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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圣

简介:
陈天圣
(Chen,Tiansheng), 男 , 43岁 , 山东潍坊大法弟子,山东潍坊昌大集团工程师。

因为修炼法轮功,他做人老实厚道,工作上勤恳努力,时常得到领导、同事的表扬与肯定。也是因为修炼法轮功,他遭江泽民集团三次刑事拘留,三年非法劳教,一个刚出校门的莘莘学子遭受到难以想象的监牢迫害,他时常精神恍惚,思想遭受极大压力,对过去人和事失忆,记不起部份亲人名字。

然而,陈天圣经过自己的自强自立,他通过了英语和计算器的考试,直到二零零八年,才取得暖通专业工程师资格。陈天圣先后又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他被单位非法关押,强迫他放弃修炼,同时给家人施压,一时间,像「文革」的批斗一样,单位的领导、被派来的同事及家人,疾风暴雨的针对他,强制他放弃修炼,使他精神承受极大的压力。因为他不放弃修炼,多次被绑架,被单位无理开除,失去工作,在当时迫害的高压环境下,去了几家用人单位应聘,他们在知道他修炼法轮功后,都不敢录用他,无奈他只好以蹬人力三轮车为生。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他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潍坊昌乐劳教所期间,狱警经常不让他们按时睡觉,强迫加班加点奴役劳动,劳教所为逼他「转化」,曾连续几昼夜不让他睡觉。

狱警唆使犯人们脱下他的裤子,用皮带抽打臀部和大腿,致使臀部及大腿全变成了黑色;在寒冷的冬季,把他泡进冲刷拖把用的大冷水缸里,抓着头摁入水下,长时间不让他呼吸;有时,普教人员强迫他赤身躺在地上,用钳子夹着针扎他的大腿;强迫他坐在地上,长时间用手扳脚。

在劳教所里,身体上迫害承受只是一方面,思想的承受叫他生不如死,强迫看污蔑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做违心的事,在身体和思想承受到极限时,强迫他按他们的要求写了「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三书」。那段日子,时常精神恍惚,思想遭受极大压力,对过去人和事失忆,记不起部份亲人名字。

他被劳教迫害时,孩子刚出生四个月,妻子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还要一个人带孩子,因为他的被劳教,得不到他家人的理解和支持,生活过的极其艰辛。

二零一五年陈天圣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并赔偿他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陈天圣在他的《刑事控告书》中说:「他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就受到各级执法部门不同程度的迫害。江泽民在中国发动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使他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在经济上他先是被停发工资,后被单位开除,劳教三年家中无任何生活来源,亲人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剥夺睡眠毒打/殴打人为窒息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三年劳教摧残致失忆-一级建造师控告江泽民
2000年11月5日各地综合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乐劳教所地址:潍坊市昌乐劳教所<br>电话:0536--6221134<br>徐立华 职务:所长,电话:0536─6232011(办公室)<br>邹锦田 职务:副所长(迫害大法弟子的主凶)<br>吕一波 职务:管理科长,宅电:0536─6221840<br>宋中海 职务:管理科副科长,宅电:0536─6231156<br>李化杰 职务:管理科科员(原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宅电:0536─6232881<br>唐江陵(女) 职务:管理科内勤<br>朱安乐 职务:教务处科长(原管理科副科长),宅电:0536─6228347<br>丁桂华 职务:二大队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宅电:0536─6220059<br>朱伟乐 职务:二大队副大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队),宅电: 0536─6229105<br>刘建光 职务: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宅电:0536─6225309<br>叶同民 职务: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br>韩会月 职务: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宅电:0536─6234661<br>刘安兴 职务: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专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队),宅电:0536─6231123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日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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