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刘淑华女士自述她所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晚,新风派出所警察刘义、庞英贵、李某和街道中共党书记隋某以找我所谓“谈话”为由,把我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周春绵、韩玉霞骗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把我劫持到七市第二看守所。”
迫害类型: 谎诈;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刘淑华被迫害流离失所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风派出所 : 刘义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20日 10:37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20日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