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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勒香

简介:
熊勒香
(Xiong,Lexia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江西省安义县法轮功学员。

江西省安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熊明华、副队长陈学品在任职期间,直接组织、多次策划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手段,如绑架、非法抄家、勒索钱财、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等,充当了本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熊明华因迫害法轮功有“成绩”,曾在北京得过“六一零”的奖赏。

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熊、陈二人追随江罗集团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熊勒香,刘菊珍,陈秋莲,余世英,陈敬永,周炳香,陈小菊,其中六人被非法劳教,一人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杨玉玲,李传华,杨建华,余美兰,余水妹,杨嫒娣,王宜龙。以上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被勒索了钱财,最多的达二万元,最低的也不少于5千元。

熊明华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还残暴的用皮鞋踢、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残忍。

迫害类型:
抄家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绑架/劫持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安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安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熊明华陈学品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7日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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