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日,孙永珍以开会为由将她骗到太平镇派出所,无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关押21天。看守所收伙食费300元,保证金2000元。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诱骗/利诱; 交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3日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