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被无辜叫到公安局,因不承认法轮功是邪教,当晚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关押在赞皇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被罚款二百元,交押金二千元(无手续)放回。陈在9月30日接通知党内除名,行政记大过,调出党政机关,在人才劳动力市场待业,无生活费。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交保证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高邑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