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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艳文

简介:
韩艳文
(Han,Yanwe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

女二所二大队长张秀荣剥夺法轮功学员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剥夺睡觉权利,电击,铐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田莉、李晓艳、潘琦、韩艳文、李黎明、宋彩红、李冬青、阜新宋桂云。迫害法轮功学员董晓艳、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飞、吴艳秋、李波、何辉、扬凤英、周海艳、张静、刘丽娟。迫害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2016年6月25日上午,闾阳镇派出所与北镇市国保警察一同闯入韩艳文家中,将其绑架到北镇市公安局,下午家人将韩艳文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带回家。国保警察以去年诉江时在她家中掠走的大法书籍、计算机、台历等为借口欲对其迫害,并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7月15日检察院给在家的韩艳文打电话传讯,让她到检察院核实案情,欲对其进一步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电击精神酷刑剥夺睡眠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1837.html#16723233248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北镇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安宝金
北镇市检察院公诉科:谢博(案件负责人)电话:0416-662284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镇市公安局北镇市公安局: 区号0416,邮政编码:121300<br>政委 刘军 办公室电话:6600123, 2836886<br>副局长 陈绍伟 电话:办:6622968宅:6600088手机:13940600088<br>法制科刘国生 手机:13898391116<br>姚成 国保大队大队长 6630215(办)6629321(宅)手机13940641887<br>肖玉杰 国保副大队长 2723555(宅)手机13941651488<br>李纯志 法制科科长 2723517(宅)手机13898391207<br>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24日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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