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至2007年,单位领导曾先后20多次劝说他放弃修炼,由于付豫楷坚持信仰,2006年12月单位以拍卖焦化厂转卖为由,将他撤职,工资降级。同时工作、生活都受到监视。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红河供电局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18日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