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日,刘淑芹在家被无故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66天。勒索保证金2000元交拘留所伙食费750元。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交保证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责任人:集贤县政保科科长:张景良 太平镇政府政工书记:杨树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3日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