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舒南市公安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极端严厉的镇压措施,规定凡今年赴京上访一次的,一律判劳教一年;累计赴京上访两次的(包括去年),一律判劳教两年。舒南市白旗镇保安村五社村民、26岁的法轮功学员杨长玲女士,因两次赴京上访,去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判劳教两年。杨女士有一个3岁的小孩。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00年4月1日各地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舒南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2日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