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艳玲
简介:
姜艳玲(Jiang,Yanling),
女 ,
63岁 ,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城关乡铁西村法轮功学员。姜艳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通过邮局EMS的快递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刑事控告状,控告元凶江泽民。高检、高法收发章签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祸国殃民,给姜艳玲与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并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体制、宪法及法律。 在长达十六年的迫害中,控告人姜艳玲曾被绑架三次;非法抄家四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迫流离失所五年零五个月、被非法判十三年。 根据刑法规定,被控告人江泽民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诽谤罪、侮辱人格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释放所有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姜艳玲自述控告事实和理由如下: “我曾经是锦州市义县城关乡铁西村女文书。于一九九九年春得法的,得法后,我心灵得到了净化、身体得到了健康,从而切身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妙和喜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我被城关乡派出所绑架、勒索现金500元。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我串门在别人家,义县政保科科长张彦复、警察王占林、周化来等,突然私自闯了进来,不容分说,便将我强行绑架到义县公安局政保科,对我长时间的非法审讯,当时是周化来做笔录。第二天,我所在的乡、村干部给县政保科打了五千元钱的欠条,才把我保释回家。从这以后,县公安局和乡派出所的警察开始频繁的到我家骚扰。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夜里,村治保主任带领城关乡派出所警察陈福志和义县国保大队王宁等人,突然闯入我的家中,我理智的走脱。不法警察们非法抄家,抢劫走了电脑、打印机,就连我女人用的一些生活日用品也没放过,一块搜走了。我为了躲避他们的非法抓捕,从此被迫走上了一个女人很难承受的、流离失所的、艰辛的路,长达五年零五个月。 在流离失所期间,警察不仅频频到我家骚扰我的家人,而且还对我家人恐吓,要挟家人把我找回。同时,县公安局还把我上了黑名单,到处非法搜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又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海志带领的义县义州镇派出所的二十多名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不法人员操控义县法院将非法关押在锦州第四看守所三个月的我,秘密的从锦州劫持到义县法院,在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我非法开庭,枉判、重判十三年,继续关押锦州第四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家人前去锦州市看守所看望,发现我被迫害得手脚出现麻木状态。八月三十日清早,我的七、八个家人再次去看守所看望病状严重的我,看守所副所长崔萧和管教金波、吴艳拒绝家人面见我。家人说:我们大老远来的,又给她带药来了。崔萧和金波、吴艳说:说啥也不能见。 这八个月期间,锦州市看守所曾两次将我送往辽宁女子监狱,都因我被迫害得病状严重,身体不合格,而被辽宁女子监狱拒收。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的一个早晨,我的家人又前去看守所看望我。这次看守所破例,未加阻拦,竟让家人接见了我。此次,家人提出给我办保外就医的要求。看守所说:她条件不够,家人问:啥条件才能办呢?回答说:血压得高达200或出现心梗病状才能给办。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看守所第三次秘密把我投入了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加重迫害,使我的身体又出现了:子宫肌瘤、心脏病、血管瘤、吐血、高烧不退等严重病状,住进了监狱医院,几天后,监狱一看,人要不行了,怕承担责任,忙打电话,叫我家人赶快来监狱,将我接回家中。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我被家人接回家后,身体刚刚恢复一些,十一月三日,恶人以为我检查身体为由,将我诱骗、劫回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再次被保外就医回家。”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姜艳玲又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姜成带领的义县义州镇派出所的二十多名警察,在住宅楼包围、绑架,同时还抢劫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光盘等私人物品。目前姜艳玲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704房间,近八个月的时间了(现不叫锦州市第四看守所,而叫锦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家人前去看望,发现姜艳玲被迫害得手脚出现麻木状态。锦州市看守所曾两次将姜艳玲送往辽宁女子监狱,都因姜艳玲被迫害得病状严重,身体不合格,而被辽宁女子监狱拒收。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七日的一个早晨,姜艳玲的家人又前去锦州市看守所看望姜艳玲。这次锦州市看守所未加阻拦,竟让家人接见了姜艳玲。此次,看守所未透露对姜艳玲再送监的相关信息,家人向其提出给姜艳玲办保外就医的要求。看守所说:她条件不够。 锦州市看守所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左右第三次秘密把姜艳玲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姜艳玲遭受持续的迫害,身体又出现了:子宫肌瘤、心脏病、血管瘤、吐血、高烧不退等严重病状,被送进监狱医院。几天后,监狱一看姜艳玲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怕承担责任,忙打电话,叫其家人赶快来监狱,将人接回家中。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姜艳玲终于回到了家中。 在这期间,锦州市看守所还向姜艳玲的家人敲诈勒索钱财,只因姜艳玲和家人没有钱,所以,敲诈勒索两次,勒索两千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姜艳玲的身体刚刚恢复一些,恶人以为其检查身体为由,将其诱骗、劫回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姜艳玲因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再次被「保外就医」回家。 回到家中,姜艳玲也没得到好好休养,义县公安局城关乡派出所还到家中骚扰,后来她将家中房子卖掉,在外面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二日,姜艳玲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骚扰;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私闯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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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电话:
义县区号:0416 邮编:121100
义县公安局局长 杨立东:手机号:13940666000 宅电:0416-2338777
义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国光:手机号:13904167688 宅电:0416-7729099
义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和:手机号:13904167751 宅电:0416-7729598
义县公安局副局长 吉庆国
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长:韩亚东:手机号:13390218111
义县公安局巡特警 郭楠
义县国保大队:0416-7721648
义县国保大队队长 姜成:手机号:13840660953
义县国保大队指导员 王宁:手机号:13700160114 宅电:0416-7710087
义县国保大队 刘海志:手机号:13898380181
义县国保大队 周化来:0416-6535517
义县国保大队 杨立学:宅电:0416-2781622
义县国保大队 冯卫东
义县国保大队 毕建国
义县国保大队 马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公安局
:
崔萧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义县公安局
:
王占林,
张彦复,
周化来
义县城关乡派出所
:
陈乃莲,
陈福志
义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7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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