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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豪

简介:
孙明豪
(Sun,Minghao), 男 , 35岁 , 烟台大法弟子。

99年7、20之前,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些违法分子,按照上级精神,多次对他施加压力,要他放弃炼功。7.20之后,更是抄书、办班,对他们进行违法的所谓“帮教”、“转化”,非法关押长达两个半月之久,要他们写所谓的“揭批”、“认识”,关押至2000年1月14日。再次出来证实大法,被公安带回本地拘留15天。

2000年2月15日,烟台青少年宫以曲凤家主任为首的一干违法分子又逼迫他写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被他拒绝,随后他们即对他进行非法关押,强行灌输污蔑大法的文章。为抗议他们这种违犯法律、侵犯人权的恶行,他于当日开始绝食,强烈要求他们无条件放人。

绝食期间,曲凤家等人找来他父亲,他父亲多次要求将他带回家去,由他签字保证他不进京,但曲凤家请示共青团烟台市委后答复说:不行。2000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六),在他绝食五天之后,曲凤家等人要他父母签字同意送他到精神病院,否则就要送到拘留所。曲凤家并叫来兴隆街派出所两名警察,威胁说要么去精神病院,要么去拘留所。他父亲被逼无奈签了字。

下午,曲凤家骗他说,绝食这么多天不放心,要他到医院去检查,没事就回来。但没告诉他去哪所医院,被他拒绝,他立即动手强行拉他,并让别人帮忙把他从屋里拖出来,由司机迟宏国开车,青少年宫副主任姜家民,兴隆街派出所一名警察,还有他父亲陪同,送他到烟台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医院),一路上他父亲悲戚地多次对他说,咱写个保证回家吧。姜家民副主任也多次对他说,写个保证马上送你回家。直到车停在精神病医院院内,他们下车办理住院手续时,姜家民副主任还对他说,孙明豪,写个保证吧,写个保证咱们立马掉头送你回家。

入院后,他被关在六疗室,主任是丁元林,护士长是石 x x,他的主治医生是六疗室副主任王xx。做过脑电图、心电图、验血等一系列检查,他们没有向他通报检查结果,但护士们私下里谈论一切正常。2月20日晚开始给他用药,被他拒绝,值班护士(一名40岁左右,较胖,另一名20岁左右)招呼来几个精神病人,粗暴地将他按住,用绷带将手脚绑在床上,几个精神病人压在他身上,胖护士强行从鼻子里插管,把药给他灌了下去。他难受地呕吐,她们还说,难受是吧?知道难受以后就老老实实吃药。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把他从床上解下来。以后,每次都由值班护士看着他吃药,并要他张开嘴检查药是否吞下;强迫他打吊瓶,多次威胁如他不服从就把他绑在床上。

以后,他们仍然逼他吃药,被他严词拒绝,丁主任见他态度异常坚决,就对他们说,算了吧。这才将药停了,此时他入院已经二十一天左右了。

青少年宫领导还通知医院,如果他的亲属来探望他,一律不准见。后来他年过半百的父母来看他,苦苦哀求,才允许见了一面。他多次找丁主任及王主任,声明他没有病,强烈要求见青少年宫领导,要求出院。但丁主任等人却说,不写保证你就老老实实在这呆着,青少年宫领导不会来见你的。说他闹事,并且对他说:“要不是知道你没有病,你再这样闹,早就把你绑在床上了。”

在又一次交涉无果后,他开始绝食,第二天,他们开始强行给他灌食、打针、静脉注射,注射之后,他长时间处于昏迷状态,整整一天一夜不省人事,不知道给他注射的甚么药。

此期间,他父亲多次找曲凤家,但他都以自己没时间为由推脱,而且对他父亲说,他们派人去看了,明豪在里面挺好的。(其实青少年宫把他送去后,直到他出来,这期间再也没去过人。)3月19日,他父母得知他在里面的情况后来到医院,要领他出院,但医院拒不放人,要青少年宫去人才行。他父亲又给曲凤家去电话,他仍以没时间为由推脱。直到最后他父亲说,曲主任,你们还能让他死在里面吗?一直等到下午,这才派刘鲁民、王延宁两位副主任到了医院,而这时他被绑在床上已经五天五夜了。由于绝食、药物摧残和长时间捆绑,已经是有气无力,骨瘦如柴了。见此情景,两位领导仍然要求他保证不再进京上访,否则不能出院。他摇了摇头,他们问丁主任等人,如果他这样绝食,结果会怎样。丁主任说靠打点滴可以维持生命,但长时间不进食,会使消化道萎缩,最后肠粘连,最后就可能会成为植物人。

即使如此,青少年宫和精神病院仍不想放他走,仍要他写保证。经他父母强烈要求,他父亲写了保证他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并让他写了一句话大法弟子不该给邪恶写的话:“他保证不到北京。”并签了名,这才让他出院。而此时他身子都直不起来,走路踉踉跄跄,由他母亲搀着,才走出了医院,结束了二十八天恶梦般的经历。出院时没有给他任何诊断证明,更没有治疗随访。

孙明豪的女友,同为烟台青少年宫教师的大法弟子孙香淑(与他一同入院),因不写保证,仍在里面遭受着折磨。

后来,曲凤家等人竟要他们负担在烟台心理康复医院折磨他们时花费的9000多元高额医疗费。并以此为借口扣发了他们的工资、讲课费,甚至将他装在信封里准备给他父亲的钱及他们进京上访时被兴隆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扣压后又返还他们的钱(警察张勇共扣了他们1400多元,400元拘留时交了生活费,其余的只返还了700元,300多元被侵吞了),一齐扣压,反而还说他们欠单位的钱。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非法关押捆绑在床边逼迫放弃信仰摧残性灌食强行施药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送入精神病院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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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阳卫生学校/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院)宫玉柱:康复中心[原精神病院]院长。老伴孙XX:已退休。女儿:宫小红。宅电:0535-7288868
烟台青少年宫 : 姜家民曲凤家
兴隆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9日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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