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9日杨秀芬、黎秀尊、李昆三大法弟子到大兴县大辛庄发放真相材料时被警察抓到,被关在拘留所,警察不让家人探视。警察并告诉他们的家人,如果他们不屈服就不让他们的孩子参加中考和高考,而且要判他们三年的刑。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非法拘留;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大兴县大法弟子杨秀芬、黎秀尊、李昆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兴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0日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