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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怡均

简介:
金怡均
(Jin,Yijun), 女 , 49岁 , 甘肃省兰州市里河区法轮功学员,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在兰州某法律事务所工作。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轮功学员邵颜波八年的冤狱到期,金怡均到兰州监狱帮助家属接邵颜波回家。不料会宁县公安局企图将邵颜波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串通兰州监狱拒不放人,令邵颜波的家人和朋友从早上七点等到晚上九点多。后会宁县公安局还伙同省市政法委、“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司法厅及兰州市国保大队二十多人,威胁、恐吓、威逼来接邵颜波的家人和朋友,并对他们非法照相、摄影、跟踪。

邵颜波及家人坚决抵制恶警的企图,晚上九点多,终于被家人接走。兰州市国保大队及会宁县公安局恶警竟开着多辆警车、多辆出租车,分头跟踪来监狱帮助接会宁邵颜波的家人及朋友。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恶警绑架。据目击者称,看到一辆出租车上一穿红衣服的女人与三个男人跟踪在金怡均搭乘的出租车后。

第二天中午,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便衣恶人闯入金怡均家中非法搜家,金怡均九岁的孩子及她的丈夫先后回家,发现一群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孩子后来说:“这帮人没有钥匙怎么闯到我家乱翻?我觉得我妈妈是被警察抓走的。”警察抢劫了金怡均的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并恐吓其家人。其中一女的自称是张老师。

金怡均被绑架后,九岁的孩子心灵遭受了严重创伤。直到第三天,警察才打电话让金怡均的丈夫到兰州市公安局“506室”领回他们非法从金怡均身上搜走的工作证、银行卡及一双沾满了灰土的皮鞋等物,“506室”的一帮恶警恐吓其丈夫要对金怡均非法判刑。

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三所谓探视日,看守所不让金怡均的家人探视,也不让家人送东西,家人只得被迫买看守所高价的物品给金怡均。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亲友得知金怡均因帮助他人却被绑架后,认为中共警察实在无理,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从外地赶到兰州市公安局要人,被门卫长时间拦在门外,家人给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对方一接通电话就把电话压了。后家人又给抄家时自称“张老师”的女人打电话,该 “张老师”从市公安局的楼上下来后,对金怡均的老人和亲友一顿呵斥,并说:“你家金怡均没治了,我给她做了三天三夜的工作,太顽固了。”“以后金怡均的事你们别再找我了。”

下午四点多,金怡均丈夫赶到公安局,门卫还是不让进,急切的家人只好硬上到楼上,找到“506室”,那里的人见到其丈夫后,又威逼呵斥说:你怎么进来的……。然后就将其丈夫赶了出来。

金怡均的亲友没有办法,又到兰州市政法委找负责人张明泉,门卫也不让进,当打电话说明金怡均被绑架的情况时,兰州市政法委的人员矢口否认说:没有你们找的人(张明泉),也没有你们说的这件事。金怡均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年迈的老人非常担心金怡均的安危。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下午,警察偷偷摸摸将金怡均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劫持到甘肃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的家人终于在甘肃柳沟河女子劳教所,金怡均明确的告诉家人,自己不服对她的非法劳教,要上诉。

作为法律工作者,金怡均指出这些人抓人、审讯、搜查不仅违反法定程序,而且警察是先实施绑架,后搜集证据罗织罪名,故而金怡均委托家人向甘肃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撤销对她的非法劳教覆议。甘肃省劳动教养委员会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才回覆,并继续维持对金怡均的非法原判。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金怡均及家人再次向兰州市城关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要求依法撤销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兰劳教决字(2012)3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还金怡均清白和自由并退回被兰州市公安局查收的金怡均所有的书籍和物品。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金怡均家人接到兰州市城关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告知书》,法院决定对金怡均的起诉状立案审理。

法庭原定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在开庭前一天,辩护方律师坚持:当事人必须出庭。法院不准,律师提出理由:当事人不出庭,我为谁辩护?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只好退让,将开庭地址移至非法关押金怡均的劳教所——兰州柳沟河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举行。

法庭于六月七日上午九点多开庭,辩护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有理有据地证明金怡均女士无罪,也使在场的劳教所管教人员听到了事实真相。据悉,法官在不置一词的情况下,以上级通知开会为由,很快宣布休庭。

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金怡均正式控告迫害首恶江泽民,江必须为自己的罪责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点左右,自称七里河区610的李主任和土门墩街道一个魏姓女工作人员,还有三个建西西路小区的三个人,共五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金怡均的家中骚扰。

二零一九年年底,金怡均居住地工大社区人员多次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由上门,后来在金怡均不知情的情况下,胁迫金怡均的丈夫在社区写了保证,此事不仅不告知金怡均,也不让金怡均的丈夫告诉妻子整个过程,至今其丈夫都守口如瓶,只字不提在社区写的什么保证,谁让写的,写的什么,怎么写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杨斌带着社区综治人员林婧等五人到金怡均家里。家中只有金怡均的丈夫和孩子。等金怡均回家的时候,这些人已经走了。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点半左右,金怡均听到敲门声,开门后看见门口站着五个人,两男三女,来人中有一人称他们是西湖街道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和工大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到家中骚扰。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接到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的电话,说政法委的人要在下午和金怡均见面。得知金怡均没有时间后,将时间改为二十五日(星期天)早晨,在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办公室见面,政法委的人在那里等金怡均。

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十点左右,金怡均来到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见到办公室有很多人。在办公室坐了不到几分钟,就让所有的人到一个类似会议室的房间,大家围坐一圈。

当时参与的人有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七里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孙队长(女)、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教导员王芳雄、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陈大洪、西湖街道办事处管政法的副书记王宁、西湖街道综治办主任杨斌、还有一男一女两个综治员、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

派出所教导员在金怡均到的时候,衣服上就戴着执法记录仪,是开着的。到了会议室,把执法记录仪放到桌子上,对着金怡均。还有一个不知名的穿警服的女警察,还有两个人在门口靠墙角的桌子旁坐着,看似为大家负责倒水。房间的另一角立着一个摄像机,直对着所有人。

金怡均和政法委书记、“610”主任、国保队长面对面而坐。

这些人是为“转化”金怡均有备而来,有准备好的视频让金怡均看,金怡均不看。他们说的都是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那一套话,问话也是。主要以政法委书记强生辉、街道副书记王宁来主讲,王宁所言全是对法轮功的污蔑诽谤之词,金怡均不跟其直接对话,只是跟政法委书记说。

金怡均说:“我今天来之前也想过,要么是综治员又骗我是政法委书记来了,要么我可能真能见到政法委强书记,也可能你们会很多人等在这里。但是,我还是选择来了。因为我想告诉你们一句话,就是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对你们不好,会伤及你们的生命。”政法委书记说那是迷信,如何如何。

金怡均说:“我找政法委书记,是要书记帮助我解决问题的。社区人员、综治办杨主任,动不动让人去我家,敲我的门,给我拍照。普查人口的时候,还安排人上门砸我的门,持续骚扰十几天。三月三日,又给我家断电断水。警察带二十多人到我家,还开着警车在我的家属院招摇过市,说是上门入户。有带着二十多人上门入户的吗?

“给我家从三月二日断电、断水到三日他们离开我家,这个行为非常恶劣。你让我们怎么生活?你们这种做法如果我的家人不理解,怎么办?是不是会导致我们夫妻不和,家庭破裂?你们那么不愿意我的孩子有爹、有妈吗?你们跟我有仇吗?我今天在这里说了多遍,你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说社区巴书记,说说综治办杨主任,不为我主持公道。难道社区和街道人员持续上门骚扰,是受您强书记的指示吗?”

这些人说上门不是骚扰,是工作。还是站在“转化”的角度要说话,金怡均一一告诉他们,他们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然后说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些人一直是站在民政部取缔非法组织、公安部的六禁止来说,要求“转化”金怡均的思想。金怡均说:“真善忍就是法轮功,法轮功就是真善忍。任何时候我都说真善忍好,难道不是吗?对法轮功的打压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迫害。

“我自己被迫害的亲身经历,就让我看到针对法轮功的打压就是彻彻底底的迫害。还有,迫害法轮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从家里抓人。针对法轮功的负面宣传全是来自媒体,没有一例来自生活中。你们可以做个实验,到大街上问问行人:‘法轮功怎么样?’如果对方说:‘不好。’如果问:‘为啥不好?’对方会说:‘电视上说的。’

“还有一点,对法轮功学员是先抓人,后立依据。七月二十日抓人,所有针对法轮功的所谓依据都是之后出现的。你们觉的这先抓人,后拿依据合适不合适?关于‘天安门自焚’,九九年电视上自己说炼法轮功的人上亿,可是从九九年迫害至今二十一年里,就只有那五个人自焚。翻开法轮功书籍看看,法轮功是禁止杀生的,自杀是有罪的,连堕胎都是有罪的。只要是看过法轮功书籍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金怡均再三提到,你们都是司法人员,政法委的、派出所的、公安分局的。可是你们桌子上什么都没有,你们没有任何依据告诉我法轮功是违法的。

街道书记王宁最后用恐吓的口吻告诉金怡均,如果他们再接到“不许骚扰某某某”的电话,他们就会来查找根源,让金怡均想清楚。后来金怡均了解到,因为去年九月份明慧网曝光了街道综治办人员骚扰一事,这些人接到了法轮功的真相电话。

他们认为金怡均是法轮功的骨干,因接到这些电话很生气,就出现了普查人口人员借普查人口为名上门骚扰、故意砸门的事,以及三月三日来二十多人,用这种方式来恐吓和吓唬金怡均。

金怡均对政法委书记说,自己之前被冤,现在被持续骚扰,作为政法委书记,协调一下法院,还金怡均公道。政法委书记说:他们也会考虑以后让检察院、法院出面解决金怡均思想“转化”问题。

事实上,并非是真相电话的问题。小西湖派出所这几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肆无忌惮,是七里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积极、最严重的派出所。西湖街道也试图在法轮功学员“转化”上做出一点成绩。前一段时间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康茜华,就是长期遭受派出所人员的骚扰,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小西湖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袁秀英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也是小西湖派出所、西湖街道参与其中。他们只不过再找更多的理由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已。

到了十二点左右,政法委书记说:“双方不在一个频道上。”金怡均就告诉他们自己要回去了。又对他们说:“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你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对你们不好。”金怡均告诉政法委书记等人,自己还会去政法委找强书记和蔺主任,也会去派出所找教导员,会拿着书面的材料告诉你们,上门骚扰就是违法的。这些人也说他们会在办公室等。而后,金怡均就离开了街道办事处。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于中午一点多到城关区法轮功学员祁丽君家做客,七里河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于下午三点多也是不请自来,到祁丽君家做客。祁丽君家的单元楼层过道,三、四楼层都国保人员蹲守,但没人拦她。后来到下午七点左右,便衣警察将祁丽君的家门强行打开,进去的是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的魏所长和一辅警 、兰州市七里河国保大队人员、兰州市26处人员等近二十人,他们将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控制在三个房间,并电话叫来西固区国保警察雷明(音)。

晚上,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警车拉到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祁丽君和赵丽分别被铐在铁椅子上,金怡均在另外的房间。第二天,三人被拉到医院做核酸检测,做完后金怡均和赵丽被非法关到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

从三个人被绑架到派出所后,一直没有警察找金怡均,没有人问话、没有人询问,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将赵丽、祁丽君、金怡均劫持到拘留所,也没有给三人看拘留决定书。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嘉峪关派出所的警察卢超来拘留所,将赵丽、金怡均接到派出所。金怡均则被七里河区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副所长王姓所长和一个警察、街道两人、社区两人,六个人接到了小西湖派出所后,才回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金怡均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三份证据材料交给城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中午的时候,金怡均看到有几个未接的陌生电话,回拨过去没有人接听。晚上,金怡均看到手机上有一个短信:自称是城关区行政复议应诉科的,要求金怡均将自己的材料拿走。

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开始构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为借口,将金怡均转为刑事拘留(所谓罪名“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十月二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王继飞、冯某上派下达,从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她不背监规,点名时不蹲,在大队长李鹏指令下,她遭酷刑“背铐”串镣折磨,在戴镣的十五天里,在押人员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不让低头,不让闭眼,揪她头发,踹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不许她睡觉。这十五天里,也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使她没办法接水,无法刷牙。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借口过了给水时间不给喝水;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在整个被酷刑“背铐”的过程中,金怡均受尽折磨。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及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六、七人,在金怡均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带着开锁匠要开锁入金怡均的家门。并打电话叫来金怡均的母亲及妹妹,后在家人的坚持下没有叫开锁匠强行开门,胁迫金怡均的母亲找来钥匙、开门进去抄家,抄出一些私人物品,还有打印的诉状(有些是空白的)等,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指使人每个角落细找,当派出所警察问拿这些东西有啥用时,孙某说拿走,总能找出她(金怡均)的问题。

十月二十六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叫金怡均的丈夫拿回日期是十月十六号开的逮捕令,落款是七里河公安分局。这些穿着警服的公安警察执法犯法,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先抓人,后立依据。

目前金怡均已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金怡均的母亲再次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导员王芳雄大声呵斥,态度非常恶劣。

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以来,家人多次去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查询,城关区检察院的电脑上一直没有金怡均的信息,城关检察院便说案卷还没转来,让家人去找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家人又去七里河检察院,七里河检察院人员张景荣说:转走了,不在这里,你找着有啥作用,你不知道金怡均干了啥吗,并说就是她和派出所、国保人员去给金怡均下的所谓“逮捕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家人再次找到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找不到负责金怡均案件的公诉人张琼莺,其同事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就已经转过来了,让家人不要来了,一月底就会起诉到法院,不要再来找。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还是张琼莺的同事,打电话告诉金怡均的家人,他们去过看守所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左右,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城关检察院,检察院张琼莺的助手曹寰说“案件”还在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询问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情况,张琼莺说:年前已经退回去了,补充证据的时间是30天。当家人追问退到哪里时,张琼莺却说:不能告诉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冯宇晨询问情况。冯宇晨说:昨天我们才收到检察院的退卷。家人对他说,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那你们咋还不放人。冯宇晨说,那我们会补充证据,再有这个我们要听上面的安排。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金怡均的家人从律师那得知,看守所还是没把家人送进去的纸和笔给金怡均;从开始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时,她丈夫给打的钱,大概1500元一直不能用上,生活用品等都很紧张。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曹寰,非法将金怡均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城检二部刑诉[2022]4号)。在城关法院的主办法官是金济勇。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怡均因为点名时不蹲,被罚站,被号室长纵容在押人员殴打。点名的队长看见金怡均被打时,听到打的是法轮功学员,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怡均被换到七号室。七号的号室长就是之前一号的号室长侍建秀。队长让七号的号室长用她之前的手段迫害金怡均。金怡均被酷刑「背铐」串镣的过程中,队长们一中,队长们一直盯着监控,却无人制止。

戴镣的十五天里,二十四小时不让金怡均睡觉,不让低头,不让闭眼,揪头发,被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制止金怡均睡觉。在这十五天里,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没办法接水,就无法刷牙。

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以金怡均过了食品柜给水的时间,不给喝水;无奈金怡均想到厕所直接取冲厕所的水,也不让。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号室的人嫌金怡均脏、臭。金怡均在整个被酷刑「背铐」的过程中所遭受的痛苦折磨,这一切全是李鹏作为大队长所致。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针对检察院张琼莺诬陷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辩护律师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张琼莺只是机械地把“证据”翻来覆去的念了三遍,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刘冬郁宣布休庭,没有宣布结果。

金怡均在进法庭门口时才被解下手铐,看上去体力不支,一进法庭就跌坐在椅子上,很吃力的样子。她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折磨。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金怡均非法判刑三年,非法罚款5000元。金怡均已向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接案法官马岩。

金怡均上诉到兰州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中级法院,被告知金怡均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家人终于见到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又两个多月的金怡均女士。金怡均精神状况尚好,人清瘦了许多。十二月四日,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监狱以刚入监为由,不让家人接见。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威胁/恐吓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骚扰逼迫放弃信仰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罚站罚蹲戴背铐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非法关押非法拘留毒打/殴打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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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被劫入兰州看守所 家人担忧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直接参与迫害金怡均的警察: 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13399313977、18893843389 片警冯宇晨,18393752190(金怡均案涉案警察) 汤继平,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长,1889343389 王芳雄,女,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导员,13399312018 冯宇晨,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18393752190(警号016263) 刘兰香,女,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所长,13399315317(警号016418) 白广利,男,兰州市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警察,19993181389(警号016198) 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 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 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女) 小西湖派出所所长汤继平:18893843389;警号016490 小西湖派出所教导员王芳雄:13399312018;警号012437 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陈大洪:13399311496;警号016119 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建中:13519316648 西湖街道办事处书记:王宁 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杨斌:13893310618 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13893245231 西湖街道工大社区综治人员林婧:13008733350 西湖街道的信息 杨斌,1987年出生,七里河区西湖街道综治办13893310618 林婧,女,1984年出生,西湖街道工大社区,13008733350 张老师(电话13399311618)。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0931-8236238 举报中心: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张琼莺0931-8236238(金怡均案) 曹寰(金怡均案)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 电话:0931-8522896、8522861 院长李晓春0931-8522906 副院长何骏先0931-8522889 办公室主任王沛0931-8522800 执行局局长张炜(女)0931-8509936 金济勇0931-8522810(金怡均案主办法官) 兰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595号,邮编730000 电话:0931-8563134、0931-2658523 执行局:0931-8563097 法官马岩0931-8563196(金怡均案)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0931-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13399312049(警号012435) 张勇13399311379(警号011138) 吴永平13399313261(警号012335) 吴景栋13399313330(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房保国,监督电话: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13893222718 郝一颖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丽霞15682820888 朱旭东1391915858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看守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br>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大道,邮编730046<br>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br>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br>教导员:张彦龙 电话:13399318360<br>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br>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br>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br>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br>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br>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br>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br>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br>驻监检察院:魏成 房保国 监督电话 0931-4605512<br>特邀监督员:<br>刘志文,13909495589<br>马龙戈 13893222718<br>郝一颖 13893117888<br>朱天垣 13919153137<br>翟丽霞 15682820888<br>朱旭东 13919158584 : 李鹏
会宁县公安局警察 李永刚
城关区法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br>电话:0931-8522817 : 刘冬郁金济勇
城关区检察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br>电话:0931-8236306<br>举报中心:0931-8236315<br>反贪局:0931-8236306<br>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br>罗涛,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br>李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br>桑长河,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三级调研员。<br>王燕昕,女,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br>陈海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br>刘昕明,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br>第二检察部<br>负责人:刘彦明、李晓妹<br>张琼莺 电话:0931-8236238<br>兰州市城关区法院<br>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br>金怡均在城关法院的主办法官:金济勇,0931-8522810<br>E-mail:lzscgqrmfy@163.com<br>电话:0931-8522896/8522861<br>李晓春,男,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0931-8522906<br>何骏先,男,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0931-8522889<br>廖广伟,男,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派驻城关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0931-8522910<br>王沛,男,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0931-8522800<br>张炜,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0931-8509936<br>赖兴萍,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党组成员、行政庭庭长。0931-8522986<br>周雷:0931—8522304<br>孙国峰:0931—8522839<br>审判委员会委员:<br>邸冰红:0931—8522996<br>陈浩:0931—8522860<br>李刚:0931—8522859<br>马秀霞:0931—8522963<br>崔辉德:0931—8308820<br>郭万军:0931—4872719<br>龙晓:0931—8784808<br>金济勇:0931—8522810(女)。
兰州市610 : 高丽娜
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榆中县柳沟河女子劳教所)地址:兰州市榆中和平镇柳沟河东3号 邮编730101<br>电话:0931-879-7866 879-7088<br>所长:马某<br>劳教所政委:柳军昌<br>管理科科长:党宗赟<br>副书记:祁祥 0931─522-1454<br>主任:郭佐忠 13919195725<br>杨树盛 0931-523-6624 : 柳军昌党宗赟祁祥郭佐忠杨树盛
桃树坪拘留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387号,邮编:730020。
城关公安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地址:城关区排洪南路国资委三十七家园旁边,电话:0931-2318866<br>所长:李延麒13399317388/13359469946 妻子:脱微芳,女儿:李娅瑄;住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42号303室,730031。<br>副所长:杨勤宏13399310124 父亲:杨道海,母亲:魏怀兰,妻子:魏列珍,儿子:杨健;住址:1、皋兰县石洞镇育才路明星村六社48号501室,730200;2、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兰雅亲河湾上徐家湾560号,730046。<br>副所长:白爱祖 13399313421 妻子:王其珍,女儿:白雨洁;住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327号12栋1单元801室,730020。<br>副所长:丁维鹏13399317061<br>关姓教导员:13399310462<br>王景德电话:13399317308 电话:13399313775<br>户籍内勤:陈婧婧电话:13399317585/13399319940 丈夫:胡向军,住址: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34号楼2单元601室,730070。<br>身份证内勤:王秀梅电话:13399313475/ 15693110838 丈夫:班建军,女儿:班榕蔓,儿子:班若楠;住址:1、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段家滩1323街11栋1单元803室,730020;2、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267号,730020。<br>嘉峪关路派出所嘉峪关西路小区警务室位于嘉峪关南路106号202,<br>姓名:高文成  电话:13399313578 妻子:刘雪霞,女儿:高肖雯;住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181号,730020。<br>嘉峪关路派出所嘉峪关北路小区警务室位于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02号<br>姓名:李发忠  电话:13399311785<br>嘉峪关路派出所排洪沟小区警务室位于城关区排洪南路700号,<br>姓名:杨文学  电话:13399310608 妻子:李晓春,住址:兰州市城关区井儿街1栋403单元 730030 。<br>姓名:王 军  电话:13399311967<br>嘉峪关路派出所五里铺小区警务室位于城关区东岗东路2251号<br>姓名:党仁林  电话:13399311992 女儿:党晓蕊,孙子:党智建;住址:兰州市城关区贡元巷22号202室,730020。
七里河区六一零
兰州市国保大队
西湖街道办事处
七里河区政法委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br>地址: 兰州 七里河区 甘肃省西津东路498号<br>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张海滨 强生辉<br>七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秦献民<br>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
七里河区610办公室
西湖街道办事处工大社区
兰州市司法局
甘肃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2日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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