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艾琳
大法弟子周艾琳
酷刑演示:用书、杂志扇耳光
酷刑演示:绑刑
酷刑演示:吊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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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周艾琳(Zhou,Ailin),
女 ,
49岁 ,
武汉法轮功学员,原湖北武汉市硚口工商局财务科审计员,于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十五年来,周艾琳女士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七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三次被非法拘留,公务员资格被非法取消,被降职到局下属工商所做公勤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长期非法关押期间,硚口工商局随意克扣、停发她的工资。 周艾琳先后七次被非法关押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湖北省洗脑班等四个臭名昭著的洗脑班,遭受到非人的强制洗脑迫害。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一年多。在洗脑班遭到打耳光、罚站、关禁闭、手吊铐在窗子上五天五夜(期间还强行脚尖着地吊铐)、在太阳下曝晒、强行灌食、饥饿等种种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周艾琳因上京上访被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公安便衣半夜搜查,而遭非法关押,身上六千多元钱被强行搜走,回武汉后被硚口区公安局一科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因坚持炼功被体罚,被警察指使的外劳人员用棍子打双腿青紫红肿,还有一次被外劳人员用绳子捆绑双手双腿不能动弹。 二零零二年底,周艾琳被绑架到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里被强行转化时,江岸区“六一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设立的非法组织)胡绍斌指使恶人打她耳光,致使鼻青脸肿,用手铐铐在窗户上吊五天五夜(期间还强行脚尖着地吊铐)。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周艾琳在工商崇仁所上班时,再次被硚口区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洗脑班迫害。当时,单位同事一起指责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凭什么抓一名无辜善良女子,警察却以妨害公务罪恐吓这些具有正义感的同事,而警察无故抓人本身就犯有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在知法犯法。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晚,周艾琳在武汉市第十九中学附近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受邪党污蔑宣传毒害的小区人员诬告,当晚被江汉区水塔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四月七日回单位上班第一天,又被江汉公安分局一科屈伸等四、五名恶警绑架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二十多天。四月二十八日又被劫持到硚口额头湾洗脑班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正在单位上班的周艾琳再次遭绑架。以女警察张小桃,吴涛为首的硚口区国保大队警察六、七人,不顾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崇仁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指责,强行把女厕所的门砸开,将周艾琳绑架走,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最肆意践踏法律的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 周艾琳被绑架到此洗脑班后,中共人员还强迫单位派一名所谓“陪教”;一星期后,将单位所谓“陪教”撤走;里面的女警江某开始下毒手打她。据目击者讲,江某拿着杂志等物专抽周艾琳的脸,一边打,一边恶语相加,致使她脸被打肿,面目皆非。更可悲的是,当周艾琳遭受非人折磨时,她的同事与家人都觉得她在里面没事,因为这名陪教不会骗他们,他们却不知道这名陪教与他们都被中共的欺骗与恐吓手段给“骗”了、吓唬住了。 朱腊香被硚口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指定为硚口区洗脑班头目。二零一一年初至今(二零一一年九月)一直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朱腊香在法轮功学员回家后,还通过上门回访等名义,继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监控和骚扰,以达到长期巩固“转化”迫害的目的,将迫害延续到法轮功学员的家中、单位。法轮功学员黄美玲、杨维芳、王红玉、张涛、周艾琳等回家后,都遭到朱腊香等人上门或到单位骚扰。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日上午,周艾琳女士在武汉市江汉区民生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江汉区花楼街警务室警察绑架,当天被劫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月十六日,武汉市硚口区“六一零”又一次把周艾琳劫持到额头湾洗脑班,被单独关押在三楼迫害。 洗脑班头目朱腊香及其帮凶对周艾琳强制洗脑,要么不给吃、不给喝,或者一餐只给一小碗仅有几粒米的所谓“稀饭”,实施饥饿折磨。 期间,硚口区荣华街办事处综治办人员通知周艾琳亲属送衣服,同时要求周艾琳所在单位硚口汉中工商所公派人员去陪护。因周艾琳工作单位抽不出2人到洗脑班当陪教,硚口区“六一零”向单位每月索取8000元的陪教费。而单位却从周艾琳的工资中扣回去。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因为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硚口区工商局职工周艾琳从单位被硚口区“610”恶人以“莫须有”罪名(可能与起诉江泽民有关),绑架到硚口区额头湾新洗脑班迫害,一直非法关押洗脑至二零一七年春节前。其间周艾琳的女儿海外留学回国时,也没能与母亲见上一面。这次在洗脑班周被非法强制转化七个月达二百一十天,洗脑班雇三名包夹人员监管她,所谓「费用」按每天一人一百元计算共计63,000元,又非法强行从周的工资中扣除。 仅这两次被非法扣除的所谓「费用」就达79,000元,致使周艾琳在一年半的时间未领取工资奖金。不仅如此,硚口区监察局还对周艾琳女士实施降级处分:二零一七年五月及六月硚口区监察局两次找周作询问笔录有关她被行政拘留之事,并摄像,借口她诉江而将对她实施行政处分。周艾琳女士每次都为自己在笔录中作了无过错的说明。但是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硚口区监察局还是对周艾琳下达了降低工作岗位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中只字不提诉江〕,将周由原来的高级工降级成为中级工,处分时间为两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硚口区荣华街派出所管片陈户籍到周艾琳女士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骚扰,并摄像做了询问。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在武汉市第一行政拘留所的门口,清晰的传出一妇女高喊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没有犯罪!”原来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的硚口区法轮功学员周爱琳,又遭国保警察绑架时的喊叫声。当时,硚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来了五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拉胳膊抬腿,把周爱琳绑架上一辆白轿车(车牌:鄂A 6MS77),随后,跟了一辆黑轿车,劫往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迫害。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毒打/殴打;
罚站;
关禁闭;
长时间吊拷;
暴晒;
摧残性灌食;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体罚;
吊绑/吊瓶;
铐在某处上;
骚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弃信仰;
单独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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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汉区花楼街派出所
地址:武汉市民生路131号 邮编:430021
电话:027-85833677 027-85663399 027-85662531 027-85394661 027-853911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燕郊镇派出所
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硚口区法制教育班)
:
谢晓凤,
朱腊香
江岸区政法委610办公室
:
胡少斌
湖北省法治教育中心(庙山法教班)
硚口区“610办公室”
荣华街派出所
:
陈户籍
硚口区公安分局
:
张小桃,
吴涛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
:
屈申
江汉区花楼街派出所
丹水池洗脑班
江汉区水塔派出所
硚口工商局
硚口区额头湾新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5日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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