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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莲

简介:
陈庆莲
(Chen,Qinglian), 女 , 43岁 ,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宁河县芦台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陈庆莲到北京证实法,二十七日晚被劫持到北京朝阳分局,二十八日晚被送回芦台派出所,遭到非法审问,并被恶警刘志军打耳光,其后被送至宁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转至芦台镇政府洗脑,因不放弃信仰,又被送回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再次被劫持到芦台镇政府,遭勒索现金1万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在上班期间被辖区警察骗至芦台镇政府“双规”,因坚持修炼,被送至大于洗脑班迫害,并被勒索三百元饭费。参与迫害的人有:闫淑荣、吴凤江、张克霞、李军峰。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并被判劳动教养两年半。三月十二日,被送往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当天即被罚站七个多小时,到了半夜,还被非法审问,因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遭受更严重迫害,每天从早五点班起床后,一直要干活到晚上十二点才能睡觉。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各地的派出所警察按名单骚扰、绑架、拘留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现在知道的有赵本乡的徐焕荣、廉庄乡的常淑晏、岳井耐和她的儿子冯克友、宁河镇的冯国敏、芦台镇的陈庆莲和她丈夫张亮、王庆兰和女儿刘玥被绑架。其中徐焕荣、常淑晏、冯国敏、陈庆莲当天回家。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徐焕荣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骚扰、绑架、拘留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br>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br>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br>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br>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br>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 吴凤江
宁河县派出所王贵旺 手机:13302066844宅电:022-69579005<br>刘克建 手机:13820081300宅电:022-28515889 : 刘志军
芦台镇政府(董庄乡政府)董庄乡政府(现改为芦台镇政府) : 李军峰
宁河县妇联 : 阎淑荣张克霞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9日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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