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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彦

简介:
董文彦
(Dong,Wenyan), 男 , 年龄未知 ,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榆树乡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榆树派出所,进行一天的所谓学习和教育,强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白玉清、白焕礼、刘士杰、吴秀芹、赵富岩、董文彦、邢立华同其夫李宝、富景贤的老伴、韩金辉、范玉春及其妻子孙绍梅、曹显海等人。当时榆树乡的派出所所长是赵宇翔,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是派出所的民警韩树波,还有吴振兴等人。在派出所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办班一天,后把这些法轮功学员每人罚二千元释放。

那是二零零二年的五月间,当时董文彦在永陵镇车站对面的理发店时,被永陵派出所的恶警曹思信、王海伟等五人绑架,并欺骗董文彦到其家看看,当时董文彦在永陵购买了一房屋。恶警把董文彦带着到其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去非法抄家,在董文彦的家中翻到一些法轮功的传单和大法书籍,遂将董文彦带到永陵派出所,戴上手铐,追问法轮功资料的由来。下午,永陵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看到董文彦说,你这是大案,得送走判刑,后来就将董文彦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

董文彦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之后,当时看守所里还非法关押着李明延(下夹河人)等几个法轮功学员。董文彦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多天后,被释放。又被永陵政府、派出所及新宾县的政法委勒索一万多元。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手铐/脚镣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逼迫放弃信仰非法罚款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董文彦等人被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公安局 : 郭华伟
新宾县看守所国保人员:<br>张立军:大队长 手机:13604132206 单位电话:55080216<br>高振远:副队长 13904932435<br>指导员:肇恒铭 13842332867<br>新宾县看守所<br>姓名 职务 手机<br>张云 所长 15898346789<br>赵文善 指导员 13942314999<br>解翔予 副所长 15668535566<br>杜陈尉 副所长 13898336565<br>姜宏 副所长 13470560566<br>汪振 副所长 13591607218<br>张智超 警察 13604921223<br>王允亮 警察 15941322100<br>胡春满 警察 13941345093<br>白明明 警察 15242318661<br>孙博瞧 警察 15242318661<br>陈萧全 警察 13614134950<br>朴秀彬 警察 13941304619<br>徐民国 警察 13941317700<br>杨帆 警察 15141309355<br>闫俊 警察 15842341772<br>张立 警察 15134104069<br>李刚 警察 13614139901<br>于明 警察<br>袁周玉 警察 13470513355
永陵派出所相关人员电话:<p>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永陵派出所 邮编:113200 区号024<br>所长:王宇 13841301118<br>副所长:曹思信 13504233198<br>张韩 15141317715<br>张咏骏18841317574<br>闫晗 15041336688<br>金博 13804932547 : 曹思信王海伟
榆树乡派出所 : 赵宇翔韩树波吴振兴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3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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