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旭
简介:
李艳旭(Li,Yanxu),
女 ,
58岁 ,
凌海市余积镇余东村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凌海市余积镇派出所所长盖利华、干警李雪、协勤才泽在余积镇大法弟子赵庭伍家绑架了二十位准备开交流会的大法弟子。除两人走脱外,其余十八名大法弟子被分别送往凌海市拘留所和锦州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七月一日,多名大法弟子被送往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李艳旭情况不详。 在辽宁女监九监区二小队,约在一零年的八、九月间由于不写思想汇报被恶警孙玉静(音,二十多岁)毒打,并用多种酷刑折磨她:打耳光、各种体罚、捆绑、不让睡觉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李艳旭被邪党骗到看守所,后非法判刑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九监区,被恶警犯人折磨十八天,逼迫她写转化书,强迫放弃信仰。她不写,恶犯人威胁说:“不写,就给你上大刑,你们大法弟子都是上大刑受不了才转化的。”后来又说:“我们也不愿逼你们,都是警察让干的,别人代替写,抄一遍走走形式。”恶警后来就让犯人看着她,不让任何人跟她说话。 二零零九年十月的一天,恶警把李艳旭叫到办公室,说:“一会,你跟王雁队长上小楼去。”(那里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路上,恶警王雁教她如何回答科长的问话,全是污蔑大法的话,李艳旭说:“不用你教我,我自己会说话。我知道怎样做。”科长问:“你为什么在家里聚会?”她说:“不是聚会,是切磋修炼体会,我根本没有罪,我们师父是无罪的,我们师父是清白的,我们师父是传法度人的,我为了证实法轮大法的好处,我把在大法中受益的事说一下,我出车祸五次,煤气中毒二次,是法轮大法师父救了我的生命,我没有报答师父的恩德,所以,我不能当大法的叛徒。我父亲知道大法是正的,他临终前对我说: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宁可站着死,决不后退半步生。” 恶警王雁又把李艳旭带回队里办公室,又问:“李洪志是谁?是干什么的?”让她骂师父,骂了就给减刑,过年夏天就让回家。给她一张纸,她接过来就写:李洪志是法轮大法的师父,是传法度人普度众生的师父。恶警一看,暴跳如雷,以后的日子里折磨她。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宋亚平、李艳旭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野蛮折磨
辽宁女监九监区连续害死法轮功学员(图)
辽宁省凌海市十余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凌海市公安局住址 :凌海市国庆路8号 邮编:121200 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宝 办公室电话:0416 8191007 住宅:0416 8133355 手机:13841673888 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景山(原凌海市金城公安分局局长)住址:金城镇北街103栋6单元301室,单位电话0416─8191011 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刘海旺 余积镇派出所所长:盖利华 0416 8750110 办公室电话 8755009 13841679111 干警: 李雪 协勤:才泽 兴隆派出所: 办公室电话:0416 4129244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孙玉静,
王雁
凌海市余积镇派出所
:
盖利华,
李雪,
才泽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24日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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