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荣
简介:
马淑荣(Ma,Shurong),
女 ,
60岁 ,
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马淑荣女士是一名国税干部(已退休),自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给国家节省了医药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三盛玉派出所所长吕忠太逼迫马淑荣交出大法书,不交就不走。当时,家里就马淑荣一人,她很害怕,于是被迫交出三、四本书。 农安国税局长高占羽领着副局长徐世忠、人事科长郑岩等人,来马淑荣家逼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并责令交出身份证(未交)。高占羽还嘲笑她。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马淑荣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突破当地的重重封锁,辗转来到北京天安门。乘出租车进入信访局大门,被警察扣留。然后,由吉林驻京办警察(乘火车)押回长春公安一处。 途中,他们俩被警察勒索四百元钱,说当车费。而后,又被农安公安局政保科二名警察押送到县拘留所,又被他们勒索去剩下的几十元钱(吃饭用)。次日,被转送到看守所。女警逼他们坐在厕所跟前闻臭味儿;一个姓朱的男警对马淑荣破口大骂。政保科员警多次逼迫写“不进京、不炼功的保证书”,大约十多天才放回家。 马淑荣进京上访,国税局长高占羽大怒,认为影响了他的政绩,派两名干部去天安门找她,没找到。强行扣她工资三千九百四十六元(差旅费三千三百九十六元,饭费五百五十元),作为找她的费用,并取消了马淑荣以后的评优资格。高占羽还觉得处分的不够,召开了局务会,煽动仇恨,追随江氏集团制定的经济截断政策,给她组织材料,要上报市局,企图将她开除公职。 由于马淑荣按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收税不谋私利,工作踏踏实实,被全局上下认同。而高占羽则是个道德败坏的人,故此举遭到正义人士的强烈阻止,使马淑荣免遭更严重的经济迫害。 由于马淑荣进京上访,丈夫(黄鱼圈乡书记)被县委邪党书记在大会上公开批评,说马淑荣若继续炼法轮功,就给他免职。 后来,乡里主管迫害法轮功的乡长崔振仁和派出所长吕忠太合谋,动用农安刑警将马淑荣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丢下家里十几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参与绑架的还有三盛玉派出所周万利、张洪锋。 马淑荣的丈夫迫于压力,拿着离婚书来到看守所,逼她放弃修炼。马淑荣被逼无奈,只好在离婚书上签了名。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马淑荣被非法批劳教一年,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一个年轻的女警叫王晶(当兵出身),经常利用犯人刁金玲监督法轮功学员是否传经文、交流等,每当刁金玲向王晶汇报时,王晶都会采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比如,王晶一不顺心,就给法轮功学员加长劳动时间,还时不时的挨个审讯、挖苦;有时回寝室刚休息不到十分钟,王晶猛地冲进室内,叫大家赶快起来站队,然后语无伦次的训斥一番,就是有意地干扰大家休息。 王晶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邪恶电视、书籍,还利用邪悟者在广播里攻击大法和师父,强行洗脑,逼迫写思想汇报和放弃修炼的“五书”等。 八月,马淑荣获释后,亲人说:公安局政保科刘尚宽勒索一千元钱、长春黑嘴子狱医孙常丽勒索三千四百元(二千元给她买手机用、一千四百元是朋友们给马淑荣存的,孙常丽说招待恶警用了)。 二零零零年九月初,马淑荣到国税局上班,高占羽让她到人事科待岗学习一周,然后,取消了她的全年奖金,大约二千元,扣半年工资三千七百九十五元。 二零零五年八月的一天,马淑荣正要上班,被蹲坑已久的警察杜恒志和范维石拦截,闯进室内,说让去公安局一趟。马淑荣说这是上班时间,不归你们管。杜恒志威胁交出大法书,否则,翻出来后如何如何等。杜恒志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和碗柜看,没发现什么。到卧室去看,发现有电脑,就打电话叫来一个年轻警察。看了半天,没发现什么,这个警察就走了。杜恒志不甘心,还要打开她女儿房间看,把她女儿吓得哇哇直哭,大约僵持了两个多小时,他们才离开。 二零零五年春,马淑荣去黄龙派出所办户口和身份证,户政科隋殿民说她户口是假的,连身份证都给扣下了,让她去相关单位开证明及复印档案等。马淑荣几经周折,把办完的相关资料交给了隋殿民。他说:“你把电话号留下,回家等着,办完了我给你打电话。”等了半年也没信儿。 过了很长时间还不给办,马淑荣问他为什么不给办?隋殿民说:“爱哪告哪告去,就不给你办。”直到零九年,马淑荣快要退休了,没有身份证就办不了退休证和工资卡,后来在有关人士的协同下,隋殿民不得已,才给办了,还气势汹汹地说:“别看给你办了,再搞法轮功,还给你收回来。” 二零一零年八月,马淑荣在县医院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德彪派出所蹲坑的四个恶警强行绑架。所长马维秀和国保大队姓吕的,让她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她不配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马淑荣的腰被四个恶警给扭伤了,疼了一年多才好。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近日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出动大批恶警,并调动相关人员,采取跟踪、蹲坑、入室骚扰等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诱惑民众告密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五百元。据悉法轮功学员冯世光、冯殿华、马淑荣、周艳华、姜洪霞等十多人被绑架,有的关押在拘留所,有的拘禁在中英宾馆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八月初,冯殿华、马淑荣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七月马淑荣女士决定控告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她将《刑事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并得到最高检察院单位收发章签收的短讯。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晚6时左右万顺派出所警察到马同修家(当时马同修去吉林市亲属家探望病人),将师父法像及一套大法书籍抄走,并胁迫其儿子带着到吉林市亲属家将马同修绑架回长春万顺派出所。当时将其儿子及儿媳一同带到派出所,半夜将其儿子及儿媳放回。 目前,马同修尚未回家。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私闯民宅;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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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吉林农安县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警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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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常丽,
王晶
农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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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恒志,
刘尚宽
农安县德彪派出所
:
马维秀
农安县黄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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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殿民
三盛玉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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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振仁
三盛玉派出所
:
李忠泰
农安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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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占羽
高新区万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8日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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