”、“决裂书”及“揭批书”),强迫“转化”后再强制干超负荷劳役。经受三年半的牢狱之灾,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吕荣芳回到家。 吕荣芳揭露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罪行,其女儿遭女二监狱警电话恐吓。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610”头目祁斌等三人非法闯入吕荣芳住宅,威胁恐吓:必须报告行踪去向。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审讯;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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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大法弟子被中共长期迫害事实
从99年以来,中共对我的迫害没停过-- 云南普洱吕荣芳自述所经历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时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张洪锋、副局长刘某某(女)。 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永林及卢忠林、张金才、岳利红、苏建新、梁小江、严俊文、解建华、徐娟等。 “610”头目畲娅、祁斌。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孙宁爽
景东县公安局
景东县看守所
普洱县看守所
普洱县公安局
:
郭有兵,
郑永林,
岳利红,
张金才,
梁小江
普洱县610办公室
:
祁斌
昆明火电公司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31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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