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孙艳波

简介:
孙艳波
(Sun,Yanbo),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青岛平度城关街道办事处后巷子村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孙艳波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还没等走到天安门就被警察拦住,劫持到了车站派出所,然后被平度警察绑架回本地。到了平度后,警察不由分说先拘留了十五天,然后又将孙艳波非法关押到平度东阁养老院。当时还有村的法轮功学员孙淑杰、刘霞、贾淑花也被非法关押在那里。四天后,他们四人开始绝食抗议迫害,绝食到第五天的时候,邪党的工作人员害怕了,急忙让各村委把人领回去。

他们四人被领回后巷子村后,并没有放他们回家。后巷子村书记尚升贤不顾他们四人身体虚弱,竟罚他们四人在大队院内从下午四点多钟一直站到晚上八、九点钟。当时孙淑杰被她失去理智的妈妈打破了头,鲜血还一直在流。当他们进屋后,尚升贤恶毒地将暖气关掉,故意冻他们。
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尚升贤又叫他们四人出去站着,他们都没理他。尚升贤气急败坏地先叫几个人把孙淑杰拖到另一房间去,然后揪住她的头发就往外扯,刘霞和贾淑花见状,急忙一边一个挽住她的胳膊,虽然她的头发被扯掉了很多,但尚升贤的阴谋没有得逞。被非法关押了两三天后,尚升贤又扣去她五百元钱(从年底的补助款里扣去的),才放她回了家。

从二零零一年开始,孙淑杰家人应享受到的粮油等一切补助都遭到尚升贤不同数量的扣发:两位老人被扣发一年;她丈夫被扣发两年零四个月;两个孩子被扣发一年零六个月;她被扣发十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平度公安恶警强行闯入大法弟子刘霞的家,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及任何法律程序,将大法弟子刘霞和他爱人还有流离失所在外的赵洪敏一起抓走,不知内情的原平度辅导站站长姜明跃和爱人孙艳波前去时,不幸双双遭毒手。

孙艳波回家后才半个多月,恶人听说她要到北京去打横幅,吓坏了,将她再次绑架后又拘留了十五天,期满后又把她绑架到党校洗脑。

当时孙艳波丈夫去北京为法轮功依法上访,也被恶人从北京绑架到了党校洗脑,他们夫妻俩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她被勒索了一万一千元,她丈夫被勒索了一万元,恶人才放我们夫妻俩回了家。


孙艳波从洗脑班回家后,他们就再也没过上一天安稳的日子,公安局和派出所的警察轮番上门骚扰,他们夫妻俩没办法,只好流离失所。沉重的打击,使她婆婆的身体很快就垮掉、过世了。而她十多岁的女儿因没钱上学,也只好辍学,挣钱养家。公安的车天天停在孙艳波家门口,监视着她家人的一举一动,试图再次绑架他们夫妻,使她夫妻俩有家难回。

二零零一年五月,因不知同修已被绑架,孙艳波在去同修家时,她被在那里蹲坑的警察绑架到香店派出所。恶警把她铐在铁椅子上,使她失去了人身自由。两三天后,她的手神奇地从手铐中脱出来了,她赶紧向大门口跑去。最后她被他们发现,俩警察架着她的胳膊,把她拖回去了。

孙艳波回到派出所后,他们不停地打她耳光,直到把她打昏过去,他们才住手。然后又把她送到平度中医院迫害。

他们把孙艳波单独关押在一个病房里,手脚都铐在床头上,不让她大小便。我实在憋不住了,真想就尿在床上,但她又想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这样做。恰好过来一位医生,我就告诉医生他们不让我小便,医生马上说:“你们出去,让她小便。”警察对另一位医生使着眼色,让他给她注射了一针不明药物。从此以后,我的左手就抬不起来了,梳头也只能用右手,痛了很长时间。他们每天还从她的右手中指抽一管血,说是化验。她丈夫被非法劳教两年。

回到家不久,公安又去孙艳波家骚扰,她被逼无奈,只好再次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五年四月才回家。

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孙艳波因在大田集上跟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大田派出所绑架关押,当晚九点后,把她挟持到平度拘留所。九天后,因她身体极度衰弱,他们怕承担责任,就让她小弟把她背回了家。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孙艳波在兰家窑村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她被绑架到同和派出所,当时身体出现了极度虚弱的症状,他们怕承担责任,关押了她十一个小时后,于晚上九点多钟将她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孙艳波和法轮功学员王春叶在李园地段的一条河边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他俩被绑架到李园派出所。后来她的生命突然出现危险状态,李园派出所怕承担责任,就在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将她送回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平度城关街道办事处后巷子村委员尚升贤领着几个恶警,在孙艳波家中无人、门没上锁的情况下,私闯她家骚扰,被邻居发现,他们转了一圈后走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平度孙艳波自述遭到的迫害
山东省平度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25日 09:54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