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富华
简介:
盛富华(Sheng,Fuhua),
女 ,
年龄未知 ,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宁河县丰台镇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盛富华去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途中被镇政府劫持非法关押两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带附近的派出所,后转到北京体育场,当晚十二点左右被押到八达岭监狱,第7天被宁河县公安局接回,以干扰社会秩序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受女警赵某严重迫害。后被镇政府非法关押十五天,被勒索现金六百元。参与者:宁千英、蔺冲开、李炳泉、小段、王保军、董洪义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当晚被李炳泉等人劫持到县公安局,关押在看守所四十多天,后被宁河县公安局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后转至五大队,经常被罚站,不准睡觉。参与人:劳教所中队长高某、张某、刘某、哈某。 二零零二年元旦期间,丰台镇派出所李炳泉带人非法抄家,并将盛富华绑架至镇政府非法关押九天,勒索现金一千元,后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晚,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关押在潮络窝乡派出所,转天被送到玉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十一天,后被劳教一年半。十一月九日送至唐山市开平区劳教所迫害,在那里邪恶不让睡觉,两个小时一换人,长期洗脑迫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回家。参与迫害人:石德海(潮络窝派出所所长),马树良(政法委),刘秀花(玉田县看守所所长),边久中(六一零),劳教所的周某、陈某、安某、刘艳、王艳、贾某。 一九九九年十月,法轮功学员盛富华带着女儿走上了天安门护法,宁河县丰台镇政府以此为对其罚款六百元,女儿罚款七百元,被镇政府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劫持到宁河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丰台镇政府突然分四批非法对盛富华、赵红珍、张金堂、马连山进行抄家,抄走有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并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九天、宁河县看守所十五天并罚款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在邪恶日益严酷的打压下,盛富华忍无可忍再次走上去北京上访的道路,邪党不听善良人的呼声,盛富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盛富华发真相资料,被东单庄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遭当地派出所绑架劫持至玉田县公安局,三个恶警把她绑在铁椅子上,捆住手脚、胳膊和腿,其中一个恶警用电棍电击,其它二人叫骂着问大法资料的来源,迫害其昏死过去,盛富华在玉田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后,又被唐山开平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在那里邪恶不让睡觉,两个小时一换人,长期洗脑迫害。 恶党的非法迫害给盛富华身心造成极大的摧残,给她的亲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二零二零年九月左右,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政法委等开始骚扰法轮功学员,以“消名”为幌子,逼迫签“不炼功保证”和录制视频。在此期間,盛富华被电话骚扰,十月四日遭到上门骚扰,并逼迫写“不炼功保证”,扬言不写就会有公安人员去抓捕。十月八日,丰台镇派出所等八人到盛富华家骚扰并试图绑架。参与人员有政法委书记、王村长、派出所人员等八人。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电击;
铐在某处上;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剥夺睡眠;
罚站;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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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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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玉田公安局
:
边久忠
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玉田县公安局
玉田县看守所
:
刘秀花
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
丰台镇派出所
:
李炳泉
丰台镇政府
:
董洪义,
王保军,
宁千英,
蔺冲开
潮络窝乡派出所
:
石德海
潮络窝乡
:
马树良
丰台镇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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