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艳香
简介:
胡艳香(Hu,Yanxiang),
女 ,
51岁 ,
河北肃宁县尚村镇西柿提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元旦前,肃宁公安局许秋立带领尚村镇不法人员把胡艳香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关押二十一天,期间遭到残酷迫害,家人送去吃的东西,还被李臣祥以查监为名私自拿走,并向家人勒索现金五百元,还拿走食宿费二百五十元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夜晚,乡派出所的几个不法之徒闯入家中,强行把胡艳香抓捕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九天,用各种手段逼迫她放弃大法,家人为此请李臣祥吃喝花去二百元钱还不放人,最后又勒索五百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尚村镇的几个恶徒再一次把胡艳香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她难以承受,逃了出来,家人送去的衣服至今未给,被迫流离失所两个月。 二零零二年,尚村镇副书记白志明带领几个恶人闯进胡艳香家中,把她绑架到洗脑班再一次进行迫害。李臣祥和几个看守把她锁在没有灯光的屋子里,非法关押了九天,剥夺了她人身自由的权利。无休止的迫害,给家人精神上造成极大压力和经济损失。 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赵香菊和胡艳香两人赶邵庄集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尚村镇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送往公安局,王志远非法审讯,并把她俩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回家后还时常打电话骚扰她们及家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私闯民宅;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多位大法弟子遭受骚扰情况
河北省肃宁县国保大队王志远犯罪事实
河北肃宁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真相
责任单位及恶人:
肃宁县公安局
:
李臣祥,
许秋立
肃宁县尚村派出所
肃宁县看守所
肃宁县尚村镇
:
白志明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2日 1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