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
简介:
李云龙(Li,Yunlo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之后,李云龙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后又被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带回后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李云龙又去北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为逼李云龙说出姓名地址,警察强制李云龙头朝下撅着两手向上举,非常痛苦,稍一直腰便遭到一顿拳打脚踢,打的鼻青脸肿。 李云龙被大连派出所劫持回后,一个姓宁的所长把李云龙一顿暴打,吊在外面的铁栏杆上一下午,晚上又铐在铁椅子上整整一夜,第二天又转到大连开发区看守所,被号里的犯人强迫去厕所蹲着,李云龙拒绝,就被一帮犯人一起拳打脚踢。 后来狱警把李云龙提到别的监号强迫做奴工,干活稍不对劲便被号长打骂,软肋被打伤。号长还逼李云龙向家人要钱,被拒绝。李云龙所在单位的厂长去看他,留下一百元钱在看守所作为生活用品的钱,号长除了给买了几包方便面外,其它的占为己有。 一个月后,李云龙家人被勒索5千元后被放回,单位领导也被牵连,三番五次被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和派出所叫去谈话,弄的领导也不得安宁,李云龙的薪水很高的工作也失去了。 二零零二年,李云龙因发真相被人陷害,被大洼县新立派出所警察白凤武和指导员李连才绑架到大洼县拘留所,一个警察把李云龙的头挤在一个小窗口上,狠狠地打嘴巴,打累了才停手。警察还扬言明天还没完,第二天又对李云龙拳打脚踢,最后犯人看不下去眼了,求情才住手。 后来派出所所长陈秉发和李云龙谈话,让写不修炼保证,被李云龙拒绝,他说要劳教三年,政保科的两个警察也来逼写不修炼保证,问还炼不炼,李云龙说“炼!”就被非法劳教三年,关进盘锦市劳教所。 后来上面下达命令加强迫害,提高转化率,几个女警轮番企图“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昼夜不停地找谈话,不让睡觉,把李云龙排到最后,一个女大队长对李云龙软硬兼施也没达到目的,第二天又来了两个女警察进行转化,看李云龙不动心,又拿来大法书和师父像一张一张的撕后踩在脚下。大队长唐小虎气得暴跳如雷,对几个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 一次偶然机会,李云龙等六名法轮功学员成功的从劳教所走脱了。 这么多年来,李云龙由于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警察一次次的骚扰,一次次的被迫流离在外,家人,孩子一次次的被恐吓,总是提心吊胆,精神上受到了很大伤害,因经常不能回家,就剩下妻儿在家相依为命,终于使妻子不堪重负离异。 中共以江泽民为头的政治流氓集团把李云龙好端端的家庭迫害的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坐/锁在铁椅子上;
非法劳教;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吊绑/吊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李云龙受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派出所
盘锦劳教所
新立派出所
:
陈秉发
大连开发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11日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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