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崔宁宁

简介:
725、 崔宁宁(Cui,Ningning), 女 , 46岁 , 河南省郑州市大法弟子。被金水区黑庄拘留所灌食折磨致生命垂危,释放回家十一天后,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崔宁宁,生前是河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职工,家住河南省郑州市经七路七号院。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崔宁宁因为到河南省农业大学找一位学校老师,在出大门的时候,被门卫劫持,说他们院当时搜出许多法轮功光盘,认定就是崔宁宁散发的,当时就搜了她的身,但没有查出任何证据。因为从计算机上查到她是炼法轮功的,就被东风路派出所当晚送进黑庄拘留所。

派出所扣留她的皮包和家里的钥匙(崔宁宁是独身生活),第二天恶警们抄了她的家,随后第三天就来提审她,并拿出一张清单交给崔宁宁,上写着有计算机一台,一百多张空白光盘、师父的法像、法轮大法书籍,只要是关于法轮功的全部收走。

崔宁宁对恶警们这种毫无理由的做法表示抗议,进拘留所的一个星期后就开始绝食,大概绝食到第六天的时候,郑州分局的李新建、李某某和东风路派出所的恶警领着穿一身绿衣服的一个女的,好象是专门经过培训给法轮功学员灌食的人,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大约四十五公分左右的塑料箱,里面是用于灌食的工具,还叫了劳动号里四、五个男犯人当助手,在没有人的号里对崔宁宁进行迫害。

在这之前,恶人将所有号里的排风扇打开,因为排风扇的声音非常大,在那呆过的大法弟子都知道,其目的就是用这个来掩盖对崔宁宁的疯狂迫害,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折磨她,崔宁宁的声声惨叫远远地超过排风扇的声音。

七月一日,东风路派出所便把崔宁宁送往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因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十八里河劳教所不收,当天就退回了黑庄。

恶警们为了达到把崔宁宁送劳教的目的,又给她输液,并用同样的灌食方法进行迫害。到七月十五日那天,东风路派出所再次带崔宁宁去郑州六院检查身体。

七月十七日上午,因为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崔宁宁的双手和双脚开始抽搐,两次都差点休克,号里有个叫刘仙的犯人多次喊管教来看看崔宁宁,说她快不行了,但恶警们不理不睬,在这种情况下,一名大法弟子只好站到门口朝恶人喊要死人了,你们管不管,过了一会儿所长程海涛说:现在就带崔宁宁到人民医院检查。随后,东风路派出所也带她到五院做了复查。检查的结果是一样的,因为两个月的折磨,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每天咳嗽,吐很多痰,肾衰弱、心脏有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恶警们勒索其家属三千元保证金,并且告诉崔宁宁回家后不许出大门、不许上班、不许打电话…

崔宁宁于七月十八日上午被释放,十一天后,于二十九日含冤离开人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提审非法拘留摧残性灌食强行施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概述(3)
蒙难中原:摧残身体的野蛮灌食
郑州市崔宁宁被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实
崔宁宁被黑庄拘留所迫害致死经过
害死大法弟子崔宁宁的凶手名单和电话
郑州市大法弟子崔宁宁被金水区黑庄拘留所迫害致死(附电话)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分局:0371-6256038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拘留所电话:0371-5942156,所长:程海涛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庄拘留所地址:郑州黑庄拘留所<br>金水区拘留所电话:0371-5942156<br>
金水区公安分局公安分局政保科 电话:0371-6256038<p>现任的队长陈鹏,手机:13803710190<br>副队长鲁汇泉,手机:13592680308<br>金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姓毛,手机13803895779<p>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局 <br>部门或人名  办公电话(区号0371) 手机<br>办公室(值班) 66228294 69625110(传真)<br>樊安民     66257999 13803858199<br>窦立勇     66257588 13903843888<br>成健     66257899 13700888986<br>魏光     66288899 13803815128<br>冯献彬     66203388 13838396789<br>王明选     66613398 13603822768<br>高玉生     66262461 13803715818<br>孟闯      66260655 13803717555<br>徐振江     66257388 13903841869<br>陈友协     69625111 13503818628<br>张波     69625113 13938252296 <br> : 李新建
金水区东风路派出所 : 程海涛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8日 20:5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