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井华
简介:
柴井华(Chai,Jinghua),
女 ,
44岁 ,
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锦州重型机械厂职工。1999年7月20日后,锦州重型机械厂车间书记刘志强(已故)勒令法轮功学员柴井华交出法轮大法书籍;厂保卫处也让柴井华填写表格,要她对法轮大法表态。 2000年9月份,柴井华打印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复印社诬告,被女儿河派出所刘峯义等人骗到派出所,所长曹永吉对柴井华进行勒索,8、9个小时后才被放回家中。后女儿河乡何春发、金厂堡村书记王明昌、妇女主任于秀梅、太和区水利局张文祥等人上门对柴井华母亲丁素梅(也是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严令不准进京。此后,金厂堡联访人员任丰夫妇也曾对柴井华、丁素梅进行过监视。 在柴井华的姐姐柴井学(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流离失所期间,葫芦岛市龙港区的马清波 、“610”葫芦岛锌厂“610”的刘希良等人上门对其父母柴德仁、丁素梅进行2次骚扰。 2004年5月20日晚,锦州市太和区分局李局长、杨国军、杨立春、郭某等多人把柴井华绑架到锦州太和公安分局,当晚被非法送至锦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三夜才被放回,并非法强行搜走法轮大法书籍。 辽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和派出所重型片警白姓警察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柴井华,要求见面,见面后,说是让配合一下签字、验血、办身份证做数据库用等,让法轮功学员帮忙配合,被法轮功学员拒绝。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骚扰;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2768.html#168922286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
:
刘峯义,
曹永吉
葫芦岛市龙港区国保大队
:
马清波
太和公安分局
:
杨国军,
杨立春
葫芦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刘希良
女儿河乡金厂堡村
:
任妻子,
何春发,
王明昌,
任丰
太和区水利局
:
张文祥
太和区女儿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25日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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