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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秀

简介:
李明秀
(Li,Mingxiu), 性别待查 , 60岁 , 津市大法弟子,津市无线电厂职工。

2000年2月28日,公安无理审讯李,问李“去不去北京”,李说:“当然要去”。荒唐的公安就凭这一句话将李拘留了15天。释放后监视居住6个月,6月27日李上京护法,自行回来,公安捕风捉影,问李:“曾否去过北京?”坦诚的李明秀毫无戒备之心,回答说:“去过”。于是公安又将李拘留了三个月,还罚款5000元。目前(2000年12月)仍被监视居住。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非法拘留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省常德津市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6日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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