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桂华
简介:
陆桂华(Lu,Guihua),
女 ,
年龄未知 ,
云南普洱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张青、吕荣芳到景东县讲真相,被景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同年六月四日法轮功学员陆桂华被普洱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 轮功的非法组织)、普洱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第二天(五日)张凤琴再被绑架、抄家。六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苏泽生被绑架、抄家。以上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为所谓“同案”,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当地法院秘密开庭,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分别非法判刑一至五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张凤琴、吕荣芳、张青、陆桂华、苏泽生五位大法学员先后被绑架、抄家,家中的私人财物,如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等被抢劫,随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五位非法判刑一至五年:张凤琴五年;吕荣芳四年;张青三年;陆桂华和苏泽生各一年。 这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普洱大法弟子被迫害最严重的一次。直接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与责任人有:时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张洪锋、副局长刘某某(女),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永林及卢忠林、张金才、岳利红、苏建新、梁小江、严俊文、解建华、徐娟等,“610”头目畲娅、祁斌,普洱县检察院李光元、许灿梅,思茅中院刘卫东、米思哲、蓝洪、王留玉等。 苏泽生(已超过退休年龄而不准退休)、陆桂华、张凤琴被宁洱县政府无理开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普洱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云南普洱大法弟子被中共长期迫害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思茅中级法院
:
蓝洪,
王留玉,
刘卫东,
米思哲
普洱县公安局
:
郭有兵,
张洪锋,
刘某某,
郑永林,
岳利红,
张金才,
梁小江,
华金波,
徐娟,
卢忠林
普洱县610办公室
:
畲娅,
祁斌
更新日期: 2012年3月31日 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