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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伦

简介:
王克伦
(Wang,Kelun),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烟台港务局职工。

2000年7月1日,大法弟子王克伦进京上访,被烟台港务局派出所以“封建迷信,扰乱社会治安”的罪行强行拘留15天。因本人不签名,16日放出后,单位不让见家人,又拘禁一周,因而王绝食抗议。单位第二天又把王克伦和另两名大法弟子送往港务局招待所“办学习班”,实为监禁。7月23日放出后,又以一纸没有文号的档责令下岗,停发工资,调整工作单位进行思想转化,实为监视劳动。并且逐月只发最低生活费,党内除名。

更有甚者,2000年8月11日,栖霞精神病康复中心对王克伦父亲说:“烟台港务局马上要逮捕你子。”烟台港务局是一大单位,备有港务公安局。其父信以为真,把王克伦由烟台骗回栖霞老家,康复中心用救护车拉到医院,强行定为精神病。在院期间,大夫和护士共六人,强行按倒打针,大量灌药和恐吓,王克伦被折磨得全身无力,坐卧不宁,精神恍惚,夜里睡不着觉,手脚抽搐达两个月之久。医院同时对外封锁消息,不准王克伦接见外人,不准打电话,港务局的有关人员去了解情况也不准见。

港务局对这种诱骗,绑架行为,默认而不予理会。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强行施药绑架/劫持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送入精神病院威胁/恐吓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烟台栖霞精神病康复中心迫害法轮功学员
烟台大法弟子孙明毫等人被送进精神病院遭受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栖霞市精神病医院(栖霞市精神病康复中心)栖霞市精神病康复中心 邮编265300<br>
烟台港务局烟台港务局  总机:86-(0535)6741114   邮编264000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6日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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