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远朗
简介:
何远朗(He,Yuanlang),
男 ,
45岁 ,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法轮功学员。何远朗一九九九年前就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二零零一年春,何远朗因信仰“真善忍”,被光山县“610”恶警无端绑架,非法劳教三年。回家后经常遭“610”恶警恶人监视、跟踪,还多次上门搜查骚扰。何远朗不愿连累父母、哥嫂,一人外出打工,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错过了结婚成家的机会,现仍孑然一身。 近年何远朗回到本地,在城里租房打临工。不管是干装修工还是干泥瓦活,他总是踏踏实实,脏话累活抢着干。与其共事的人,谁都说他是个诚实可靠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中午十二点多,小何收工刚回到家,正准备做午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黄淼,队长武卫国带着弦山派出所一群五六个恶警突然闯入,不由分辨就将何远朗往警车上拉。何问:“为什么抓我,我犯何罪?”他们吹胡子瞪眼地吼叫:“别啰嗦,到了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何远朗被一群恶警莫名其妙地强行绑架到光山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恶徒们抢走了何门上的钥匙,下午又开着警车,大白天闯入民宅,不经本人在场,乱翻一通,把一间小屋翻个(底朝天)乱七八糟,中共警察劫走何远朗新买的手提电脑和一台打印机,价值五千余元。 一块干活的工友们三天不见何的踪影,还以为他趁假日探亲访友了……直到五月三日上午才得知:何远朗是被光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610”办)恶警黄淼、武卫国等伙同弦山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光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这是何远朗第二次遭“610”绑架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初,县“610”操控县法院不调查、不审理、不让上诉、也不通知家人,偷偷地将何非法判刑四年;于三月九日送往河南郑州新密监狱迫害。据何的家人透露:三月七日家人接见时,见小何走路腿一瘸一拐的,人比前瘦掉十几斤肉,三十几岁的小伙子被折磨的象个小老头。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多,法轮功学员曾昭斌在送货途中被光山县公安国保队长周新春等人绑架,随后国保队长周新春、副队长付强伙同紫水派出所警察熊田阳等十多人开着车把曾昭斌带回家中,看到受邀来曾家吃晚饭的法轮功学员简学富、何远朗和李家志,立即不允许他们走,并当场抢走四人手机。然后,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曾昭斌的住处。 简学富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时,学员的亲属均未得到公安国保和紫水派出所的任何通知。 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家属到公安国保找人,办公室警察支支吾吾地说:“这个案子不是我们办的,你们去找紫水派出所的问问。”家属先后到紫水派出所、公安国保大队拘留所了解情况,要求放人。开始他们污言秽语地大骂一通,国保队长周新春吼叫道:“你们也都是炼法轮功的吧,再不走都把你们抓起来!”警察付强手拿一摞文件夹往家属身上连推带拥的把人赶了出去。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光山县“610”国保只放李家志一人,并将简学富和曾昭斌、何远朗继续转到光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继续迫害。 简学富等三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县“610”警察多次非法对他们分别提审,采用恐吓,威逼、诱骗等手段强行让他们签字,态度极其野蛮。 二零一七年七月下旬,光山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把迫害简学富等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到光山县公安局。目前(二零一七年七月),简学富、何远朗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多次电话交涉、找公安国保要求放人,国保队长周新春、付强等不仅拒绝放人,而且还用恐吓、威逼等手段强行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签字,重新捏造“证据”。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下旬再次向县检院诬告简学富等法轮功学员,企图加重迫害。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上午九点第一次非法庭审。公诉人宣读了公安国保诬告法轮功学员的谎言,被二位学员及辩护律师一一揭穿,辩驳得讼诉人哑口无言, 也使在场的公检法官员都非常尴尬。审判长见状无力地落锤宣布:休庭!一审前后不足一小时草草收场。 信阳市光山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对简学富、何远朗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此次庭审,讼诉人吴翠,,三十岁左右,又胡言乱语的诬陷二人。简学富、何元朗二位学员一致辩护:“不属实!所有所谓的证词都是公安国保队长周新春等人编造的。 可光山县法院在光山县政法委“610”的指使下,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对二位学员非法判决:对何远朗判刑五年,罚款一万元,对简学富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何远朗、简学富对此枉法判决不服,当即上诉到信阳市中级法院。期间,二位学员的亲属多次找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和县法院有关人员讲真相,要求无罪释放。他们做贼心虚,互相推诿,让去找中院。后电话找中院刑事庭,对方一听是法轮功案件直接挂断电话。拖延两月之久,三月九日信阳市中院违法维持冤判。 信阳市中级法院无视国家法律,不调查、不核实、不公开复审、不通知家属和律师武断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的违法决定。 何远朗、简学富被分别非法判五年、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被劫持往郑州新密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监视/跟踪;
骚扰;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私闯民宅;
非法批捕;
威胁/恐吓;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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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山县简学富、何远朗被非法关押九月余
河南省光山县简学富、何远朗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1)-353907.html#1791822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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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56.html#1743023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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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有关责任人:
(本地区号为0376,邮编为465450)
文宗锋 县委书记曾任多年县长 13939736666
杨祖兴 县委政法委书记 8885699 13569732599
余亚辉 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25301-663888 13837606563
陶青春 原公安局书记、局长(已于二零一零年八月被双规) 13903971622
张久永 副局长 (已身患重病,退出“六一零”)25309-662199 13903976186
周启明 法院院长 8879877 13303761963
黄立鹏 检察院检察长 8881553 13937666567
徐兴誉 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副主任8872698 8874502 13603972679
毕雪莉(女)“六一零”主任 13569767987
胡 博 公安局副局长、“六一零”副主任
卢祖坤“六一零”办副主任
黄 淼“六一零”成员、国保指导员 25833-662286 13603970933
武卫国 国保队长 25351-662269 13803767355
张荣振 “六一零”警察 25352-662270 13937665466
杨道贵 25321-662267 13782915834
徐 琳(女)国保办主任 25350-662272 13937636188
杨 林 看守所指导员 13839798569
王德勇 看守所所长 13603960019
张旺先 (原看守所指导员) 13507618469
胡天才 (拘留所所长) 13839798666
刘建军 原看守所所长 13903970617
何 骁 县法院审判长 13569705398
张志勇 县法院审判员 13837621686
夏惠凤 县法院审判员 待查
刘明勇 县检察院检查员 待查
光山区号:0376 邮编:465450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位 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 警号
1 李 鹏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2 卢祖坤 政法委 副书记兼 610主任 8858502 13782915511
3 李 斌 610办公室 主任
4 杨春历 公安局 局面长书记
5 何祥仁 公安局 政委
6 周新春 公安国保 大队长 8858502 13803767999
7 付 强 公安国保 副队长 8565350 13569752067
8 黄 淼 公安国保 指导员 13603970933
9 谢东升 公安治安大队 主任 13507618789
10 代长让 公安国保 警察 13507618836
11 郑立端 紫水派出所 所长 13939716171 088315
12 梅 伟 紫水派出所 指导员 13603970730 088344
13 付 鹏 紫水派出所 副所长 13937620888 088388
14 屈文雷 紫水派出所 副所长 13507618355 088309
15 洪 林 紫水派出所 副所长 13513766798 185327
16 陈 鹏 紫水派出所 副所长 13523880555 185553
17 裴仁斌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8837655890 185369
18 杨涛(女)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3703763308
19 常凤菊(女)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5103765029 088400
20 岑培培(女)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5137669527 185558
21 管仁全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8837651568
22 徐良源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3673461558 185531
23 黄保林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8637636328 185393
24 胡春华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8336296566 185525
25 熊田阳 紫水派出所 民警 15225382899 185377
26 刘德军 看守所 所长 13507618816
27 陈良明 拘留所 所长 13598579269
28 周义江 拘留所 副所长
29 付大银 检察院 检察长
30 徐兴誉 检察院 副检察长 13603972679
31 沈立志 检察院立案科 科长
32 李儒民 检察院批捕科 科长 8568920 13939724878
33 吴翠(女) 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员 8568926 8568922 13737626620 17337626620
李 辉 法院 院长
胡光友 法院 副院长 13903970628
张志勇 法院 0376-6367225 13837621686 主要办案人员(任陪审员)
梁 焱 法院 刑一庭庭长 13937620996 主要办案人员(任审判长)
何 骁 法院 纪检组长 13569705398 主要办案人员
陈谟良 陪审员 13782967699 主要办案人员(任陪审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光山县公安局
:
黄淼,
张荣沪,
武卫国,
徐玲,
付强,
周新春
新密监狱
光山县610
光山县看守所
光山县法院
信阳市中级法院
紫水派出所
:
熊田阳
光山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7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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