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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艳华

简介:
卢艳华
(Lu,Yanhua), 女 , 55岁 , 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

卢艳华在十多年的迫害中,四次被非法抄家,五次被绑架,四次被非法拘留关押,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卢艳华女士也与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无辜的卷入了其中。九九年十月七日下午,卢女士住在通城县隽水镇旭红桥谢保庆家里,恶人们也找到了那里,翻箱倒柜,没找到他们要的东西,当时没有带走卢女士,可是,谢保庆家里却受到了骚扰。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们私闯卢女士的家,非法抄走了她的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并把她绑架到国保大队非法审讯了三小时。

二零零三年农历二月初九,通城县国保大队的恶警们和村干部孔甲兵非法闯入卢女士的家中,抢走她的学法用品,并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八天。

二零零五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下午,国保大队恶警非法闯入卢女士的家中,抢走大法书籍与学法用品,当时卢女士在她家的地下室忙家务,四个恶人不由分说把她从地下室强行拖上了一楼,并径直拖到了门前马路上塞进车里,裙子和袜子都拖破了,这次将她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二百三十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卢女士与一法轮功学员在通城商贸中心买衣服,通城县国保大队李英灿、黎成刚绑架了她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两百元。

二零一一年农历四月初三,隽水镇派出所姓宋、姓王、姓雷的警察与村干部黎加四人,私闯卢女士家,并将卢女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讯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非法拘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通城县部份法轮功学员的故事
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城县公安局通城县公安局局长饶杰13907246159、内部电话18995828588<br>电话号码(区号:0715)<br>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主要负责人:<br>大队长黎成刚:13972844288 4327947(办电) 4327588(宅电)<br>李英灿:18271136305<br>张定二:18995828358<br>通城县国保大队0715-4322491(办)<br>李文翔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br>杨雄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0715-4328918(办)<br>李超 通城县国保大队恶警 : 李涛黎成刚李英灿
通城县国安大队 : 吴海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18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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