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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飞

简介:
刘艳飞
(Liu,Yanfe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

为了让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在大道边的电线杆上贴条幅。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七日,遭桃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和勒索。

第二天早,刘艳飞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又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接着转送到桃山公安分局。

桃山公安分局到刘艳飞家把电脑,私人物品抢到分局,三个警察轮番逼问刘艳飞的大法书的来源和贴标语的事。第四天,把刘艳飞送回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又非法提审过两次,一是问刘艳飞家里还有什么书,二是让刘艳飞签劳教书,三是让刘艳飞按手印写“保证书”。

直到九月十四日下午,由于家属和刘艳飞单位出面和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桃山公安分局交涉,被勒索一万元钱所谓“赞助费”,放刘艳飞。最后家属被迫借了一万元钱。单位书记担保,才让刘艳飞回家。回家之前在看守所,由桃山分局付循环等人逼迫刘艳飞写了“三书”。之后,桃山分局付循环和桃山派出所片警分别又去家骚扰。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逼迫放弃信仰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刘艳飞二零零四年遭绑架、勒索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桃山派出所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144号,邮编:154600<br>李葆华案承办人:王杨,手机:13384644000<br>
桃山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1年2月18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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